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文视域下的非遗资源整合及保护机制*

2019-01-09 07:06吴瑞丽
图书馆学刊 2018年10期
关键词:人文数字化数字

吴瑞丽

(山东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357)

2018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传承和保护至关重要。在现代技术普及和全球化的今天,我国文化生态环境遭遇巨大改变,非遗资源整合及保护遇到严峻的挑战,仅仅依靠传统的文字、图片、录像等方式对非遗进行采集和记录,不能充分揭示和保护珍贵的非遗资源,关于非遗的研究和创新更是难以为继。数字人文,作为全新的、适应非遗资源整合及保护机制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为深入研究和保护非遗,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

1 非遗保护的现状及困境

通过先后批准的四批次国家级非遗名录可知,非遗主要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间(传统)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表现形式。

1.1 保护现状

通过文献分析方法,以CNKI收录的文章为样本,以“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词进行检索,对检索结果进行文献分析,我国对非遗的保护方式主要是立法保护、生产性保护、抢救性记录、整体性保护。

1.1.1 立法保护

目前我国已形成“国家+省+市+县”4级保护体系,2011年2月25日我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出台了《非遗法》,相当于非遗保护法律法规中的宪法,规定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非遗保护方面的法律义务、责任和权力。《非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非遗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遗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1]。截止日期已有26个省(区、市)相继制定了省级非遗地方性条例。

资金方面,为保证非遗保护资金的合理使用,各省(区、市)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北京为代表的省(区、市)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创新非遗保护资金来源。泉州市每年奖励传习所及市级传承人相应金额的资金。

1.1.2 生产性保护

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遗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遗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遗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2]。该保护方式主要是从文化生产的角度,对传统技艺(比如各地特色中华老字号食品)、传统美术以及传统医药类的非遗项目进行分类保护。

永川豆豉作为当地特色食品,其制作工艺是非遗中的传统技艺,通过与科研院所、传媒业、旅游业进行“三联合”,融入到当地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非遗产业品牌的创建,加快创新性转化,进而借助现代技术促进非遗的传承。

1.1.3 抢救性记录

抢救性记录,就是利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遗知识和精湛技艺,为以后人传承、研究、宣传、利用非遗产留下宝贵资料[3]。抢救性记录,通过先进的科技手段,以文字、图片、录像等方式把非遗的创作技艺进行记录,并对其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大型的数据库,给予数字化保护。抢救性记录的目的是维持非遗的原始样态。

由于现代化、城镇化、外来文化的冲击,以及非遗传承人老龄化严重凸显、自然灾害的频发,均会导致某些依靠口传心授的非遗艺术缺少新生的传承人,有些几近“人亡艺绝”“人亡歌息”。因此需要对非遗传承人、在普查过程中获取的档案资料进行抢救性保护。

1.1.4 整体性保护

整体性保护主要是对当地非遗资源较多或空间保存较好的非遗的保护[4],这与非遗自身的整体化特征相契合。“非物质文化的整体性保护原则”从定义上说可以归纳为“要保护文化遗产所拥有的全部内容和形式,也包括传承人和生态环境,从整体上对非遗加以关注并进行多方面的综合保护”[5]。

1.2 保护困境

通过文献调查及网站调研,我国关于非遗的保护方式是静态式保护。各省市非遗保护网站的调查如表1。

通过表1可知,大多数网站均有政策法规、传承人、非遗名录等栏目,关于非遗的保护方式主要有图片、文字,小部分网站有非遗视频栏目,但网上直播未上传数据或无法观看。关于传统技艺等非遗资源的动态展示微乎其微,自发保护和传承更无从谈起。对于民间文学、民俗类的非遗,采取文字和图片的方式进行保护是适当的,但是对于民间舞蹈、传统戏剧、传统手工技艺等大多数的非遗来说,这种保护方式无疑是聊胜于无。对非遗的保护方式不仅仅局限于申报,最重要的是传承和创新。因此,数字人文这种现代化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综合应用,是有效保护非遗的首选方式。

表1 部分省市非遗保护网站调查

2 数字人文与非遗资源整合及保护的匹配性

2.1 数字人文内涵

数字人文,也称人文计算(Humanities Computing或Computing in the Humanities),是一种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人文计算技术,在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日趋成熟,是将数据挖掘、文本分析、数字化、可视化、GIS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到人文学科的研究。在我国,其研究方法和理论构建尚处于起步阶段,初步渗透于文学、历史、艺术等人文学科的研究,并逐渐形成新的学术增长点。

