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芳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 安徽 阜阳 236000)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人们的健康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和层次化。与此同时,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带来的新业态诸如中医药健康养生、健康旅游等也激发了大众一系列的潜在需求[1]。在社会转型时期,应优化卫生与健康服务业的供给结构,最大程度满足大众的卫生与健康需求。本文旨在通过分别厘清卫生与健康领域当前存在的和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症下药地提出卫生与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对策建议。
当前,一个完整、连贯的卫生与健康服务流程被分割成各个片段,且大部分资源被集中在医疗服务供给上,供给侧内部结构呈现出“碎片化”状态[2]。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虽然内部结构单一,总体服务和供给能力低下,却承担着卫生与健康服务的预防、宣传、教育等前端工作,其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更是扩大了“碎片化”趋势[3]。
从人力和床位的角度来看,近几年我国医生数、护士数以及床位数有一定的上升,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在一定程度上凸显出我国卫生与健康服务供给总量不足[4]。在外部结构方面,政府管制也对卫生与健康服务供给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在产权和资本结构方面,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供给主体多为政府主导的国有资本。这有利于国家对于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管理与调控,但也形成了我国卫生与健康行业的国家垄断,从而导致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低下,组织管理效能不高。
从疾病谱的角度看,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和心理疾病等慢性病成为影响健康的最大威胁。从人口结构的角度看,截至2016年底,我国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3亿人,占总人口的16.7%。孕产妇保健、新生儿护理等相关卫生服务的供需矛盾进一步突出。2.7亿慢性病人和0.8亿残疾人对于长期管理、康复护理的卫生服务需求。上述人群不断增长的需求对本就“供不应求”的卫生资源产生了严峻挑战。
有关机构预测,到2050 年,中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将从2014年的4 万亿左右增长到106 万亿左右。而当前我国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数不足100 万,存在巨大缺口。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养老服务产业尚处在萌芽阶段,不少地区的健康养老、智慧养老等服务产业仍在试点阶段甚至还未出现,养老服务产业在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较发达国家偏低。
随着改革进程逐渐迈入深水区,许多重难点问题集中显现,需要进一步明确改革侧重点。一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医保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机制还不完善,医保基金收支不平衡的矛盾开始显现,需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二是基层医改成果还需进一步巩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较为薄弱,人才短缺问题十分突出,区域卫生发展格局有待优化。三是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虽多,与公立医院相比,社会办医机构规模偏小,服务能力较弱,卫生人力质量和数量有待改善,床位使用率低。
在进行卫生与健康领域的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时,需要找出存在的哪些体制性、结构性的深层次矛盾。以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IDS)为例,其由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和医疗机构组成,向特定的人群、提供或安排整合和连续的医疗服务的一种组织网络,其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可以包括家庭保健、疗养院服务、初级和专科的门诊治疗和手术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融资,通常采取管理式医疗护理的形式。由此可知,进行系统性诊断,明确存在的问题对改革的进行至关重要。
卫生与健康领域的供给侧改革必须从“去行政化”入手,改“审批制”为“备案制”。鼓励公立医院逐步形成以理事会制度为核心的新型法人治理结构,从性质上实现“去行政化”。目前卫生与健康领域所提的“去中心化”主要集中在综合性医院的建设思路上。而对于宏观的卫生与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言,“去中心化”更应该体现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合作和整合上。大型公立医院应当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密切整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逐步下沉,实现总体供给能力的提升。
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相关部门协同改革,同时在系统诊断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分轻重缓急,重点问题优先改革。对此可以借鉴芬兰的“多部门委员会制度”,将现有的针对特定问题不定期召开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上升为长期设立的多部门委员会,由国务院直接领导,多部门负责人参与,并加快各部门健康影响评估体系的研究制定,为日后改革经多部门委员会讨论,结合健康影响评估结果,最终确定改革措施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