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可文
内容提要:“生命史”理论萌芽于20世纪20年代,其可追溯到20世纪初人类学家对印第安人及移民等异文化的研究。1999年,“生命史”理论和方法被介绍到国内后,对我国社会学等学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生命史”研究有别于传统的传记写作与口述史等的研究,强调研究对象于其所处之时空脉络下的特殊“生命历程”,人类学、社会学、史学等领域都借鉴其研究方法。文章提出音乐史学利用“生命史”理论进行研究的可能性。
一
2018年12月7—8日,我在台北“台湾戏曲中心”参加“2018 重建台湾音乐史咨询及学术网络计划”的“音乐家的生命史研究和传记书写”研讨会。会议中,有台湾师范大学音乐数位典藏中心兼任研究人员黄于真宣讲其论文《另类的生命史书写——第二人视角:以刘德义、邵义强与上扬唱片为例》。
应该说,这篇文章从题目到内容都是最贴近此次会议论题的。见诸所发会议手册,黄于真在其文章的“摘要”中说道:“生命史研究可追溯及20世纪初人类学家对北美印第安人及移民等异文化的研究,之后逐渐扩及具有特定属性的群体研究,例如罪犯、卖淫者等类型的社会学研究。生命史研究有别于传统的传记研究,强调研究对象于其所处之时空脉络下的特殊生命历程,因此在人类学、社会学、史学等人文研究领域中都能涉入此一研究方法,并有广泛的运用与发展。”我以为她讲得极有道理,但听其发言,在她叙述刘德义①和邵义强②的生平事迹时,又陷入简单人物介绍的“窠臼”,与传统“传记”的写作无二,毫无“生命史”理论范畴的表述。只是她的发言,使我第一次认真地考虑音乐家“生命史”表述与撰写和我们传统的“传记”书写以及当前为人津津乐道的“音乐口述史”的关系等问题。
那么,什么是“生命史”? 音乐家“生命史”的理论范畴与方法又如何? 音乐史学怎样借鉴“生命史”理论与研究方法来开辟新的研究途径? 等等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
二
“生命史理论”萌芽于20世纪20年代,其在美国社会学家埃尔德(G.H.Eider)所著《大萧条的孩子们》③中有对“生命历程(life course)”理论[以后国外学界也称为“生命史理论”(Life History Theory)]的完整叙述。可以说,埃尔德是“生命历程”理论的开创者,《大萧条的孩子们》正是他运用这一理论写成的著作。在书中,埃尔德以出生于1920—1921年的孩子们为跟踪研究的对象,运用了社会学、历史学和心理学的研究方法,探讨在美国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时代的社会状况,和对那一年代出生的孩子们的生命及其后代带来的人生影响。他认为:大萧条不仅影响这些孩子本身,也波及这些研究对象的后代,这在某种程度上造就了战后美国人的某种国民性格。可以说,他对重大社会历史变迁与人的“生命历程”关系的研究,开拓了一个全新的学术领域。在《大萧条的孩子们》书中埃尔德提出的“生命历程”的概念,概括了“生命历程”的四个“范式性主题”:其一,个人的“生命历程”常常被嵌入了历史的时间里,“人”在历史的岁月里所经历的严酷生活与生命事件,也同时被这些生活和事件所塑造;其二,一系列的历史生活或生命事件,对某个“个体”发生影响的同时,也取决于这些事件在什么时候发生;其三,生命存在于相互依赖的一系列生活之中,“人”的一切,会在历史与社会的关系网中呈现出来;其四,人的“个体”能够通过其自身的行动和主动选择,利用一切机会,去克服自身受到的社会、环境与历史的制约,而去建构属于他们自己的“生命历程”。
随着时代的发展、学科的进步,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背景下,对“个体”与“群体”生活的“生命历程”研究,俨然已成为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这涉及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生物社会学、人口统计学、流行病学和老年医学等,这成为在国外备受关注的话题。
