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德东
摘要: 本文以山东省日照市的实践为案例,分析了近年绿色金融发展的普遍问题及瓶颈,认为应从国家层面尽快制定统一的绿色金融认定标准、健全“绿色征信”体系、完善绿色金融配套扶持政策。
关键词: 绿色金融 绿色信贷 政策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着力构建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碳金融等领域的绿色金融体系。本文以山东省日照市为例,总结了近年绿色金融发展的绩效,分析评估了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瓶颈与问题,以期为发展绿色金融、促进绿色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参考。
一、聚力构建“三个体系”,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发展
近年以来,人民银行日照中支结合辖区实际,坚持创新引领,主动担当作为,精准发力、有序推进,为全市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金融强力支撑。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全市绿色贷款余额51.6亿元,较年初新增12.4亿元,增长31.7%。
(一)构建多维协同联动体系,提升整体攻坚合力
一是在全市层面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2018年,联合市财政、发改、环保、经信、金融办和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在全省率先以正式文件印发《日照市绿色金融发展三年攻坚计划》,为全市绿色金融发展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深化工作直通机制,向区县政府及工信、农业、科技等部门发出《工作商洽函》,提出金融支持绿色发展具体措施及配套政策机制磋商建议,得到积极回应。联合市发改、经信、环保等部门筛选建立“绿色项目库”,分两批向银行机构推荐,组织开展“重点项目金融服务行”活动,促进绿色项目银企合作对接。二是在基层央行层面积极整合内部力量资源。制定印发《绿色金融发展攻坚行动实施规划(2018-2020)》及2018年、2019年工作措施,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日照市金融顾问团”机制,组织银行机构深入重点企业提供绿色融资顾问服务。三是在银行机构层面持续深化绿色金融能力建设。举办全市银行机构绿色金融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邀请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专家授课,为增强银行机构从业人员绿色金融知识储备、学习最新先进经验、助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召开全市绿色金融工作经验交流会,通报全市各银行机构绿色贷款情况,树立先进典型,交流工作经验,对下一步绿色金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举办全市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业务培训班,推动银行机构实现绿色信贷数据“应统尽统”。
(二)强化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一是加大绿色金融发展考核激励力度。及时推动市委、市政府完善《日照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将绿色金融发展纳入考核,对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银行,市政府给予表彰;对考核得分后3名的银行,由中心支行联合市委督查考核局、银保监分局对银行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对绿色金融业绩显著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其信贷投放空间,形成绿色金融发展正向激励。二是引导实施差别化绿色信贷政策。推动银行机构出台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方案、制度、细则共15项,从信贷规模、授信额度、贷款利率和经济资本等方面,明确支持绿色环保、清洁能源和循环经济相关行业发展,将环保、社会风险和节能减排纳入贷款发放评估。指导日照银行探索建立绿色金融制度框架,制定《绿色信贷指引》,在内部考核中设立“绿色信贷新增”奖励指标,除按绿色信贷新增额度排名考核计分外,还区分金额按新增客户笔数给予奖励。引导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日照分行等在贷前调查、信贷准入方面实行环保要求“一票否决制”。
(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助力金融绿色转型
连续4年开展“金融创新奖”评选,引导银行机构深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打造特色金融服务品牌。一是推动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截至2019年9月末,全市银行机构先后创新推出“光伏贷”等10余个绿色信贷产品。农发行日照市分行对五莲绿化扶贫项目发放林权抵押贷款4.8億元,帮扶贫困村48个。日照银行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就山东省内的节能减排项目签订了风险分担协议,目前已贷款2000万元;对建立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农户发放“光伏贷”,期限8-12年,利率为基准上浮10%,额度为6万元,截至2019年9月末,已发放2.16亿元,惠及农户1911户。二是拓宽绿色直接融资渠道。指导日照银行成功发行绿色金融债券30亿元,成为山东省第6家发行绿色金融债的城商行。截至2019年9月末,日照银行已储备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绿色项目21个,总额63.2亿元,已投放13.52亿元。深入日照钢铁集团、日照港集团等重点企业,现场推介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其择机发行。三是深化绿色保险服务。引导中国人保财险日照分公司在岚山区巨峰茶香小镇开办2.5万亩的“低温指数保险”,市(区)财政提供80%保费补贴。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绿色金融界定标准模糊,实现真实统计难
一是绿色项目界定标准不够明确。目前,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对绿色项目界定缺少具体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银行工作人员由于缺乏专业识别能力,造成认定绿色企业和项目存在偏差。二是票据贴现等部分绿色贷款指标未纳入统计范畴。同时,商业银行后台统计与前台投放脱节问题突出,前台投放不考虑是否有绿色属性,后台统计在存量贷款中“扒数据”,既不利于绿色贷款数据的准确反映,更不利于对绿色产业的精准支持。
(二)风险补偿机制缺失、金融创新不足等因素制约绿色贷款投放
银行机构反映绿色环保项目本身盈利能力有限、风险较大,缺乏财政贴息、担保等风险分担机制,影响银行机构持续支持的积极性。目前企业获得绿色信贷的主要抵押品仍是土地、设备、存货等,部分银行机构虽开办了碳排放权、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但环境资产交易机制的缺失影响了环境资产抵质押贷款办理。
(三)绿色债务融资成本略高,对大企业缺乏吸引力
在企业银行间债务融资的综合融资成本中,除票面利率外,还要支付承销费、信用增进费、反担保机构的担保费、评级费、律师费等方面费用,综合成本接近甚至超过同期平均贷款利率。2018年6月,日照钢铁集团计划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0亿元绿色中期票据,但测算发行总成本接近6%,超过该企业贷款成本(基准利率下浮5%),企业为此暂缓发行。
三、建议
(一)加强绿色金融的行业标准化建设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可量化的环境风险评级标准,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指标,便于银行机构推进绿色金融业务。持续开展银行机构绿色信贷数据治理工作,督促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数据做到“应统尽统”。探索建立涵盖表内外、统筹各类融资方式的绿色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引导商业银行加强统计数据的归口管理,对绿色贷款做到“全流程标识、全流程管理”。
(二)推动完善绿色金融配套政策
推动各级政府出台支持绿色金融的财税优惠、贴息等政策,完善绿色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对绿色债券发行、绿色贷款提供有效的激励措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等部门推动对环境高风险企业开办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聚焦特色产业等重点领域及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开办价格指数保险、“保险+期货”等试点,降低贷款风险。
(三)健全完善“绿色征信”体系
加快推进人民银行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和保险协会等社会组织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将相关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信用信息平台。强制要求发债企业和上市公司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环境风险控制信息、环境污染治理信息、产品或服务消费的环境影响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和选择。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