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岚
(山东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山东 济南 250300)
当前世界间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不断深入,更多共通的交流方式也应运而生,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衣食住行。共通的交流反映在艺术中形成了国际化的某些表现语言,人们在接受国际化风潮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各民族自身的特征也在或多或少的受到一定冲击。甚至连众人心目中的圣域——青藏高原,在对外交流日益频繁的情形下民族意识同样受到影响,尤其对于多数青少年而言,几乎将平日大量接触的外来文化与时尚、先进画上等号,因此更倾向于亲近国际化尤其是西方的意识形态,易于被国际主流的艺术风格所同化。
国际主流的艺术风格固然存在其优越性,但执着于专一风格的追求则会在某种程度上削弱本民族优秀传统的延袭,给民族文化的顺利传承埋下潜在的危机。国际化语言本为各国及各文化间彼此建立沟通的纽带,其传播和应用并非要取代各国原生文化的主导或支配地位。从群体角度而言,累世的文化积淀塑造了国家和民族特有的性格,人们彼此认同并生发出凝心聚力的能量,激励着族群代代生息传继;从整体角度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非但是人类往昔历史的写照,更反映出由不同集体智慧所造就的多元文化及思想形态,见证了人类文明在诸般发展进程中的存在状态,也为当今的世界格局打下了基础。国际性和民族性在全球交往中皆拥有自身的重要性。与其说民族文化体现了文化间的差异性,不如说每个民族的所谓的“差异”正是构筑世界多元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妥善处理文化发展中国际性和民族性的关系,特别是对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成为维护民族优秀传统、推动社会良性前进的重要因素。然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乃民族性、经验性的高度凝结,其突出的个性极有可能伴随外部环境不断变换而遭遇失传或失真等状况。因此,在大力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护持不仅有必要从思想上加强重视,还有赖于采取恰当的行动来配合相关政策的实施。
自20世纪60年代起,全球范围内已有越来越多的国家陆续对本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开保护措施,中国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批准下,于2004年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也是较早加入该公约的国家之一。2005年开始,为规范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国务院接连下达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数项通知,在工作目标、实施方略等方面专门采取“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倡导利用与保护有机结合,通过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的应用价值,适应更迭的外部环境延续其生命力,并最终达到保护和传承的目的。2006年5月20日,由我国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正式公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宣布将6月10日设立为我国“文化遗产日”。随后的2008年、2011年和2014年的数年间,国务院又陆续批准颁发了第二批至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还包括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扩展项目名录共计千余项,足以显示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重视程度,也进一步肯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彰显国家民族精神的身份标识作用。据有关资料数据显示,截止至2016年底,我国已有多达39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世界范围内迄今持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最多的国家。
2009年,以唐卡绘画为代表的中国西藏热贡藏传佛教造型艺术以及包括西藏德格印经院在内的雕版印刷技艺、藏族史诗《格萨尔》、藏戏共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充分体现出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显著地位。我国向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弘扬及扶持,反映少数民族主题的项目在历届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各类别里皆占有一定比重。根据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粗略统计,自2009至2014年先后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与少数民族直接相关的名录有703项,为总名录的35%,如果连同拓展名录一起统计在内,这一数字比例愈众。单从四批名录分批来看,第一批共包括518项,少数民族名录166项,占比约33%,分别有民间文学14项、民间音乐22项、民间舞蹈25项、传统戏剧8项、曲艺8项、杂技与竞技5项、民间美术12项、传统手工技艺29项、传统医药1项、民俗42项;第2批共含510项,少数民族名录占193项,占比38%;第3批共计191项,少数民族名录为66项,占比38%;第4批总名录共153项,少数民族有60项,占总项目数量的39%。
总体来看,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里少数民族项目占有的比重较为稳定,基本维持在三成以上的数量。由于民族之间的持续交流,伴随历史更迭又衍生出种种具有多民族融合特征的文化形式。这些文化遗产模糊了民族间的界限,却同样充实着民众世世代代的精神和物质生活。在少数民族题材中,就西藏而言,迄今历届关乎藏民族传统文化的名录合计64项,约为少数民族项目总数的8%,占全国非遗项目的比例约是5%。尽管西藏传统文化发端发展于一定地域,但其核心文化形态的影响力却不止于空间的界限,在兼容外来文化的同时形成与其它地区的风土民情的积极互动。当前和谐开放的社会环境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推广,为包括藏民族在内的各类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提供了继承和发扬的保障,开辟了广阔的知名度,也创造了便利的条件。
随着越来越多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步入百姓视野,民众于上世纪60、70年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不断提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公众不仅拥有欣赏、参与体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也有协同维护文化遗产良性传承的责任和义务,以协同政府保障传统文化与现代环境的有机融合,从而令华夏儿女乃至更广泛的人群得以世代受益于传统文化的滋养。