再后来,“生命历程”理论被演化为“生命史理论”(Life History Theory,也有人译为“生活史理论”),成为进化心理学④中颇具代表性的理论范畴之一。“生命史理论”认为:“个体”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更多地要考虑怎样分配资源,“个体”所处的环境、所经历的生活事件,则会影响“个体”形成的不同“分配策略”(即“生命史策略”)。“生命史理论”从“进化”的角度,很好地诠释了生活环境对人的“个体”行为策略的影响,以及不同“个体”在生命事件、社会行为表现出的“差异”。从“生命史理论”的角度来说,所有事件的发生,都不是由于“偶然因素”或“个体因素”所导致,而是受到当下社会历史的生活环境以及童年成长经历的影响,其二者共同作用于人的“个体”或“群体”,并使其形成或快或慢的生命史策略。⑤
就“生命史”的研究而言,早在1918—1920年已出现。当时,美国社会学芝加哥学派⑥的早期代表人物托马斯⑦和兹纳涅茨基⑧发表了五卷本的巨著《身处欧美的波兰农民》⑨,两人通过对波兰移民的家庭书信与其艰困生活史的研究,通过那些背井离乡从波兰乡下来到美国芝加哥这样繁华而又和自己毫无关系的都市所产生巨大生活变化思想波动的波兰农民的研究,描绘出导致在他们思想、生活、行为与社会态度上这一系列显著变化的原因。托马斯和兹纳涅茨基富有创见地提出:只有把人的“个体”与“群体”对生活的态度和社会历史客观文化价值观作综合考虑,才能充分理解人的“个体”或“群体”的行为与意志。尽管他们俩是将“社会心理学”最早定义成“有关态度研究的科学”,但与其他心理学家的观点不同,他们关心的不是特定“个体”对特定事件的特定反应,而是人“群体”生活中的每位成员所普遍采取的态度,这一研究打破了以往史学界传统的“英雄史观”,而将视角转向“普通人”的失业、贫困、移民等问题,由以社会底层的“群体”的角度去书写历史,这就改变了以往社会学界的学院派研究思路。⑩该研究最大的特色是反对用“社会普查”单纯的数据堆积和偏向于道德说教的“常识社会学”(common-sense sociology)方法,而采用一种新的“生活研究法”(the life study method),就其具体研究而言,是注重于收集研究对象生活经历的各种文献——特别是研究对象往来的信件、记载他们生活的报纸等的“活材料”,通过这些,得到那些“普通人”自己讲述自己的生活故事,并注重让材料本身“说话”,而不是由研究者对这些材料进行盲目而武断的解释与分析。⑪
尽管上述著作的“生命史”理论与“生命历程”理论还存在有一定的学术距离,但由于“生命史”理论提出了研究对象的年龄与居住地移动时间的关系问题,并对被研究者的年龄作判断思考,并将其呈现于日常的层面之中,还从生命、社会、历史三个维度对其进行综合分析,注重历史背景对“个体”与“群体”生活发生影响的研究。用埃尔德的话来说:托马斯和兹纳涅茨基的波兰农民的研究“没有按年龄和历史背景来区分出生组,也没有按移民时的生命阶段来进行分析……将世代和血缘分析置于一个完全抽象的非现实空间”⑫。事实上,对“生命史”的研究,当从历史与社会的分层角度出发,注重被研究者的各种因素,从历史与社会变迁中,找到一种对人的“个体”与“群体”同样产生影响的根本原因。⑬这种“生命史”的研究方法,应该考虑不同“个体”或“群体”所承受的不同社会压力与影响,按照其年龄与年代关系,对不同研究对象作分别的讨论。
三
在我国,21世纪到来之前,鲜有学者将此理论有意识地加以运用。将“生命历程”理论和方法介绍到国内来的当为李强教授⑭。1999年,他就西方生命历程研究的历史发展、分析范式、理论应用等问题进行了综述⑮,对这一学术领域进行介绍,并阐述了“生命历程”研究对中国社会学研究上的意义,这使我国学界第一次了解了此理论。自李强教授将“生命历程”理论介绍到中国后,我国的社会学、心理学、人口学等领域,都相继涌现出了不少“生命历程”的研究和著作,为我国社会学科的研究带来了新的气象。
