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炜
最近读的一本书叫《忠实的刽子手》,这本书的切入点,是400年前一位名叫弗朗茨·施密特的刽子手的日记。从1573年弗朗茨19岁第一次上阵,到1618年退休为止,施密特始终保持着写日记的习惯。45年的职业生涯里,他不厌其烦地记录下自己如何处死囚犯的。根据他的统计,被他处死的有394人,另外有数百人被他实施了鞭刑、断肢、割舌等等酷刑。历史学家哈灵顿根据这份日记展开研究,写成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首要问题是,为什么酷刑在人类历史中存在了很长的时间?为什么人们会围观死刑,甚至把它视为娱乐?公开行刑,在现代社会公民看来不可思议,但在早期近代的欧洲城市中却是日常景观的一种。这本书的开头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1617 年 11 月 13 日寒冷的清晨,天尚未破晓,人群已开始聚集。以法律与秩序闻名全欧的帝国自由城市纽伦堡将再一次公开处决犯人,来自各行各业的群众争先恐后想抢个好位置,等着行刑开始。小贩摆好摊位,向群众兜售香肠、酸菜和咸鱼。行刑队伍将一路从市政府走到城墙外的行刑台,而沿路两侧已被这些大小摊贩占据。除此之外,另有一些大人小孩在人群里东钻西窜,兜售啤酒与葡萄酒。”
像不像一场公开演出?公开处决的用意有两个:第一,杀鸡儆猴,吓阻围观群众;第二,重申神威和世俗统治者的权威。这是一种古老的司法暴力手段,统治者通过对囚犯花样百出的折磨,可以向尚处于蒙昧中的民众们传达司法的震慑力。
对于世俗政权来说,公开处决除了树立威信外,还能展现出他们执法有成,能为人民伸张正义,从而提升世俗领袖的民意支持度,扩大权力基础。不过,别以为这是统治者的意志,其实民众也乐于看到这样的大型表演,不光是因为当时市民的娱乐文化生活乏善可陈,围观处刑也变成了一种残酷的“娱乐”,还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一直生活在恐惧与焦虑中。
那时候人们生活的世界充满险恶,可怕的天灾、神秘的传染病、各种暴力罪行,就存在于16世纪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危险无所不在,人们动不动就受到攻击,所以在弗朗茨·施密特的年代,大家一心渴求安定与秩序。人们需要安全感,也需要复仇。那时整个社会笃信宗教,深信若让罪犯逍遥法外,整个社会恐怕都会遭受洪灾、饥荒、鼠疫等天谴。为避免灾难临头,社会必须奉公守法,贯彻法律、打击犯罪是符合上帝意愿的,因而也催生出许多维护法律与社会秩序的民众活动,甚至左右若干司法判决。
如果你對那一段重口味的历史感兴趣,不妨看看这本《忠实的刽子手》。
到了16世纪晚期,世俗当权者着手改良传统的肉刑,希望在重罚和仁慈之间谋求一个平衡,目的是排除民众偏见和个人恩怨的干扰,强化依法治理,并巩固在位者的权力和地位。技术精湛的刽子手成为执政当局不可不倚重的重要角色,他可以帮助安抚臣民对于非法袭击的恐惧感,为社会伸张正义,将自以为可以永远高枕无忧、逍遥法外的危险罪犯绳之以法。刽子手代表社会,出面对罪犯行使仪式性的暴力,立刻可以发挥以下成效:第一,替受害者报仇;第二,终结危险恶徒造成的威胁;第三,杀鸡儆猴;第四,先发制人,避免愤怒的民众用私刑解决问题,冤冤相报,掀起更多的暴力。
在“恐怖剧场”中,刽子手是导演,目的是编排一出宗教救赎戏。戏里每一个可怜的罪人都要坦承罪行,诚心悔过,同时心甘情愿充当别人借鉴的例子。当然,刽子手本人也要充当演员,一名技术娴熟、沉着可靠的刽子手是正义之剑的化身,他代表国家出面,以仪式化、程式化的方式,暴力对待罪犯。他必须体现出坚定和果敢,在暴力和救赎之间维持平衡,绝不能表现出无端的残忍。弗朗茨·施密特真是一位有职业精神的刽子手,如果你对那一段重口味的历史感兴趣,不妨看看这本《忠实的刽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