限制权力寻租的对策及建议

2019-01-13 12:01曲乐
魅力中国 2019年32期
关键词:选人机关权力

曲乐

(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政府,河南 郑州 450063)

一、权力寻租的内涵

权力寻租”一般指政府的各级官员或企业的高层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力,避开各种控制、法规、审查,从而达到寻求或维护既得利益的一种活动。“权力寻租”具有必然性,只要有权力的存在,只要这种权力缺乏制衡或制约,就必定会有寻租的可能。腐败是一种特殊性质的犯罪,一种以政府权力为依托的犯罪,是有权者的专利。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安·克鲁格于1974年正式提出“寻租”这一概念,她在《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中说:“在多数市场导向的经济中,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制比比皆是。这些管制导致各种形式的租金,以及人们经常为这些租金而展开竞争。在某些场合,这种竞争是完全合法的。在另一些场合,寻租采取其他形式,如贿赂、腐败、走私和黑市。”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布坎南则把寻租定义为:“那些本可以用于价值生产的资源被用于只不过是为了决定分配结果的竞争…寻租从总体上看没有配置价值,是一种纯粹的社会浪费。”

二、权力寻租的类型及特征

“官僚”是出卖政府资源的企业家。尼斯卡宁认为,每个官僚者在努力追求效用函数的最大化,他的效用函数包括下列变量:公共声誉、职务津贴、任命权、权力、官僚机构的产出等。中国现在正处于市场经济调结构的高质量发展期,官员可以从土地、票据、金融、证券、干部任命、股权、艺术品、虚拟货币等方式获得租金,这是权力寻租的变异。

首先,权力寻租的范围在我国十分广泛,各行各业以及各领域都存在寻租现象,各种各样的“潜规则”和“明规则”不胜校举。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腐败。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的跑关系现象,影视行业新人上位必须賄赂大牌导演和制片人的现象,机关跑项目和结题中跑专家现象,招标采购中的吃回扣现象等。这些现象已经不是个别的现象,如果不加约束,有逐步从点发展到面的趋势。

其次,权力寻租的模式由简单的“钱权交易”模式向各种复杂的隐蔽的模式发展。如有的领导比较高雅,不爱财,但却喜欢艺术品或者古董,寻租者就会请领导鉴赏并将其“转卖”给领导。有些领导既是领导又是学者,寻租者就会请领导去作报告,并付给领导一定的报酬。新模式的比特币,利用数字货币的技术手段获取租金,如此等等,即使被怀疑存在寻租行为,但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也不能认定其为违法行为。最后,权力寻租中官员的职位越来越低,而权力寻租的危害越来越大。

三、权力寻租限制对策建议

(一)完善选人用人制度

首先要立足当前,纠正机关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例如整治党委会集中换届中的腐败问题。把保证廉正风气摆在换届一开始的首要地位,完善考评干部的德、绩、廉、政、评,来评价干部是否可以使用的标准。解决选人用人制度中权力犯罪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要选人用人体制机制改革。实践中,在机关选人用人中的风气廉政与否,还是需要机关最高领导人行为端正与否来决定的,其实这样的头雁是可怕的。总体来讲,政治体制的改革问题,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是控制权力犯罪问题的根本。利用选人用人公共权力监督这种新型体制的契机,把整治体制改革作为一条根本道路来进行思考,使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权、知情权、话语权起到有力的作用。

(二)完善确立权力监督制度

根据机关中反腐工作的特点,构建预防权力监督体系,这是机关有效防治腐敗的关口,可从以下三点着手,构建出比较完善的机关监督体系。

第一,加强机关领导干部思想教育,构建预防权力犯罪的自律机制,确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关预防权力寻租行为的基础工作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这也是构建领导干部自律机制的前提条件。要加强宣传反腐倡康教育,大力宜传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强关于反腐的会议机制,增强群众效应,在对有问题的部门或者个人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根据不同机关的工作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充实反对权力寻租行为的教育内容,创新其思想理念和工作形式,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基层社区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分类提出要求,共同推进,不断更新思想教育方法,提出高效的、有针对性的预防机关权力寻租的自律机制。