此后,我国运用“生命史”理论进行研究的课题日益丰富,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论证一些敏感的社会问题如农民工等课题:有学者对比不同年龄出生组的农民工的历程,研究在当今社会系统宏观结构中,农民工“个体”依循年龄的层级,在一系列生命事件中给予的角色重新定位;也有研究者从老年人“个体”的“生命历程”与剧烈的社会变化交互的作用,来关注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老年人问题,研究在社会利益分化、失衡、断裂和碎片化的社会转型期,造成的老年人贫困以及形成贫困的种种因素;还有学者运用“生命史”理论来分析当今青少年犯罪问题、失学少年的社会问题、留守儿童孤独扭曲的心理特征等问题。⑯
“生命史”理论的研究方法,更多的是通过跟踪问题和研究对象作深度的访谈,进行定性分析,也作定量研究。定性的方法往往是进行深度访谈,这对研究者个人有很高的要求,因为“生命史”理论注重从“个体”的微观到社会历史的宏观综合研究,这无疑是对研究者知性与悟性的严重挑战。“生命史”研究关注被调查者“个体”与“群体”“生命历程”的变化过程,被研究者的年龄常常具有社会意义,在变化的社会模式代际转换中,宏观事件和特定社会结构都会对“个体”生活史产生影响,故而,“生命史”研究尤其关注被研究者不同年龄组的人,随历史环境和年龄变迁而产生的不同变化,关注“个体”与“群体”人格发展、研究人群间的情绪发展、关注人际间亲密关系以及其他众多的问题,这对每一位学者说来,都无疑是个困难的话题。从目前国内外“生命史”的研究现状来看,“生命史”理论尚未能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还是一个有待充实、完善的理论框架。就一般研究思路而言,大多数作为“个体”的人,都是一种展开状态的“生命史”轨迹,特定人物“个体”“生命史”体现出的形态,都融入了个人的基因、成长经历,并在其成长的历史环境中呈现,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相互调节过程。
尽管“生命史”理论多以“个体”发展研究为核心,但它的研究范畴并不拘囿于“个体”,其“群体”的历史特征与特殊发展也是研究的重心,这些研究需要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等给予“生命史”研究方法上的支持。应该说,“生命史”理论的研究,让人们对于社会历史价值观进行了重新的思考,这种思考提供了一个新的着力点:保留了“人”作为动物基本属性,但应当有“人”在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中的特定追求。
四
“生命史”理论在国外学界方兴未艾,由于它侧重于研究剧烈社会变迁对“个体”生活的显著影响,将人的“个体”“生命历程”看作是社会阶层和社会结构的必然产物。“生命史”理论的基本范式,是将“个体”的“生命历程”分解为由多个生命事件构成的序列,同样的生命事件若按不同的排序,对作为“个体”的人生的影响也会截然不同。那么,我们的音乐史学尤其是中国音乐史的研究,可否借鉴“生命史”理论,来开拓学术视角与研究领域呢?
实际上,在国内的音乐史研究(尤其是中国音乐史研究)中早有类似的研究,如对音乐家个体(聂耳、冼星海、江文也、黎锦晖等)的研究,也进行过诸如根据研究课题作深度的访谈,并对其音乐进行定量与定性的分析,并从微观和宏观角度上将被研究者“个人”与不同社会、不同历史结合起来,进行了多方面的考察。但问题在于,我们以前进行的可能更多的是“自传”与“口述史”研究,与“生命史”的研究尚存在很大的差异。当然,在其他学科也有学者认为“生命史”是可以译为“传记”,可以采用“传记”的研究方法与写作方法,而这并不被大多数学者认可。⑰音乐家“传记”式的写作,在我国音乐史学界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了,那么,我们常常提到的“传记”“自传”“口述史”与“生命史”理论的差异何在呢?