纵观世界历史中民族的复兴和崛起,往往与一个民族的精神、民族的文化紧密相连。而在现代化建设中,中华传统文化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的宝贵战略资源,对传统文化的承继体现着中华民族深层次的精神诉求。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重申对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性,强调传统文化的滋养之于整个社会的积极作用。传统文化的创新创造可谓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有力后盾。
作为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关键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彰显了不同群体在适应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过程中的所感所想,而以物质为载体的文化遗产更是直观的呈现出种类繁多的技艺与巧思。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里的民间手工艺品,充盈着难以复制的独特魅力。这种国家及民族的独特性愈是浓厚,愈能够在世界上引起关注,也意味着民间手工艺品在当今旅游市场上的开发潜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涵盖的民间手工艺品是由不同民族群体经历了各自的社会、自然环境等诸番变迁后,在风俗信仰、文化习惯多种因素的作用下所促成的,每一件手工艺品都积聚有深厚的文化和工艺底蕴,显现出与游客自身生活环境截然不同的文化和民族个性。与此同时,手工艺品不仅映射群体共有的特征,还兼具创作个体的主观情结,件件汲取了创作者温度的手工艺品,虽历经相似的制作流程,却会由于个体的创作态度、经验、技法,以及创作对象的质地、色泽、难以替代的随机效果等因素,焕发出鲜活的生命力。手工造就的“孤品”特质,恰好投合当今消费者追求独一无二的个性需求。当消费者从某地游览返程后,携带自旅游地的纪念品便成为这段经历的标记,既收录着旅途的回忆,又是发挥旅游后续影响力的载体。若将手工艺形式纪念品的唯一性和“孤品”特质善加利用,无疑会为旅游开发增添鲜明的亮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结合可以发挥社会教育和繁荣经济的双重功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属性是树立、强化并提升地区旅游形象的关键,有助于游客在领略当地景观的过程中,更深入的感受其人文历史氛围,从而丰富相应的知识及阅历;而旅游产业的商业属性,对于维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延长旅游的产业链条、推动旅游娱乐和购物等方面的发展均可产生积极效用。伴随两者多角度多方位的结合,其优势自不待言,然而其间也浮现出一些问题有待及早解决,例如有关商业运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某些本质要素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此类文化遗产的兴衰存续。
下面将着重围绕西藏旅游市场日益突出的两例情况进行阐述。其一是传统手工制作周期、产量和现代市场诉求及生产模式不匹配所导致的问题。传统手工制造方式与传统小生产经济有着密切关联,其生产环境相对封闭,输出渠道相对单一,以满足自身基本需要的自然经济状态为主。从原料采集到加工成型,传统手工艺品的生产流程多半需要仰赖天时和人力,从而影响了相应的劳动效率、生产成本和规模。这些曾经塑造了传统从业者娴熟、精湛技艺,或手工艺品原生、质朴特性的必要因素,却因不适应大批量生产、无法满足市场的增长等种种客观条件,变为制约传统手工艺在现代发展的弊端,并令欣赏喜爱传统手工艺及其制品的民众颇感求之不得的遗憾。
自2006年藏族唐卡成为国家首批认定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来,知晓西藏唐卡的民众与日俱增。2009年,包括唐卡在内的中国西藏热贡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唐卡由此收获了国际及国内的大量关注。持续提升的知名度进一步烘托出唐卡的历史、艺术和商业等价值,唐卡随之成为市场上,尤其是旅游市场中炙手可热的纪念品。为迎合市场需求、谋寻自身经济收益,一些商家不惜采取非正当手段趁机借传统手工艺品的关注度牟利。作为国内热门旅游地,西藏旅游市场亦受到过度商业化的波及。传统西藏唐卡的制作通常以年计量,出品周期较长,产量和供应对象是相对恒定的关系。而当手工艺与旅游产业接轨后,传统的小规模操作显然无法适应现代商业市场批量生产的进度,供需不对等的问题由此不可避免的显露出来。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商家“另辟蹊径”,以印刷或半印刷版手绘的唐卡仿品霸占西藏纯手工唐卡的市场。一旦唐卡各个环节的制作缺失了手工的参与,那么其文化遗产的价值也便消失殆尽。作为一种引介、推广或代言性质的宣传、纪念物,唐卡复制品虽具备一定存在价值,但如若冒名顶替使用西藏传统手工唐卡的名号,则属于对于唐卡固有价值的掠夺性转化,造成消费者的迷惑,乃至扰乱唐卡艺术品的市场秩序。
其二,旅游市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现存在过度商业化营销的现象,致使部分文化遗产偏离原本的实质,同时亦偏离了保护和弘扬文化遗产的初衷。当下旅游市场上着重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象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前文提过的手工制作类,小到饰物、日用品,大到雕塑、建筑等;二是文娱表演类,包括歌舞、曲艺、体育竞技等。以在藏民生活和旅游业中均扮演着重要角色的民族歌舞为例,舞蹈是藏民节庆、祭祀等活动里不可或缺的部分,这一点透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便可以得到间接的反映。根据前文数据统计,在西藏所入选的64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有27项属于舞蹈类别,数量居于全部项目的首位,占西藏总入选名录的四成有余。因而某些商家借此机会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里可供盈利的元素,同时分析游客的诉求,提取出诸如神圣、怀旧、质朴等西藏的代名词。这些代名词也成为商家设计相应旅游产品的依据,从而对手工制品、歌舞表演等进行缺乏规范的商业包装,以迎合消费者对西藏的印象。内地有些以西藏民族风情为卖点的旅游场所,甚至邀请内陆学校的老师编排“西藏”舞蹈表演,设计服饰、布景等,炮制出模式化的“新”舞蹈。在游客看来,其普遍特征是不像少数民族实际风格那般夸张或另类,还兼有现代的流行元素。致使游客对藏民族风格产生标签化的印象,误将此种“民族舞”视为真正的藏族舞蹈。而从民族的角度来看,此种经由非合理商业操作后展示的“民族性”表演并未能真正体现藏民族风格。
