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常洁 陈奕曦
人格特质是个体稳定而持久的内部心理特征,是对其内在神经活动和外在行为特点的概括和总结。[1]它既反映个体的独特性,又带有动力组织的特点,同时还具有跨时间和跨情境的稳定性,因此可被用来概括、预测和解释个体行为。认识他人行为特征并对其进行特质归纳和判断是特质推理能力的核心体现,也是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快速认识他人的重要途径。
发展心理学研究表明,儿童特质推理能力通常会在幼儿至小学中段(4~11岁左右)迎来发展高峰。[2,3]在此阶段,语言的获得与心理理论的快速发展使儿童逐渐摆脱了思维上的自我中心,具备了对自我和他人心理与行为活动进行语言描述和归纳概括的能力。与此同时,学校和社区环境也为成长中的儿童提供了丰富多彩的信息,使其社会性发展具备了新的土壤与空间。在此背景下,师生关系、同伴关系等多种社会关系的确立发展能反作用于儿童社会认知和心理理论能力的发展,要求儿童在社交沟通的过程中能够觉察和理解他人行为,并在此基础上推测他人的行为意图并做出行为预测。因此,在此背景下发展建构起来的儿童特质推理能力,既是高级心理理论能力的充分体现,又是儿童社会性发展趋于完善和成熟的重要标志。[4]
我国儿童的特质推理能力在4~5岁左右出现,初期表现为对他人外在行为惯常性和一致性的认识;到9~10岁左右,儿童的特质推理能力才开始接近成人水平。[5,6]这个时候,儿童的特质推理不仅深入到对他人的内在人格层面,而且还会尝试主动用稳定的人格特质进行行为预测。此阶段儿童特质推理能力发展最典型的体现就是儿童掌握了基于他人外在行为进行自动化内隐推测的自发特质推理能力。据国内学者研究发现,儿童获得并掌握自发特质推理能力的时间在9岁左右(约三年级)。[7]笔者对于浙江省部分小学的调研也证实了此研究结论。
在儿童特质推理能力的发展过程中,其语言水平的高低有着重要的影响。语言是人们用来表征客观世界和内在心理活动的符号系统,它是人类所特有的第二信号系统,也是用来表达思想和进行人际交往的主要工具。发展心理学家认为,儿童语言能力的获得是其心理理论(包括特质推理能力)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语言能力特别是母语水平的高低,将会直接制约儿童心理理论和特质推理的发展速度与发展水平。[8-11]笔者通过对浙江中部地区小学三至六年级儿童语言水平与特质推理能力之间关系的研究发现,同年龄段中儿童语文成绩与自发特质推理能力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一般来说,语文成绩较好的儿童在完成自发特质推理任务时能够表现出更好的行为判断能力。因此,基于小学中低年级语文课堂的实际情况,提升儿童包括特质推理在内的心理理论能力,是促进儿童社会性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
如何基于儿童语言与特质推理能力间的内在联系,推动儿童包括特质推理在内的社会认知能力发展?结合研究实际,笔者认为,教师可以采用以下教学策略,在课堂内外的教学中对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引导。
特质理解与推理的前提是儿童具备对不同特质概念和特质符号的正确理解认识。受思维发展水平的制约,儿童对于抽象人格特质的理解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进入学龄阶段后,儿童开始系统学习语言,而语文课堂是母语教育开展的主要形式。因此,对特质概念和特质运用进行准确的教学传达是语文课堂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
现行的语文教材对于人物故事的描述、刻画是对儿童进行特质概念与特质运用教学的有效载体。例如,现行的语文教材针对儿童语言学习与社会认识发展的特点,逐步增加了涉及人物行为及性格描写的课文。这些课文对于特定人物的描写与刻画,不仅为儿童的文本学习提供了表示行为特征和性格特质的词语和句子,同时也为儿童的社会学习提供了新的人物形象,还呈现了塑造这一人物形象的背景与缘由。教师应利用课文中的人物介绍,以积极的情绪对人物形象进行刻画和描述,深度解构人物形象,引导学生对人物展开思考,有效推进儿童对特质概念和特质符号的理解,由此提高儿童的特质理解能力和特质推理能力。
对儿童情感和价值观进行正确引导,既是教师课堂教学目标的重要组成之一,又是教育实现立德树人,培养合格社会建设者的核心要求。因此,小学语文课堂应该让儿童接受知识技能的训练,接受优秀文化、传统美德的熏陶,使其逐渐形成健全的人格。
近年来,有关儿童特质推理的心理学研究发现,小学低段儿童对于人物的积极特质有着明显的注意和认识偏好。因此,利用这一特点,将语文教学与德育、美育教学相结合,把优秀榜样人物的性格特质与传统文化、经典故事融合在课堂教学和课外阅读拓展活动中,对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将使语文的课程内容与价值内涵得到充分提炼和升华,不仅有利于儿童理解特质的培养,还有利于儿童形成良好的社会认知能力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受有限教育资源和陈旧教学思想的制约,传统课堂在进行语文和德育教学时极为重视教师的讲授和引导作用。但这种课堂模式过分强调抽象知识的直接讲授,容易忽视学生作为学习者的主体地位,不利于学生在生活情境下进行主动的实践探索和感性的经验积累。与之相对应的是,儿童特质推理能力的发展须是情境化和感性化的,需要儿童参与到具体的生活情境中,通过社会实践获得直观经验。对此,施教者应在课堂内外的教学中改变相关教学策略,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教师除了在语文和品德课堂中进行经典课文案例的讲授外,还可以借助写作、绘画、讨论、主题班会等课程教学手段,要求儿童对社会日常生活进行观察和思考,逐渐认识广阔的社会空间。学校也应当借助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德育校本课程建设等平台,为儿童提供贴近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的机会,在扩大儿童社交活动面的同时,帮助其积累社会经验,理解各类社会群体和社会身份背后的故事与积极特质,推动其特质认识能力的发展。
小学阶段是儿童特质推理能力发展的关键期。教师应以语文课堂教学为平台,丰富课程教学的内容与手段,引导学生在母语学习中增强实践和应用能力,从而有效提升特质推理能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