一般地认为,“传记”是一种文学体裁,是早期文学的重要形式之一,并非只是书籍(也有可能是电影),以(非小说)形式为定义,且记载一个人的一生,可以是自传,可以用第三人称去写,真实并不虚构;“自传”是一个人写的关于自己的成长经历的传记或文学体裁,主要以回忆为主,中间夹杂一些自己的思绪和个人情感,较人性化,可以说,“自传”是“回忆录”的一种;“口述史”是一种搜集历史的过程,该类历史资料源自人的回忆,由历史学家、学者、记者访问曾亲身经历历史现场的证人,让学者用录音、录影、文字记录下来,作为日后学术分析的原始记录,再与其他文献相比对,可对历史文献作补充,以让我们的研究更贴近历史的真实,此方法适用于目击者或无法进行书写的人;而“生命史”的目的是解读人类存在的目的、生命的真谛、历史的真相等,保持高度的纯真,“以人为本”地找寻人物的生活本源。
毋庸置疑,“传记”和“生命史”都是以“人”作为描述与研究的主体。通常,“传记”的传主多是具有特定历史上的“非凡之人”,从某种意义上讲,凡是伟大的作曲家都是“非凡之人”,但音乐历史不都是“非凡”的音乐家行为所构成,那些“平凡”的艺人也是音乐历史的贡献者,也理当属于我们音乐史撰写的范畴。故而,“生命史”研究是更多地描述人类学意义上音乐文化的“他者”,“生命史”理论恰恰非常专注于“草根人物”,描述的对象常常是社会底层的人,这些在我们以往中国音乐史研究中常常被忽略。那些历代的宫廷乐工与女伎在以往的研究中被遗忘,原因之一是历代“正史”并不记载他(她)们,我们也就无从得知其情形。但在历代“野史”里往往有很多资料呈现,只是我们以前过多地重视“正史”而忽视“野史”。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缺乏“生命史”那般注重对特定“小”人物“个体”“生命史”的思路与心态,没有也不关注透过个人基因、成长经历、历史环境的描述,去探讨时代、历史与社会中音乐文化中的“群体性”特征、音乐家“个体”与音乐历史发展轨迹关系的研究,这一“缺陷”显然是造成传统研究中那过分依靠文字史料来撰写音乐传主的方法所导致,这也就成为以往的研究转变到“生命史”研究的最大障碍。
在当代音乐史的研究中,我们可以较为方便地作有关研究对象个体生活经历的文献收集,如相关传主自己的各种文字文本(作品、信件、日记、自传等),以及发表有关传主信息的报纸等材料,再透过这些资料讲述传主生活经历的故事。但在音乐家“生命史”的研究中,如何能让这些材料本身“说话”,研究者如何对这些材料进行深思熟虑的解释和分析,并回答音乐家个体在不同时期的经历与音乐作品、音乐风格的关系,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我们用访谈或其他资料所获得的有关音乐家“个体”一切社会交往(social encounter)的信息,使我们对传主“生命史”过程和对他者“正确”与“真实”认识成为可能。因此,当我们的音乐史研究注入了“生命史”理论后,我们就会进一步深入研究并以音乐家生平撰述为基础和必要前提,以音乐家的“人”作为描述的主体,对其个人基因、成长经历、历史环境与时代、历史与社会中音乐文化特征关系进行研究。
因此,对“传记”和“生命史”理论的认识和探讨,对当下我国音乐史学研究现状的反思和判断,极具意义。我们理应对某些音乐史研究中那种脱离特定历史社会主体以及盲目追求“客观语境”的“科学”研究方法产生怀疑,而对“生命史”理论与对他者“主体性”描述和再现的文本抑或个人文献统统加以关注的做法,进行全新的审视,也对传统的音乐史“传记”的写法重新审视,以及在“生命史”理论视域下,对音乐家创作、音乐活动和音乐家生活环境对“个体”行为关系的关注,来探讨音乐家个体在生命事件、社会行为表现上的特征与音乐作品关系的研究,将音乐家“个体”的生活,作为一定空间和时间内的研究样本,用“生命史”收集资料信息的方法,将音乐家的音乐活动作研究的必要前提,那么,传统音乐家“传记”的写法和“生命史”理论指导下的对音乐家群体与个体的研究,朝着向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领域延伸的做法,必然会使我们音乐史的研究在历史性、真实性、科学性方面,更显示出深厚的逻辑性与积极的社会意义。
五
应该认为,“生命史”理论之所以可以体现在我们音乐史学的研究上,是由于音乐家个体的创作及其一切音乐行为,首先是一种社会行为,音乐家个体的音乐行为是在历史规范中、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音乐家个体的音乐行为是具有社会性意义的,其本身就与历史生活环境相匹配,是在社会规范中的行为;又由于有个性的音乐家“个体”往往具有特殊的主观能动性,其“个体”通常会选择与其一贯的音乐行为方式,以最大能量来发挥自身的优势,来获取“个体”自我的音乐发展模式,因此,音乐家“个体”通常也会主动选择在较为稳定、未来可预期的音乐环境里,发挥自己的音乐优势。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标志,音乐文化作为某种传播的工具,音乐与事物、环境、社会之间的关系相当密切,在其中,音乐家作为音乐的创造者、传播者与历史环境共存,所以,把音乐家作综合研究,探讨其在不同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按照特定历史规则进行创作与传播音乐,对音乐家以音乐史学、音乐人类学、音乐民族学等范式为基础进行研究,并以“生命史”理论为指导,探讨音乐家、音乐作品、音乐表演等与社会、地位与权力的关系,探讨音乐家“生命历程”中音乐创作与表演风格的必然关系。