以上两个极具代表性的现状反映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结合时显现的突出问题,除此之外,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的田青主任提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当前仍面临四个紧要情势亟待解决。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正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尤其是很多传统技艺缺乏传承人,导致维持文化遗产生产和延续的资源大量流失;其次,有待健全的法律法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相应的保护;再次,需要有效的引导公众树立并加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最后是相关保护机制尚不够健全。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覆盖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旅游学等诸多学科和领域,对于各方面问题的解决需要在认清现状,了解掌握传统精髓的基础上,遵循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经济、社会及文化全面繁荣的原则,科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力求规避非合理操作给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的不必要的损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固然丰富,但其外延亦十分明确:“只有承袭于过去,传延至未来,富有生命力的,且能承担起历史见证和文化特性基础的非物质文化资源,才能称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1]。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特定的生成背景和存在环境。文化生态学将文化比喻为具有生命状态的生物基因,为适应周围环境而进化出自身专有的文化特性和民族品质,生成了一个个文化生态系统。传统文化系统代表着当时当代综合因素的缩影,一旦脱离了原生的社会和历史生态,势必难以再生和复制。在对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时,有必要维护各类非物质文化固有形态,以保障人类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尽可能得到完整的留存。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绝非停滞的文物,正如文化生态学所比喻的那样,各类文化生态系统彼此之间互为关联,互相渗透,尽管它们处于相异的文化圈和文化链上,但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系统的基本文化因子却无时无刻不在根据自身所处时代环境做出适应性反应,由此出现的任何反应自然也会对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和连贯性造成影响。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时,只要深刻把握文化精髓,创造有利于非物质文化基因存续的生态环境,再加以科学适度的规划管理,便能够使其与民众生活和谐交融,并伴随时代环境的变更焕发绵延不息的生机。[2]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主要是指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技艺、表现、形态等特质,对其适度开发并重新诠释,以适应如今时代对于传统文化的诉求。
作为民族宝贵的文化财富和资源,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进行结合无疑是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两者的结合既包含机遇也有挑战。机遇之一是,在目前较为平稳且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下,旅游经济的运行亦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之二,依托于旅游平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为外界打开了认识旅游目的地的窗口,也使当地民众加深了对本土文化独特性的认识、强化了民族自豪感。之三,愈来愈多的旅游目的地在推广宣传时,着重强调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资讯,借此打造自身品牌形象,达到提升旅游场所吸引力的目的。之四,人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喜爱程度日益高涨。挑战不但在于迅速更新的材料和技术手段从某种程度上动摇了非物质文化产品原生态的物质条件,还体现在当代审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风格取向造成的影响,重新复制或创造的文化遗产往往难及文化本初的纯粹,以及前文曾提起的传统加工模式无法满足批量生产需求的问题。
事实上,倘若变换一下思路恰当运用这些新时代的挑战,很多看似弊端的种种不利因素完全能够加以转化,成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有机结合的得力条件。其中关键点是,任何创新发展都不能以丧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技艺、核心价值和文化内涵为代价。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展示的形式感,乃历经千百年历史人文积淀后的外化表现,贯穿其核心精神始终的“文化基因”才是决定外在表现形式的本源,亦是世代传承的基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题材进行的创意开发也需紧密围绕文化内核,避免表面化、模式化、生硬照搬的复制。与此同时,还需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和外观的关联,开拓思路灵活创新,既可以尝试在传统构架的基础上适当穿插充实现代的设计表现,亦可以突破解构固有的模式,通过对传统文化的借鉴,融合现代工艺,充分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艺术审美、互动体验及旅游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创造出适应现代文化诉求、审美诉求和市场诉求的崭新产品。
当人们慨叹非物质文化独特魅力之余,更能够透过赏味诸般由形色技艺打造的传统文化佳宴,来品读前人的生活状态和审美意趣。领略刻录在过往历史层层积淀之上一脉相承的文化基因,以及交织在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人类与自然之间和谐共融的关系。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开发结合的过程里,精神文化价值和社会经济价值并存。妥善协调并平衡二者比重需要政府、旅游从业者、学者、消费者等在内的社会各界力量协同配合。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产业并非仅局于单一模式的结合,唯有积极拓展开发路径,与其它物质资源进行多层次、多维度的广泛通连,方能促进所有相关因素的联动开发,从而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文化的繁荣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