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斌 林可
(湖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2)
通过对生态环境舆情的搜集和分析,及时掌握公众对生态环境舆情动态,分析舆情的产生和变化规律,对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试就湖北省2018年生态环境舆情统计情况进行分析,提出2019年负面舆情预判及应对建议。
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看,全省国家考核地表水水质断面优良比例达到86.0%,全省国家考核城市PM2.5年均浓度值同比下降9.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6.7%。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全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2018 年网上涉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舆情正面评价胜过负面,国内各大媒体网站关注湖北生态环境治理亮点及成绩,引发媒体和舆论聚焦。此外湖北生态环境工作成绩、正面典型、督查通报也引发媒体报道关注。涉湖北生态环境负面舆情虽点多面广,部分重大敏感舆情烈度较高,但负面舆情发酵时间较短。
2018 年舆情统计中,涉及湖北生态环境负面舆情1936条,其中重要敏感舆情96条,覆盖省内16个地市州。从内容来看,公众对长江保护、河湖治理、水污染、企业排污、垃圾焚烧较为关注。
1.涉企业污染类舆情数量多。通过对2018年涉湖北生态环境负面舆情领域分布数据分析,企业污染类舆情数量占比最高,达27%。
2.涉水污染投诉多,舆情数量持续增加。水污染占比为20%,舆情数量仅次于企业污染,排名第二。
3.涉空气污染类舆情季节性喷发。空气污染类舆情数量占比达19%,主要为生活垃圾燃烧,且在秋冬季尤为突出。
4.涉行政投诉类舆情占比为14%。行政投诉往往牵扯出经济利益、行政作风,甚至是官商勾结等问题。此外,履责不到位、整改不彻底问题突出。
根据对2018年涉湖北生态环境负面舆情来源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湖北涉环保相关舆情来源主要集中在政务平台、新浪微博和论坛贴吧,占比超过89%。
1.数量大范围广,整体烈度可控。生态环境治理,已成为全国上下的重点工作,是群众生产生活最为贴近、最为关切的方面。综合大数据系统分析和人工统计分析,虽然生态环境类舆情属于多发频发,但基本为个别网友的爆料投诉,传播情况和网络舆论相对薄弱,整体的烈度也相对较低。
2.负面舆情信息发布倾向于第三方平台。生态环境不同于应急管理类舆情,发酵时间较长,一般先由微博、论坛、微信等第三方平台发布,传播途径较窄。根据舆情的发展规律,第三方平台倘若没有获得突发的爆炸性关注,很少能成为重大敏感舆情。
3.个别重大敏感舆情影响恶劣。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入驻湖北期间,鄂州、荆州、咸宁等地相继被通报批评;此外,浠水垃圾焚烧厂、麻城垃圾焚烧厂等事件也导致了舆情从线上向线下转移,导致成为各级媒体普遍关注报道和网民围观的情况,造成恶劣影响。
4.企业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为生态环境舆情主要领域。通过对湖北涉生态环境负面舆情整体分析和各市州涉生态环境负面舆情个体分析,企业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为湖北涉生态环境负面舆情主要来源,叠加占比基本均超过60%。其中,企业污染为各地网民主要投诉主体。
1.生态环境治理依旧呈高压态势。环境污染问题,一直都是近几年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和群众的关切所在。从生态环境最初的督察到现今的“回头看”,都彰显了中央对于生态环境治理的态度。建议加强水污染、企业污染、空气污染等重点污染领域的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对论坛、微博等第三方平台的监测,及时发现线索和掌握舆论动态。此外,可通过官媒的正面引导,培养、树立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环保意识,美化湖北生态环境形象。
2.生态环境部门需维护自身公信力。2018年涉湖北负面敏感舆情信息较多,对于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的整体形象造成损伤。分析发现,网友在投诉举报过程中,多以称述事件和情绪宣泄为主,矛盾往往直指事件主管、监管部门。建议湖北各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大网络信息监测力度,增加党员干部“懂网”“知网”“用网”的能力,通过“走好网络群众路线”,对群众的诉求进行答复和解决。同时,也要适当的通过各方媒体,讲好“湖北生态环境好故事”,稳固湖北生态环境正面形象。
3.水污染治理常态化、深入化。湖北作为千湖之省,长江、汉江穿流而过,丹江水水库作为南水北上的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应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建议湖北生态环境部门将水污染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强化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履职尽责,制定整改方案,切实保护好水资源。
4.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对顽疾进行有力打击。生态环境类舆情涉及面较广,且多地存在屡禁不止或群众多次举报未处理的环保负面舆情。建议各地生态环境部门针对“牛皮癣”式环境污染问题打响攻坚战,对于生态环境部门已下达整改通知书,但却拒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可通过检察院和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5.警惕重大敏感生态环境舆情的社会效应。2018年,湖北发生了多起重大敏感生态舆情,如“浠水垃圾焚烧厂群众维权事件”“荆州排污口一堵了之事件”等,均对湖北和湖北生态环境部门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对招商引资、创业就业等埋下了隐患。建议在2019年,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舆情处置能力,针对各类生态环境舆情,形成系统性的规章制度;加强与专业团队的舆情处置经验交流,多开展网络媒体宣传、舆情研判处置的培训活动,增加生态环境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
6.行政类生态环境舆情需引起警惕。2018年涉行政投诉类生态环境舆情占比达14%,如“公安县环保局保护环境不力被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绿发会诉大冶环保局不履行环境信息公开法院已受理”等。生态环境部门多次被提起公益诉讼,对于系统公信力损害较大;此外,网络投诉中也有多项直指生态环境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帖文,需引起警惕。倘若投诉不属实也传播情况较广的信息,可做澄清说明,避免造成谣言蔓延,增加网络舆情对生态环境部门的负面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