此外,按照“生命史”理论,个体的行为是可以被直接测量的,最常用的生命史量表是《亚利桑那生命史量表》(Arizona Life History Battery;ALHB)及其“Mini-K 分量表(Figueredoet al.2005)”。⑱ALHB 是一组测量与生命史策略相关的认知和行为指标的量表,共有199个条目,包括“Mini-K 分量表”“洞察、计划和控制力分量表”“父/母亲关系质量分量表”“家庭/朋友联系分量表”“家庭/朋友支持分量表”“亲密关系经验分量表”“利他行为分量表”以及“信仰分量表”。这些量化的标准由于不同的人的“个体”可能会持有不同的生命史策略,而哪些因素会影响这些“个体”又会形成怎样不同的“生命史”呢? 近些年的相关“生命史”研究,使研究者发现有三类影响“生命史”的因素,即环境因素、童年经历和生物因素。那么,我们对古代音乐家或近现代音乐家的研究,能否也结合这样的“生命史量表”进行量化分析? 这样能否避免以往单纯依据史料进行历史研究或是单纯对其作品进行音乐形态学上的定性分析呢?
六
实际上,“生命史”研究与音乐民族志、音乐传记、音乐体小说等体裁间有很多交叉之处,这往往会导致打破既定的知识模式分类,打破以往那些封闭的、狭隘的、虚构的范式,使历史事实与人物故事的界线难以区隔,从而能使我们音乐史研究者以多重的身份,作跨界方式的表述,力争到一些理论的“合法性”,这包括“情感移入”在内的跨界叙述、在音乐史料文本内又在文本之外的“移情”,同时又想保持在一定距离间进行客观的观察与研究,从而体现出“生命史”理论上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两个主体间的互动与合作。
那么,音乐家“生命史”的撰写与被描述“主体”间的社会交往和感情的纠葛,是否破坏研究内容的“真实性”呢? 事实上,“生命史”的音乐家撰写者与传主这两个主体之间相互的情感移入,二者的自我意识相融合,会造成历史事实的难以得到保障。作为中立的“生命史”理论和音乐史实撰写者,将被描述的音乐家“个体”的生活和自我意识“真实”地呈现出来,包括“生命史”作者与读者客观的阐释与理解,而这阐释与理解必须依靠调查者与被调查的音乐家“个体”在社会交往中能否形成诸多的音乐文化“假设”⑲。“生命史”研究的基础是调查和访谈,是建构文本和阐释音乐历史事实的根本,二者互动又相互均衡制约才能使我们最大限度地逼近并获得音乐家“个体”的历史经验与其音乐生活的“真实”。“生命史”理论的研究,在音乐家“个体”的“生命历程”中是动态的、情境性的,而整个人类音乐发展历程,同样是动态的、情境性的,如在现代音乐发展进程,那些使人们无法理解的、新奇的当代音乐风格与作品,那些让人们无法理解的“怪诞”音乐家的“音乐”与音乐行为,同样是由于那些音乐家“生命史”发展的必然,得到这些结论,必然要以“生命史”理论的研究方法去获得。
尽管东方文明造就其音乐比西方社会更为固守传统,在音乐的态度上也更加保守,其音乐可能在一个相对较小的区域里与当地“族群”共存,那些“在地”音乐家也较多地固守“在地”音乐传统形式与风格,但是,在不断变化着的社会中,音乐家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变得日益复杂,更由于时代科技的发展,被大数据统计思维左右着的音乐家的行为,包括音乐家数目、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音乐家的独特与从众行为,以及对音乐家个体与群体的期待等,这些是可以经过“生命史”理论量化的,并常常建构出某种能够不断更新的音乐历史模式。更为重要的是,“生命史”理论的那些实证研究,也需要探索新的方法、新的路径,故而,如何在新的音乐历史情境下,通过“生命史”理论的各种实验,来区分出不同时期音乐家“生命史”“个体”的行为、音乐特征及其音乐活动的动机,抑或是更准确地进行音乐家“个体”“生命史”权衡倾向的评估,这一切都是我们未来音乐史研究亟须解决的问题。
七
