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力度,在学籍、户籍、报名等管理工作中严防死守。
广东强调,对申请高中阶段学籍转入广东省的学生,各高中要严格核实是否符合转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高一年级上学期及高三年级学生不得转学的规定,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要求,有关实际就读证明须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册等违规情况。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巩固提升计划》,全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发展迈向优质均衡发展。
《计划》提出,2019年底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底前,56人及以上大班额控制在5%以内。要重点关注农村、边远、贫困等重点地区、初中等重点学段以及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等重点群体;精准落实教育扶贫任务,进一步落细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全覆盖、关爱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全覆盖要求;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城镇就学、升学得到平等对待。
北京市教委日前表示,计划商请市公安局联合建立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北京市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从起点上预防适龄儿童失学。
市教委计划建立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北京市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对流动儿童少年学籍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严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出国留学信息管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还将指导各区尝试对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违法行为,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陕西省日前下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1亿元,用于支持解决现阶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教育资源不足、“大班额”等突出问题,逐步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促进办学质量提升。
陕西将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支持县城以上城区居民集中居住区、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区等,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增加教育资源供给,消除城镇学校现有大班额;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加快布局调整,保留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支持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教室、学生食堂、学生宿舍,配备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按照教育信息化“三通”要求,在宽带网络接入学校的条件下,完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为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配备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近年来,湖北持续发力解决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问题。为扩大增量,湖北缺额全补,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新补充机制,支持各地大量补充农村教师。为盘活存量,湖北全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推动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转变。
同时,湖北还实施“大别山”“武陵山”“三峡库区”等五大精准扶贫片区“种子”教师培训项目,实现乡村教师全员轮训;探索符合乡村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评价体系,不作外语成绩、发表论文的硬性要求;对乡村学校骨干教师进行补助,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给予学费补偿,设立湖北省乡村教师关爱基金和奖励基金,保障乡村教师周转住房,让广大乡村教师安心从教。
从去年开始,海南省在白沙、东方、临高等6个市县开展偏远乡村小学教师公共厨房试点项目建设,212所偏远乡村小学建起教师公共厨房,其中新建134所、改建57所,惠及教师2364人。212所乡村小学的公共厨房按统一标准建设,设备按每校2.5万元的标准进行购置,统一招标采购,包括冰箱、空调、电饭煲、电磁炉等。
近年来,海南省实施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等一系列教育重大工程项目,大力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和乡村教师生活条件,让许多优秀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