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 磊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艺术学院
随着“互联网+”思维在音乐创作与传播中的应用,给音乐的创新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互联网+音乐”代表着音乐发展的一种新生态,促使音乐在更为广泛的空间内进行传播。它不仅明确体现了互联网技术在音乐行业中的应用,同时也体现出音乐行业对网络技术的适应性,使网络技术与音乐之间的融合更加贴近,传播途径更加广泛、多样,特别是微信、新媒体、APP等在音乐传播中的应用,用户可以借助多种自媒体平台来共享与创造音乐资源,让更多的人接受、认识音乐,同时人们也能精准地获取个性化的音乐资源,实现音乐传播的即时性与互动性,有利于促进音乐传播途径的转变与发展。
“互联网+音乐”的传播方式从音乐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将“互联网+”的思维与技术和音乐的创作、传播等结合在一起,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与互联网的发展技术成果以及互联网发展的方法与手段,对音乐资源进行开发与创作,并将互联网作为音乐创作与传播的手段,形成线上线下音乐的传播方式,形成多元化的音乐传播平台与传播渠道,从而充分推动音乐行业的创新传播与发展。对广大的受众而言,利用“互联网+”工具,可以在网络音乐资源库中获取多元化的音乐资源,也便于受众随时随地地获取、转发、鉴赏与分享音乐资源,对音乐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在“互联网+”的环境下,更容易实现音乐的共享、传播与创新,使音乐在更大的空间与范围内被受众所接受,特别是多媒体工具的使用,促使音乐创作的理念和技术发生了转变,音乐创作者可以利用网络中存在的素材,构建音乐的表达形式,创作自己的音乐作品,开发出多种多样的音乐资源,在网络中形成多种多样的音乐作品,促使音乐作品能够在更为广泛的空间进行传播,有利用于音乐作品的创新、传播与发展[1]。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多种新媒体工具成为信息传播的工具,特别是云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在音乐领域中的应用,促进了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推动了音乐产品的海量生产与大规模的传播,而且使音乐产品的传播呈现出多元交互性的发展趋势,受众可以随时随地利用新媒体工具对音乐作品进行转发、分享与评论。一方面,促进了音乐的传播由传统的单一传播方式向多元化的传播方式发展,音乐的生产者与传播者不再局限于利用音乐网站、音乐家的创作、音乐团队等进行传播,而音乐的受众也开始利用新媒体工具来传播音乐,成为音乐的传播者,这就使音乐传播的主体变得越来越模糊;另一方面,音乐传播主体可以利用网络平台、新媒体工具等进行实时的交流与互动,使音乐传播的主体开始呈现出多元化交互的特征,在音乐的创作者、受众之间进行实时的交流互动,进一步增强了交互主体的即时性,便于音乐能够在更为广泛的空间进行传播[2]。
在“互联网+”的环境下,移动端、自媒体等成为网络传播的新兴手段,能够快速地将各种信息传播到更为广泛的空间,使音乐传播不再依赖传统的文字、符号与乐谱,用户利用移动端媒体可以随时随地地获取音乐资源,而且用户可以利用各种自媒体或者新媒体工具来存储、转化与传播各种音乐,使音乐传播开始出现了多元化、立体化传播的途径,各种音乐传播的平台开始出现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局面,不仅提升了音乐数字化发展的内涵,也提高了音乐传播的影响力与渗透力。例如,网易云音乐平台与各种社交平台开始融合,将各种流行音乐、传统音乐、民间音乐、戏曲、艺术等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音乐传播平台,用户也可以将各种音乐分享到这种社交网站,不仅可以提高音乐资源的利用效率、音乐的点击率以及音乐作品的影响效果,也可以提升音乐作品的传播效率,使音乐的传播渠道出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在“互联网+”的环境下,音乐创作与传播出现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移动端、APP、新媒体技术等个性化的传播与精准推送的方式,使音乐受众日渐向定向化、细分化与精准化方向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传统音乐的发展,便于音乐的传承与创新。一方面,在“互联网+”的环境下,音乐产品的生产内容与形态不断地细化与精准化,结合当前“互联网+”背景,音乐产品的形态主要有运营服务商类(如百度音乐、酷我音乐、网易云音乐等)推出的音乐文化产品、曲库音乐产品、社交类音乐、电台类音乐产品以及音乐商店类音乐产品,不同的音乐产品形态,音乐的推送与服务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在“互联网+”的环境下,音乐产品的传播也出现多元化的特征,利用新媒体技术、自媒体技术等,可以实现音乐文化传播的点对点、点对面、面对面的传播,而且也出现了微型音乐资源,移动互联网以及移动工具在音乐传播中的应用,使受众可以随时随地利用移动工具获取音乐资源,可以随时在线沟通与交流、评价、转发与分享音乐[3]。