传记研究学者格尔雅·弗兰克(Gelya Frank)⑳认为:“可以将生命史看作调查者与其所描写的主体意识的融合过程。如果调查者主要通过个体间的交往将自己描述的主体当作另一个个体来理解,那么在某种程度上,这一部生命史也闪现着调查者的个人肖像,这一肖像是以影子传记的形式出现的。调查者的这一肖像就像照片的负片一样,可以在缺失的文本中找到。这些文本包括调查者个人的思想,访谈时所提的问题,田野调查的笔记,梦以及家信等等。”㉑他的这一概念与当下的“传记”写作领域中对“移情”探讨十分贴近,“传记”或“生命史”中研究者的影子若隐若现、若即若离地潜伏在其描述主体的生活和经验中。因此,我们在阐释音乐史问题时,需要反思我们自身对音乐史、音乐家的理解。任何不带区域音乐文化偏见的观点、喜好、憎恶,都对音乐家与音乐史描述和研究有帮助。对音乐家“个体”生活与音乐创作进行审视,都要经过研究者主观意识的筛选,在动态的、社会交往式的调查与研究中,去呈现这一经过筛选和过滤的自我意识显现出的成果,以便在今后的研究中,继续利用这些成果,最大限度地多次呈现被研究的音乐家与音乐生活的“真实”。
通过以上,我们获得对“生命史”基本原理的认识,能否大致概括出在这一范畴中对音乐史、音乐家个体、音乐风格形成的认识:其一,音乐家在一定的历史时空中生活,其“个体”出生的那一年,属于哪一“同龄群体”,其出生在何地,与当时和后来的历史文化、他个人今后的音乐命运会产生必然的联系;其二,音乐家“个体”总是生活在由家族、朋友或是敌人所构建的社会体系之中,音乐家“个体”的成长正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被整合入特定的音乐“群体”之中的,每位音乐家“个体”注定与他人的“生命历程”和生活事件发生关系,也必定受到他人的巨大影响;其三,音乐家“个体”的生活时间及“生命历程”,必然同特定的社会性时间(social timing)建立联系,音乐家“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生命历程”可能会协调发展,也可能不。某一音乐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甚至比音乐事件本身更具意义。因此,我们的研究应强调音乐家“个体”与他所处的音乐环境相匹配,其音乐作品亦如此;其四,音乐家“个体”总是在一定社会历史建制之中,有计划、有选择地推进自己的音乐“生命历程”,即使在有约束的社会历史环境下,音乐家“个体”仍具有主观能动性,音乐家“个体”在社会历史中所作出的音乐选择,除了受社会历史影响外,也还受到个人经历和性格特征的影响,其音乐作品及其音乐活动的内在动机,也必然如出一辙。
在当下,探讨我国音乐史研究的成就与不足时,以往研究的“主体语境”应该受到某种质疑。应该看到,“生命史”理论对音乐家“个体”的主体性研究极有意义,将导致我们以新的研究方法、新的描述方式、另类的文本再现样式以及新的视角,为我们提供音乐家“个体”生活研究的范式。“生命史”理论作为一种历史空间的研究模式——对音乐史与音乐家“个体”或“群体”的“生命史”研究,将会促使我们摆脱以往固有的思维方法,向与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领域延伸的研究模式迈进。
注释:
①刘德义(1929—1991),字宜之,生于河北省涿县。1951年考入中国台湾省立师范学院(今台湾师范大学)音乐系,随萧而化教授学习理论作曲,戴序伦教授学习声乐,张彩湘教授学习钢琴。1959年去德国雷根斯堡圣乐院师从Dr.Ferdinand Haberl学习,1962年取得作曲专业的学位。1961年进入德国慕尼黑音乐院师从Paul Hindemith 等教授学习作曲及指挥,于1965年毕业。1964—1967年在雷根斯堡圣乐院教授理论作曲。1963年刘德义以作品《中华弥撒》荣获德国圣乐作曲首奖。1967年后,刘德义先后任教于中国台湾师范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学院(今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等校音乐系,教授理论作曲。
②邵义强(1934—2017),中国台湾音乐文字作家,终身以音乐推广为职志,为台湾早期推广古典音乐的重要推手。他著作等身,相关音乐之编译著作超过一百余册,在各期刊发表文章超过150篇,并为许多发行唱片撰写乐曲介绍。
③参见[美]埃尔德著,田禾、马春华译:《大萧条的孩子们》,译林出版社,2002。
④“进化心理学”是一种综合了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思想,它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D.M.巴斯(David M.Buss)是进化心理学的领军人物。进化心理学认为:人类的心理(Mind)就是一整套信息处理的装置,这些装置是由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其目的是处理我们祖先在狩猎等生存过程中所遇到的适应问题。该学科是现代心理学原则和进化生物学的结合,它试图用进化的观点对人的心理的起源和本质以及一些社会现象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⑤[美]威廉·鲁尼恩(Willaim Runyan)著,丁兴祥等译:《生命史与心理传记学——理论与方法的探索》,远流出版公司,2002。
