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陈俊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对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我国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不仅承担着定纷止争的基本职能,也承担着作为国家机关应具备的公共政策制定和社会控制等延伸功能。法院内设机构的设置和运行模式应当突出“以审判为中心”,实行“扁平化+专业化”,以提高机构功能运作效率,实现法院各项功能的集约化。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刘峥副部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时小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牟家忠等先后莅临崇州市人民法院调研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并对改革工作予以好评。刘峥副部长对崇州市人民法院勇于探索、先行先试的改革精神予以充分肯定。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规划处处长黄国栋近期调研崇州市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黄国栋处长对崇州法院近年来狠抓信息化、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各项工作量质齐升予以充分肯定。
那么,崇州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有哪些?智慧法院建设的未来又在何方?近日,《人民法治》杂志社记者专访了崇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
记者:崇州市人民法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的主要考量是什么?法院通过哪些措施确保改革事项落地落实?
张静:崇州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主要动因是为了解决法院管理的瓶颈难题。法院按照精简、务实、效能原则,突出以审判为中心,以职能相近、管理重合、工作交叉为整合思路,以扁平化、专业化为目标导向,实施“6+1+3”模式的“大庭+大部门”内设机构改革,最大限度激发了队伍活力,确保各项工作提档升级。
改革前,崇州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存在以下弊端:一是“主业倒挂”,审判主业不突出。机构数上审判部门与非审判部门之比为6:10,正编人员数上审判一线与行政综合之比为11:5。二是“调度困难”。各部门的工作高峰期和常规工作平缓期不同,部门之间壁垒严重,互相支援力度不够,可是因时因事随时调整人员又不利于管理。三是“遇事推诿”。分工过细导致新增工作无法落地,容易出现管理真空地带,各部门往往固守自身利益,推诿扯皮。四是“流转不畅”。过多的管理层次造成管理难度加大,“肠梗阻”“中梗阻”严重,信息交流速度减慢。
张静院长接受记者采访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崇州市人民法院通过革除思维惯习,确保改革的落地落实。一是调研论证、借鉴学习,主要是参照政府、公司的内部治理模式,研究政府大部制、公安大部制、检察院大部制改革的成败得失;组织到深圳、福田等法院考察学习,借鉴改革经验;深入调研论证,设立在线问卷平台,掌握全院干警思想动态。二是分段实施、分步磨合,大部门运行由庭长、主任牵头负责,建立健全部门内部的规章制度和运行程序,充分实现“一人多能、一岗多责;错时办理、错峰安排;一体运行、协同配合”的工作原则。三是党政支持、上级指导。通过专报等形式,向崇州市委汇报改革进展、遇到的困难等问题,得到市委高度重视,列为崇州市改革工作重点,给予政策保障。及时向中院汇报改革进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彦多次做出指示,并指派调研组指导改革方向和操作重点,确保改革顺利发展。四是党务政务两手抓统筹,以部门为序列,以院领导主管部门为主线,将原有14个党支部重建为4个联合党支部。支部书记由非审判部门中层领导担任,部分青年法官助理或行政人员担任支部委员,既发挥中层干部的统筹协调能力,又有助于激发青年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对审判业务部门实行“扁平化+专业化”管理模式。实施专业化审判,在对各业务庭案件数量、难易程度、人员结构等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设置劳动争议、道路交通、金融审判等11个专业审判团队,原有庭长、副庭长率领审判团队,审判管理职责都集中在审判团队,弱化审判庭对团队影响。缩短管理链条。拉近院领导与员额法官重要的两端距离。原有的“院长-分管领导-庭长-副庭长-合议庭”的5个管理层级变为“院长-分管领导-审判团队”3个管理层级,减少管理层级。理清管理关系。院领导直接管理审判团队,各审判团队直接对院领导负责。入额院领导编排到审判团队行使法官职责,主持召开部门例会、参加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等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参加审委会和专业法官会议等行使审判管理职责。
非审判业务部门实行适当层级扁平化管理模式,“一人多能”,明确主办事务与协办事务的关系,临时性、急重性工作由主任或主任助理统筹安排,均衡事务工作量。“一岗多人”,设立AB角,确保工作连续性、集中性和统筹性。聚焦服务法官,“勤务兵”确保法官专注审判。审判事务中心把剥离出来的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负责立案信访维稳、诉讼服务、集中送达等工作。聚集智力优势,“智囊团”充分发挥参谋决策。工作性质接近、内在联系紧密的部门研究室、审管办和信息化中心三合一。聚力资源保障,“后勤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审判保障中心统筹管理原有的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等3个行政部门。
记者:崇州市人民法院在实行内设机构改革后取得了哪些成效?