第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是有效预防权力寻租的必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关键部门、关键事,尤其是“三重一大”的监督。建立预防机关不法行为的权力制衡机制,在加强监督的力度上,特别是加强机关领导干部的工作监督,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确立,其中都相互制约权力制衡,相互协调配合,形成了合理的结构,既科学又严密的程序可以有效的约束权力运行机制。特别是要提高权力分配的过程和行使监督中的制约工作,规范性权力的分配流程,有效制约滥用权力,行使规范的集体决策权力,以防止决策中的失误,因此而形成可以有效制约监督管理机制。

第三,从实施过程中构建预防权力寻租的预警机制。建立权力寻租预警机制是将反腐败的关口前移,使之达到早期预防、早期预警、彻底在萌芽状态下根除寻租行为。在实施预防过程的时候必须遵循3个大原则,即预防性原则、实时性原则、可靠性原则。建立3个警示机制,即提醒机制、诚勉机制、矫正机制,还要注重信息网络中反腐倡廉的建设,使预防寻租行为的思想深入人心。此外,有效的及时警示可以使管人、管财、管物、管事者由于畏惧惩处,自觉远离寻租行为,主动放弃违规行为。

(三)建立和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机关权力犯罪的预防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不仅需要健全有效的制度约束,从而规范其执权者行为而且还需要机关本身有一定的廉政基础,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制度,使机关各个职能部门发挥着自己的作用,领导班子和人民群众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制度,针对已经有权力寻租行为者要做到严惩不贷,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制裁,以震存在寻租思想的领导干部,从内心彻底的改变思想,消除在萌芽之中。法律的制裁是通过权力犯罪者的犯罪成本,从而减少犯罪收益,来减少犯罪发生的数量和,严查违纪违法案件是治理寻租行为的首要措施,从而才能进一步开展有力专项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与在各种权力行使监督下,一旦发现权力寻租行为,对其进行坚决而严历的惩罚是必要的。

(四)建立健全高薪养廉制度

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在他的著作《赋税论》忠指出行政官吏俸禄应该很丰富、很优厚,要高于靠私人努力或从事私人职业所能得到的,以便他能够具备自然的与人为的权力根据来从事他们的职务。而在惩戒方面,重要的可能不是对特定官员惩罚的强度,而是要尽量做到贪黩必纠,而这自然就需要自由的舆论,完备的财产申报制度和独立的司法审判体系。对于广大公务人员的养廉而言,更需要的是良好的制度设计,从奖励方面,以对廉洁奉公的公务人员有所报偿,丰厚的退休公积和完备的医疗保障,应为首选。

(五)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决策制度

在有些机关单位,权力过于集中,一致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的土壤。提高建设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降低权力寻租的风险。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原则上要有两个以上可供比较和选择的方案;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和有关方面的所有意见;召开机关党委会讨论决定,达成一致意见;决策实施中,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如需对某些决策进行调整或变更,仍应由机关党委会讨论决定。

(六)建立正确财富观的社会制度

亚当·斯密以来的一大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坚持认为,任何国家的经济增长,其实就是一个正确的制度基础问题,有了正确的制度基础,其他就大可不必操心,人们会自动尽最大的努力去积累知识和资本,去发展生产力。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期,社会中仍然存在繁文缛节、礼仪规矩以倍数增加,由此极大增加经济运行和社会巡行成本;崇拜权力、社会精英扎堆涌入公务部门、机会主义盛行、欺诈盛行等,这些表明,社会开始不相信平等,表明社会精英及普遍民众开始越来越厌恶分工合作,扎实劳动来取得社会财富和地位。

因此牢固确立人民的自主、自信、平等、合作的文化,让社会普遍性的崇拜和追求通过和劳动努力致富,在个人自主努基础上加以国家必要的帮助和引导,以及为个人努力创造财富提供好的环境、条件和秩序,国家就一定能赶上发达国家。

结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社会文明的进步,权力寻租异化现象凸显形式多样化,建立健全权力监督体制、完善选人用人的干部提拔任用体制、提升公务员待遇、建立有效的科学管理决策制度、提升完善社会人群正确财富观和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是限制权力寻租发生最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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