⑥芝加哥学派(Chicago School)是许多不同学科学派(建筑学、经济学等)的统称,因都源自于芝加哥大学,故名芝加哥学派。1892年美国社会学家A.W.斯莫尔(Albion Small)在芝加哥大学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学系,还与G.E.文森特合写了第一部社会学教科书《社会研究导论》(1894年),并于1895年创立了美国第一个社会学刊物《美国社会学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AJS)。社会学系其他代表人物有W.I.托马斯(W.I.Thomas)、R.E.帕克(RobertPark)、E.W.伯吉斯(Ernest Burgess)等人。
⑦威廉·埃萨克·托马斯(W.I.Thomas,1863—1947),美国社会学家。1894—1918年在芝加哥大学任教,1923—1928年在纽约社会研究科学院任教,1936—1937年作为客座教授在哈佛大学讲学;1927年当选美国社会学会主席。托马斯非常重视经验研究,将社会学研究由图书馆带入了田野调查,认为人的行为必须从历史和社会生活的角度,而不是生物学的角度去进行解释。他后期受行为主义理论影响,提出了情境定义和情境分析原则,为符号互动论奠定了基础,也为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主要著作有《社会起源》(1907)、《波兰农民在欧洲和美国》(1918—1920)、《美国的儿童》(1928)、《原始行为:社会科学导论》(1937)等。
⑧兹纳涅茨基(Florian Witold Znaniecki,1882—1958),波兰裔美籍社会学家。1921年创建了波兹南社会学研究所(1927年发展为波兰社会学研究所),创办期刊《波兰社会学研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去了美国,与W.I.托马斯合作撰写《身处欧美的波兰农民》(1918—1920);1920年返回波兰,任波兹南大学教授;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定居美国,在伊利诺伊大学任教。1953—1954年任美国社会学会主席。
⑨[美]W.L.托马斯、(波兰)F.兹纳涅茨基著,张友云译:《身处欧美的波兰农民》,译林出版社,2000。
⑩参见周晓虹:《芝加哥社会学派的贡献与局限》,载《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第6期。
⑪包蕾萍:《生命历程理论的时间观探析》,载《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4期。
⑫葛小佳:《变迁社会中的人生——生命历程及其中国的实例》,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8年第3期。
⑬参见刘精明:《“文革”事件对入学、升学模式的影响》,载《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6期。
⑭李强(1950— ),男,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系教授,2018年1月入选清华大学首批文科资深教授。
⑮李强:《社会变迁与个人发展——生命历程研究的范式与方法》,载《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6期。
⑯邹佳、周永康:《国内有关生命历程理论的研究综述》,载《黑河学刊》,2013年第4期。
⑰参见赵山奎:《传记文学的移情问题探讨》,载《国外文学》,2005年第1期,第48页。
⑱参见彭芸爽、王雪、吴嵩、金盛华、孙荣芳:《生命史理论概述及其与社会心理学的结合——以道德行为为例》,载《心理科学进展》,2016,Vol.24,No.3,第464—474页。
⑲其中的原理参照Ilsa Schuster,“Life as Art:Ethnography as Literature”,inAfrica Today,Vol.31,No.2(2nd Qtr.,1984),p.72.
⑳格尔雅·弗兰克(Gelya Frank)是美国当代生活史和生活故事方法的学者,曾担任美国人类学协会的董事会成员,并在包括职业科学杂志在内的众多编辑委员会任职。
㉑Gelya Frank,“Finding the Common Denominator:A Phenomenological Critique of Life History Method,”inEthos,Vol.7,No.1(Spring,1979),p.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