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真礼
农村弱势群体的自然生理原因和社会变革决定了他们表现出这些具体特征,所以我们针对这一群体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1.区别性原则。针对弱势群体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地域远近等区别对待,采取灵活多样的服务形式。
2.主体性原则。尊重弱势群体的主体性,了解他们的切实文化需求,针对他们最迫切需要的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尊重。
3.便利性原则。再好的公共文化服务如果参与不方便,那么群众就不认可,所以一定要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特点,及时修改我们的服务内容和形式,以方便高效为原则,灵活多样地开展活动才会有良好的服务效果。
4.服务性原则。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的重点是服务。这与我国现在提出改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性政府是一致的。特别针对农村这些弱势群体,服务理念更应时时刻刻绷紧,以群众为中心,以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为目的,切实搞好农村弱势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农村弱势群体的产生是我国当下社会城镇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针对这一群体如何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如何满足他们的文化需求,结合笔者曾在大连市栗子房镇担任文化站长工作多年,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谈以下几点想法。
一、加强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是开展农村弱势群体文化服务的基础。农村公共文化阵地是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的先决物质条件。阵地建设应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可采取村委会建设与村民自办相结合,在保证每个村建有一定标准的文化活动室的同时,积极扶持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的阵地建设。栗子房镇于2007 年在镇人口集中地区建立了文化活动中心,并且针对农村弱势群体,开设了老年人活动室、健身室、留守儿童之家、老年人书画活动室及展厅、电子图书阅览室等,镇文化中心的所有场所向老人和孩子们提供无偿服务,真正为他们建立了一个设施完善的文化乐园。
二、加强弱势群体文艺骨干队伍建设是为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人才准备。任何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人的因素,发挥文化骨干和志愿者带头示范作用能为农村弱势群体文化服务提供重要的人力支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体制内的管理人员有限,所以需要大量的文化骨干和文化志愿者来协助完成管理、辅导工作。所以在针对弱势群体开展文化服务的同时,应注重培养和发现他们中的骨干力量,让热心服务的人从事到具体活动的指导与管理中。
三、搞好弱势群体的常态化服务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工作。好的服务应该是持久的、始终如一的,所以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常态开放、服务是我们的基础工作。几年来针对全镇老年人和留守儿童栗子房文化站开展了大量日常服务工作。一年四季每天晚上6 点至9 点,老年人活动室准时开放,跳健身舞、健身操,老人们尽情享受公共文化权益。星期六日美术、器乐、舞蹈培训室向广大少年儿童免费开放,让留守儿童在农村也能享受到如城里一样的艺术教育。
四、经常开展文体活动,以活动点燃弱势群体的文化参与热情。活动是文化事业的中心工作,也是对弱势群体开展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一项活动的开展,不能简单地让弱势群体参与一下就草草了事,更重要的是要在他们已有的艺术水平基础上有所提高。2009 年、2011 年栗子房镇举办了两届全镇秧歌大赛,在举办比赛的前两个月,镇文化站要求每一个村派文体骨干到镇文化中心,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普及推广新式广场秧歌,再由他们回到每个村向中老年人进行教授普及。通过这样的形式,极大地提高了全镇中老年人秧歌的水平,新式的舞蹈动作和表演形式让他们参与秧歌健身的热情空前高涨,取得了极好的效果。青少年绘画、书法比赛、中老年人乒乓球、象棋比赛等各类文体活动每年轮番开展,尽量让每一个想参与文化活动的弱势群体成员都有均等的机会来表现。
五、利用各种社会力量组建各类弱势群体服务组织。组织建设是一些工作得以开展的有效途径,可以把一些零散的弱势群体组织起来,通过组织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文化服务。栗子房镇文化站通过与全镇各村级村民委员会沟通协调,成立了20 个老年人协会,通过协会为他们发放健康常识资料,培训健身骨干,投放老年健身设备等。在中小学对全镇留守儿童进行统计摸底,成立了留守儿童之家,并请各类民间艺人及专业教师对他们进行免费辅导。
农村弱势群体是一个需我们全社会每要一个人用爱心、用真诚去关心、去关注的群体。我们现在针对他们的文化服务还远远不够,像一些居住比较偏远的老人和孩子还享受不到应有的文化权益;我们的资金投入和业务能力还有很大差距,一些适合他们参与的项目,如:老年人合唱队等开展不起来,这都是我们今后工作应改进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