与传统的人文学科不同,数字人文兼具跨机构性、跨学科性的属性,其最终目的是发现知识、展现知识,进而来创造知识。

2.2 数字人文技术

数字人文技术主要有GIS、文本挖掘、VR/AR/MR、可视化等。

GIS技术(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的简称),即地理信息系统,是利用传统的制图技术及专题制图方法,绘制非遗在地理空间范围内的运行轨迹。目前主要应用于历史学方面的历史地理可视化研究,具有“强大的的空间数据采集、集成管理、空间分析及专题制图功能”[6],可以将非遗的历史地理信息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进行可视化表达。

文本挖掘技术(Text Mining),也称作文本数据挖掘(Text Data Mining),数字人文技术之一,是将数据挖掘、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等知识和技术综合应用于文本处理。它是“一个分析文本数据,抽取文本信息,进而发现文本知识(包含各种模式、模型、规则或趋势等)的过程,主要应用于作品情感分析、作者归属及风格分析、人物关系挖掘、模式发现与可视化等”[7]。对于民间文学类的非遗作品可采用此方式进行保护和研究。

VR/AR/MR,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技术。这3种技术是人机交互新模式,“都属于数字感知技术,利用数字化手段捕获、再生或合成各种来自外部世界的感官输入,从而达到身临其境的沉浸感”[8]。通俗来讲,VR技术是把虚拟世界现实化,AR技术是把现实世界虚拟化,MR技术是把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进行无缝混合化。通过该类技术,可以将非遗的物体特征进行重构,转化为虚拟空间,构建形同现实世界的虚拟世界,进而增强非遗体验者的感知。对于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间(传统)美术、传统手工技艺等大多数的非遗可采用此种技术进行保护。

2.3 匹配性

数字人文作为一种全新的技术倾向和研究范式,其适用于非遗保护的匹配性或可行性,可以从非遗的物质性特征和数字人文的技术优势两个方面进行论证。

2.3.1 非遗的物质性特征

非遗的物质性表现为载体的物质性。非遗也有其物质性[9],而且这种物质性是通过其载体来表现出来的。非遗虽然没有物质形态但有物质载体,非遗的物质载体包括了与非遗相关的实物、文化场所和对其过程记录的文字、声音、影像资料。非遗往往通过借助某一具体的载体而呈现。

2.3.2 数字人文的技术优势

数字人文可以解决非遗保护中一系列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通过数字人文的统一技术标准,元数据等,挖掘非遗中隐含的信息,将残缺不全的、离散的信息不断完善,组织成完整的、连续的显性信息。数字人文仓储(DHR)是数字人文项目的信息资源基础,推动非遗资源的深度整合,促进非遗研究范式转型。其不同于非遗数字化,非遗数字化强调的是非遗及相关信息的数字化采集技术和过程,数字人文仓储强调的是非遗资源的深度整合与共享。国内非遗数字化的相关成果缺乏信息沟通与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导致相同主题相同内容的重复数字化、重复数字分析等问题,而对非遗的保护,强调的是开放的、主动的现代传播。

第一,数字人文技术具有现代信息化技术的普遍优势。数字人文技术将记录和存储的非遗资源转成数字格式,保存时间更为持久,保存载体轻便且易于移动,且能方便共享。

第二,数字人文技术抽取非遗文本信息中的文化特征,形成关键词库,进而构建非遗数据库或信息资源库,能够通过相应的数字平台进行信息检索。

第三,数字人文技术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将非遗进行全息影像再现,从而将非遗的创作过程和技艺实现数字模拟,通过把相关信息进行完整的展示和表达来保持非遗的原生性,为后续的传承和再创造提供可能。

3 非遗数字人文资源整合平台

通过文献分析和网络调查可知,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国家、省、市、区四级文化遗产名录,各机构、各部门均已开展不同层次的采集、整理、挖掘、数字化保护,构建了基于文字、图像、声音、视频的少量数字资源,但各机构之间很难实现互通,各数据库之间的数据无法对接,因此,需要按照统一的数字化标准,采用数字人文的技术统一编码、格式转换和数字化再现,以进行非遗资源的深度整合和挖掘。

3.1 数据的采集

数据采集通过各级非遗保护名录、田野调查来实现,主要是对各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及其代表作品、发展现状等进行收集和整理。

以国家、省、市、区四级非遗保护名录作为统一的采集名录,可借助各保护机构(部门)现有的数据进行格式转换,以减少重复工作。

田野调查能获取非遗资源的第一手资料。各门户网站提供的文字介绍、图像展示仅仅是静态的,对于传统手工技艺、民间舞蹈、传统体育类等的制作方法、姿态仪式、技巧的记忆,最为直接的方式是田野调查。可以借助现代化摄像、录像技术,在各个层面和角度记录非遗传承人制作和演习过程,同时辅以文档记录。

