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天骄
摘要:“遗”为词素衍生出的同族词的构词结构不同,含义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本文根据陕西契约中出现的“遗”字,对比“遗”的同族词在陕西契约文书和《现代大词典》中的不同构词结构,得到“遗”的不同释义。
关键词:契约文书;同族词;考释;遗
契约文书是劳动人民在社会经济交往关系中形成的各种协议,多见于房屋、土地、山林的买卖出租。在书写中表述要清晰准确,注明交易中土地房屋的具体位置、商议的价钱、买卖的时间,避免双方日后产生纠纷。《陕西省清至民国文契史料》包含了乾隆二十一年到民国三十八年的一千多份契约,涵盖房屋、水田、山庄、坟地、池塘等内容,为研究当地地方方言、语法用词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孙常叙在《汉语词汇》(1956)中提出“同族词”,他认为从一个词根衍生出来词叫派生词。各个派生词之间有同行辈的亲族关系,就这个关系来说,他们都是从一个词根派生出来的同族词。本文以语素“遗”作为基本部分,派生出“遗笔”、“祖遗”等同根词,阐述该同族词在陕西契约文书中由于构词结构不同,与《汉语大词典》中的释义有所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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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笔]
遗笔,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犹遗墨,犹遗嘱。”是指死者留下來的亲笔文稿、字画、书札等。
宋王明清在《挥麈前录》中:“既贵,广以金帛收赎,熙(郭熙)之遗笔,以藏於家。”可以看出此处“遗笔”意为已经去世的人留下的文稿。另有,清王应奎《柳南随笔》中:“(陈眉公)遗笔嘱诸子云:内哭外哭,形神斯惑,请将珠泪,弹嚮花木。”可以看出“遗笔”早在宋朝时就有类似于遗嘱,遗书的含义。
在《陕西省清至民国文契史料》中,“遗笔”也曾出现。
(1)《道光二年张史氏同子本和本谦本植本端等出卖房铺文约》:“立绝卖店房铺面文券人张史氏仝子本和……钱产两过,情出两愿。至于店内铺内,寸石,寸木,寸土,寸砖、寸瓦,寸铁倘有遗笔之处,俱系乔姓买到之物。”(陕西127)
上例中的“遗笔”显然与《现代汉语词典》的含义有所不同,如果翻译成死者遗留下来的亲笔文稿则语义不通,那么“遗笔”在这里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2)《咸丰柒年王万溢出卖园地文契》:“立出卖园地文约人王万溢……钱地两过不欠分文。四至以内,寸草柳卜树株水石相连,以及遗笔漏写之处,不与卖主相干。”(陕西117)
(3)《光绪四年党克谐绝卖当铺地基文约》:“立绝卖当铺地基文字人党克谐……其院内寸木、点铁、片砖、只瓦、撮土、石块遗笔漏写,俱系尚姓买到之物,不与党姓相干。”(陕西132)
(4)《光绪三十四年胡万有仝侄子胡喜出卖田地文约》:“立出卖田地文券人胡万有全侄子胡喜……所有地内寸草、撮土树株、柳卜一切在内,倘有遗笔漏写,俱是买主买到之物,永远不与卖主胡姓相干。”(陕西119)
《列子·周穆王》中:“郑人有薪于野者,遇骇鹿,御而击之,弊之。恐人之见之也,遽而藏诸隍中,覆之以蕉,不胜其喜。俄而遗其所藏之处,遂以为梦焉。”上句中,俄而遗其所藏之处的意思是不久就忘记了藏鹿的地方。这里的“遗”是遗忘、忘记的意思。
可见,“遗”早在战国时期就有动词“遗忘、忘记”的含义。“笔”对应“漏写”中的“写”也用作动词,意为“书写”,“遗笔”在此则为动宾结构,意为“忘记写”,这样上例中的“遗笔之处”、“遗笔漏写之处”应指忘记或漏写的地方,这样既符合语境,又便于理解。
[祖遗]
(1)《道光十年陈茂禄卖山地文约》:“立杜卖山地文约人陈茂禄父子等,今因使用不便,无处生借,父子商议:情愿将祖父遗下山地一段,坐落土名缺马湾……”(陕西12)
(2)《咸丰元年梁登举永卖水田坡地文契》:“立永卖水田坡地文约人贯溪里十甲梁登举,因需钱使用,今将祖遗史家嘴水田壹丘,李家沟坡地一段,随带廒银壹钱贰分……”(陕西28)
(3)《同治四年沈刘氏卖山地房屋文约》:“立出杜卖山地房屋字约人沈刘氏同子应中,今因年岁荒歉,日食难度,母子商议:将祖遗关内地一分,坐落土名乐家沟阳坡地一分……”(陕西57)
(4)《光绪十二年杨林春卖旱地文契》:“立永卖旱地文约人贯溪一甲杨林春,因需钱使用,今将己身祖遗分明座落村沟旱地平量壹亩,夏豆粮壹升伍合……”(陕西80)
(5)《光绪卅四年王陆氏当水田文契》:“立当水田坡地房屋文约人王陆氏仝子家恩/家善,需钱使用,今将己身祖遗分明坐落千佛洞水田坡地壹段,草房二间,竹、木、石器相连,情愿出当于杨秀万名下耕种……”(陕西68)
(6)《宣统三年杨顺福仝子卖旱地文契》:“立永卖旱地文约人贯溪里一甲杨顺福仝子春茂,因钱使用,今将己身祖遗分明坐落渠坎上,平权杖量壹亩壹分,夏豆粮壹升六合伍勺,央中说合……”(陕西46)
(7)《中华民国三年杨发成仝子丑娲卖旱地文契》:“立永卖旱地文约人,贯溪里一甲杨发成仝子丑娲,因需钱使用,今将己祖遗分明座落西面坟下旱地叁分伍厘,夏带豆粮伍合貮勺伍抄……”(陕西96)
上例中,“祖遗”的含义并不难理解,相当于祖传,偏正结构,义为祖上留下来的。早在清朝时期崔述在《与董公常书》:“述本无祖遗田产,又值洪波毁室,先人所遗书,荡然无存。”中出现了“祖遗”一词,翻译为祖先遗留下来的。
如今,“祖遗”一词还在使用,我们把房产系祖宗的遗产叫做祖遗户。我国对此也有相关法律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土改时祖遗房产填写土地房产证的产权确认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解释了祖遗房产为祖上遗留下来的房产。
这样“祖遗”中“遗”的含义就不同于“遗笔”中的“遗”,不再做遗漏、遗忘的含义。而是遗留、流传的意思。
“遗”是会意兼形声字,从辵,从貴,貴亦声。貴西周金文作,会小物有所遗失之义。又或从贝,为遺之初文。“貴”今简化作“贵”,“遺”随之简化为“遗”。遗本义为丢失。《说文》:“遺,亡也。”《六书故·人九》:“遗,行有所亡失也。”。
文中“遗笔”中“遗”作为核心词素均做动词,词义相同,义为遗漏、遗忘。可见,“遗笔”、“遗粮”是“遗”的同一词族。“祖遗”中“遗”的含义与前两者有所不同,所以暂且说“祖遗”是语素“遗”分属出的不同于“遗笔”的词族。
“遗”的词义在构词结构不同时,含义也会发生变化,在研读的过程中,要结合语境语义,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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