在“互联网+”的环境下,数字化音乐资源已成为当前音乐发展的主流,音乐传播的可视化、个性化的表现方式已成为音乐文化发展的重要形态之一,而且“互联网+音乐”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实时、在线的音乐,带来的是更加多元化的传播手段,使音乐的可视化能够更加深入地影响人们的视觉,可以利用VR技术实现音乐的现场感体验,利用VR技术让人们有音乐演唱会现场的即视感,而利用AR技术为受众带来现场体验的同时,还能将虚拟与现实结合在一起,提高人们对“互联网+”环境下音乐传播的认识。采用AR技术与数字媒体技术,可以营造出混合现实的“互联网+”音乐环境的体验,同时还可以满足用户多种文化的需求。例如,可以将传统民间音乐、传统VR技术进行开发,不仅可以提高人们对传统音乐的认识,同时还有利于传统民间音乐的创新与发展。另外,在“互联网+”环境下,多种线上音乐平台不断发展,使音乐市场的划分更加明确,音乐制作人、歌手可以利用社交平台、新媒体技术来推介自己的音乐产品,充分利用“互联网+”环境下的“粉丝效应”来提高自己音乐产品的影响力,进而能够提升音乐产品的网络传播效率。
在“互联网+”环境下,不断出现了各种网络音乐的传播平台,为人们提供了多种多样的音乐资源。随着我国音乐文化的发展,不同的音乐文化发展有着不同的市场与不同的需求人群,这就需要网络音乐平台能够精准地为人们提供多元化的音乐资源,为戏曲爱好者提供戏曲资源,为民间传统音乐爱好者提供传统音乐资源,为流行音乐爱好者提供流行音乐资源,同时网络音乐平台还需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开发出多种形式的音乐资源,对用户的信息特征进行分析,结合不同用户的需求与爱好,精准地推送音乐资源,实现音乐传播的精准化,充分利用音乐“微资源”的优势,方便受众能随时随地地利用新媒体工具获取音乐资源。同时,在“互联网+”的环境下,为了实现音乐传播的有效性,各种自媒体平台需要为音乐爱好者提供自己创作音乐的工具,方便音乐爱好者能利用多元化的工具,创作多种形式的音乐作品,并利用网络进行传播,网络平台需要对用户创作的音乐进行自动归类与聚合处理,进而实现网络音乐的精准化推送模式[4]。
在“互联网+”环境下,音乐审美形式出现了多元化的发展方式,要想促进“互联网+”环境下音乐作品传输途径的多元化,就需要音乐作品的生产者、受众与音乐公共平台等之间相互配合,将传统的音乐传播方式与新媒体、自媒体、移动职能工具等结合在一起,在音乐创新与传播的过程中,充分渗透“互联网+”的思维,结合现代社会“碎片化”文化的发展特征,采用线上线下的多种音乐传统形式,实现网络音乐文化传统的多元化与立体化。这样,才能使个性化、多元化的精品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影响下产生的集群化交往,方便在更为广泛的群体中进行传播,有效地提高了音乐资源的传播与利用效率。对于艺术受众来讲,一般都保持着开放的心态来接纳音乐作品的差异,受众能够对不同形式的音乐作品进行分享与点评,使“互联网+”环境下不同趣味的音乐受众集群之间能相互地交流与合作,有效地避免了将音乐局限于一个狭小的网络交往空间,扩大了“互联网+音乐”的环境空间,进而能促进“互联网+音乐”运营与发展思维的转变,将从音乐平台的流量关注转向网络节点集群的建构,从而增强用户黏性,提高传播效能,实现网络音乐传统空间的立体化[5]。
音乐创作者可以利用新媒体工具、APP等对音乐的创作采用“现场”传播的方式进行,通过简便、易行的新媒体工具对音乐作品进行现场制作,形成一种“现场”直播式的音乐传播模式。在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传播的过程中,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可以利用手机录音软件、合成软件等制作的音乐作品进行多次创作、合成,直到达到满意的效果,然后将其发布出去,这种新“现场”传播的方式不仅能提高音乐创作与传播的效能,也能给创作的音乐作品赋予新的影响力。受众群体可以通过移动媒体工具,与音乐创作者进行现场直播与互动,音乐创作者可以实时地将个人、群体的建议反馈进行收集,及时调整自己的音乐创作方法,通过这种实时的“异地互动与现场直播”,增强受众的参与体验,提高音乐传播与创作的效果,同时也是传统“现场”直播的音乐不具备的功能。这种新的“现场”传播模式不仅是一种人际之间的互动传统模式,同时也是一种新的“生态”传播模式,能够为创作者与受众提供一种身临其境的体验与互动环境,从而促进音乐在广泛的“互联网+”的空间中进行传播。
在“互联网+”的环境下,传统民间音乐的传承与创新需要利用新的传播途径来转变其传播模式。只有不断利用新媒体技术开发出多种传统音乐资源,才能帮助更多的受众接触到传统音乐,学习传统音乐,应用传统音乐资源,进而能有效创新传统音乐资源。由于新媒体的信息传播优势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受到的限制也比较少,传统音乐的传承人理应运用“互联网+”媒体来促进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创新,例如,《凉凉》这首歌曲因为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热播而被大家所熟悉,传统民间音乐完全可以利用这种方式来增加传统音乐的影响力,利用新媒体制作一些短视频,将传统民间音乐融入其中进行传播,不仅能促进传统民间音乐与电视、媒体的融合,同时对传统民间音乐的传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能够带动传统民间音乐的传播向更高的阶层迈进。
随着“互联网+”技术在音乐文化传播中的应用,转变了音乐的传播途径,拓展了音乐文化的传播空间,使音乐文化的创作与传播不仅呈现出多元化的表现形式,还使音乐文化资源的获取更加方便、便捷。而且利用“互联网+”技术,还能促进音乐的创作者实时地利用新媒体工具与受众进行互动,提高音乐的创作效果,同时利用“互联网+”技术也能创设新的直播“现场”,形成新的音乐传播生态,并能利用新媒体创作多种音乐资源,不仅有利于现代音乐的传播,同时也有利于传统民间音乐的传承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