3.2 元数据的结构处理

对于元数据的处理,需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结构化处理。RDA(Resource Description&Access),即资源描述与检索,可用于数字资源的著录。主要包括“一般文献类型标识、资源类型与数量项、载体形态项、附注、标准编号”5个方面[10]。

对于采集到的不同格式的数据,分门别类的结构化处理。手写文档,进行TEI、XML编码、书目数据库录入,建立手稿、家谱等非遗资源的元数据;视听档案类的数据,主要是整理的舞台表演资料,需按照标准进行图像、音频、视频的抓取和处理,形成三维效果的制作;转录口头历史访谈资料并创建索引;关于评论的数据,转录表格等。利用RDA,对元数据进行语义信息描述、关键词抽取、词汇映射到语义信息描述框架,最终生成终端数据源。

3.3 构建非遗数字人文资源整合平台

根据处理后的元数据,建立元数据资源库。以强大的元数据库为依托,研发可检索的系统,构建非遗名录的统一检索入口。提供用户易于掌握的检索途径,诸如名称、关键词、摘要、非遗传承人、地域、申报年限等,用户可自行输入检索条件,对非遗图像、文字、音频、视频等资料进行逐一检索。

3.4 管理和服务

通过非遗联合目录平台,对非遗进行资源管理、交流社区、用户参与,以便更好地实现虚拟现实的交互环境。用户可借助移动终端、虚拟网络、各类数字媒体等VR/AR/MR等感知非遗制作和展示的身临其境的体验。非遗数字人文资源平台模型如图1。

图1 非遗数字人文资源平台模型

4 基于数字人文的非遗保护机制

在非遗的传承保护过程中,既要注重运用传统的技术,又要能与时俱进,善于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手段。“与物质文化遗产仅仅以物理形式保存不同,非遗的保护需要运用更丰富的手段。日新月异的数字化提供了实现非遗保护和展示的无限空间。”[11]通过数字人文技术对非遗进行保护,是当今首选的有效方式,如建立非遗数字地图、拍摄大型纪录片、建立遗产数据库、制作数字动画、视听档案等。针对不同类型的非遗资源,从各个层面精准施策,分类保护。

4.1 基于GIS技术的非遗数字地图资源共享平台

在数字人文的应用中,GIS技术通过将非遗资源的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结合,能够给非遗数字资源提供统一的检索方式和检索入口,展示非遗地图独特的视觉化效果,利用GIS的地理分析功能与非遗资源相结合,使得用户能够感知时间和空间的双重体验,极大地弥补文本检索的缺陷。按照地域区域和主题特征,以非遗为对象,以地理空间为主线,以主题特征为辅线,将有关非遗的信息加以组织,来实现非遗数字化或智慧化的复杂系统。

4.2 基于文本挖掘技术的非遗文献深度挖掘和提取

对非遗文本作品、档案的分析,着重利用文本挖掘技术进行。通过语义信息的描述、关键词抽取、词汇映射、图像、著录字段,分析非遗的特征。利用爬虫技术收集文本数据,通过数据预处理,形成基于Map-Reduce函数的文本特征向量,Map函数用于对输入的文档分词,Reduce函数是对分词序列进行组合,然后再可根据下列公式:

对于提取的特征词进行频率计算,fwi表示的是非遗文本特征词的出现频率。

通过非遗描述文本的挖掘和提取,获取到的同类词条,诸如“浆染”“染色”“染”“颜料”等,可以获知是对传统染布手工技艺的介绍和描述,进而可分析非遗作品的价值内涵和取向。

4.3 基于VR/AR/MR的可视化保护

利用VR/AR/MR技术,将非遗传承人的制作和演习过程进行360°的全景拍摄,采用三维建模技术的场景描述语言,将非遗制作和演习的特征描述语言(纹理映射、光源等),上传到非遗系统中,实现环绕式观摩。在VR/AR/MR技术中,可以增强非遗拍摄视频和音频的交互性。在各保护机构(部门)中,建设虚拟非遗系统,通过与其他数字人文技术相结合,从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现非遗的震撼效果。

5 结语

数字人文是一个新兴的跨学科研究技术,对于非遗资源的整合和保护具有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任何一种研究技术,都是不断完善和创新的,非遗的保护,更重要的是传承和利用。以当地特色产业为依托,将非遗文化符号扩展到产业,形成非遗IP(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识产权生态链。以IP构建非遗文化资源集合体,打造复合IP,进而提升非遗的文化价值,促进产业衍生和变现,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和非遗保护、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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