张静:在机构改革路径选择中,崇州市人民法院突出“以审判为中心”,构建“6+1+3”模式,将原有13个内设机构(不含派出法庭),整合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10大部门,实行6个大审判庭、执行局以及3个非审判部门的“6+1+3”运行模式。资深的庭长、主任担任所属大部门负责人。
经过近一年的内设机构改革探索和实践,明晰司法权责,优化资源配置,激发了队伍的内生动力,创新引领法院工作内涵式发展。在成都市2017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中,崇州市人民法院获得整体工作先进,同时获得14个单项工作先进、创新工作先进,考评总分位列全市第三名,效果指数名列全市第一名,各项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突破。
首先是工作效能提升。人均办案数、院庭长办案数、服判息诉率、执行到位率、改判发回重审率、调解率、均衡结案率、平均审理天数等8个公正效率的指标,较2017年大幅上升。其中调解率、改发率、服判息诉率等指标位居全市前列。行政综合部门在人员大幅减少的情况,工作量同比上升360%,工作效能大幅提升。
其次是群众满意提高。当事人投诉率和信访率明显下降,在上级法院组织的第三方社会满意度测评中位列全市第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点赞,群众交口称赞,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得到极大提高。
最后是队伍能力增强。诉讼与公证对接、繁简分流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纳入示范试点,少年家事审判、劳动争议要素式审判等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试点,形成“杨婷工作室”“晓双工作室”等有影响力的法官品牌。调研能力明显提高,其中内设机构改革实证论文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
记者:崇州市人民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以及取得了哪些成效?
张静:崇州市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以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为目标,坚持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促进各项工作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深化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在智慧法院建设中,崇州市人民法院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审判质效,运用人工智能服务审判工作,取得了卓越成效。一是办公办案无纸化。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模式,非涉密、非紧急性公文一律取消纸质文件,全部以电子版文件在系统中拟稿、阅办、审签、修改、归档,大大节省传阅、办文的时间,提升了工作效率。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会前提起议题与审阅、会中议事、会后纪要全部实现了全网上流转。请销假、车辆派出和维修等全部实现网上审批、自动管理。移动办公平台随时随地可以处理公务,12368短信除服务群众,还服务法院工作人员,通过与日程安排、公文系统对接,提醒事务办理和公务处理。
二是电子卷宗同步化。大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坚持以制度建设、流程再造为前提,制定材料收发、扫描录入制度,高标准要求材料扫描质量、高效要求材料流转时效,提高电子卷宗质量、跟踪材料流转。对全部案卷材料集中收发、扫描、整理,同步集中生成电子卷宗,利用信息回填、左看右写、文书生成等智能技术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破解数据采集、应用成效低等难题。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会议系统全流程网上会议,查阅电子卷宗材料、形成记录和意见决定,讨论过程全程留痕。
三是监督管理静默化。根据“用权必留痕、行权受监督、越权必追责”的原则,对所有网上运行案件的立案、分案、审理、审限、结案、归档、上诉移送等183个工作节点和68个监控节点信息进行规范有序的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合法合规的静默化运行,违规超期的提示监管,实现案件办理全过程可控制、节点可查询、进程可预期,全面实现审判权、执行权运行可预期、可信任。
四是破解执行高效化。通过执行天眼系统,切实破解“找人难、难找人”的执行工作瓶颈,形成对老赖的高压打击态势,让其无处藏身。仅使用一个月,已成功查到6个长期下落不明的被申请执行人。积极探索与税务系统的对接,通过建立税务询价系统的对接,自8月份以来询价20个资产,节约评估费20余万元,大幅缩短执行期限。
五是诉讼服务智能化。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融合法官智慧自主研发法律问答机器人“小崇”,不仅提供法律问答、诉讼风险评估、类案推送等服务,更从矛盾纠纷产生的最前端介入纠纷化解,通过“互联网+诉非衔接平台”与司法局、市场管理局、仲裁委等机构的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社会调解组织对接,自动匹配调解方式和擅长领域调解员,形成分层递进的纠纷解决和专业化调解机制,实现诉源治理、资源共享、社会共治。通过“小崇”分流部分案件后,全院三分之一的民事案件又通过网上立案进行,纠纷化解更加便利。
六是智能安防一体化。有效隔离办公区域与审判区域,实行双通道管理。当事人及群众由安检口进入法院诉讼中心及审判大楼,安检口安装来访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安检后身份证信息与人脸同步认证登记。法院工作人员由干警通道进入法院办公大楼,可通过门禁卡、人脸、指纹三种方式进入办公区域并与上班考勤系统对接使用,车辆智能识别系统有效隔离外来车辆。诉服中心、办公大楼与审判大楼之间均设置了智能门禁系统,杜绝当事人随意进出办公区域等现象。通过“人行”“车行”“物检”等场景及混合场景的有效管理,充分应用门禁、考勤、停车、访客、安检、视频监控等设备、技术,有效构建以“人、证、物、地、时间、事件、组织”为要素的空间化、可视化、可决策化的多模态生物识别及多模态混合生物识别安防生态圈。
未来,崇州市人民法院还将以“实用性”为基础,强化信息化支撑和服务能力,健全信息化应用过程中的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持续改造优化系统功能,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助推审判执行质效有效提升,政务、审务管理不断优化,实现管理网络化、信息数据化,打造出一个全新的智慧法院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