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为目标,以提高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和服务带动能力为重点,以示范社创建为抓手,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推动合作社发展由一般推进向重点突破转变,由发展初期的区域内联合发展到跨区域联合,由生产要素的合作发展到产权的合作,切实促进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鼓励多主体办社。鼓励农村专业大户、经纪能人、农技人员、农业龙头企业、村级组织等主体利用生产、加工、经营、技术、品牌等优势创办农民合作社,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发展的合作格局。截至2018年底,青州市已成立农民合作社2700家,其中村“两委”领办的合作社达156家,基层站所农技人员参与领办的160家,农村专业大户领办的1655家,农村经纪人领办的677家,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创办的52家。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在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有关涉农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在合作社注册、培训、用地、用电、税收、财政扶持等方面提供便利,为合作社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2006年,青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工作思路,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每年拿出100万元资金,通过“以奖代扶”的形式,对优秀农民合作社给予表彰奖励。
三是注重规范提升。把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民主管理和盈余分配。持续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秉持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把关,加强监测,先后培育了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高、民主管理好的示范社,达到了以示范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目标。目前,全市已创建国家级示范社8家,省级示范社34家,潍坊市级示范社85家。
四是开展联合与重组。引导、鼓励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联合与合作,发展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区域性同类或相关联的合作社实施合并与重组,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其做大做强,打造一批经营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业绩上层次的“金牌”合作社,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形成抱团优势,提升竞争力。目前,全市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48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龙头型合作社已达64家。
五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引导和扶持合作社采取自我资金积累、成员出资入股、争取政府扶持、社会资本下乡等多种形式兴办加工企业,鼓励西南山区有条件的村子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目前,全市开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合作社达90余家,其中开展农产品深加工的有8家,种植业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的36家。
青州市不断创新农民合作社经营模式,涌现出多主体、多领域合作经营的模式,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发展路子。
类型一:基地带动型。合作社以生产基地为依托,统一为农户提供生产指导、技术服务;统一购置生产资料,降低生产成本;部分或全部销售成员产品,解决一家一户销售难的问题。青州市家家富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达5000余户,果蔬种植基地面积达8000亩,合作社统一为成员提供种苗、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仅肥料一项,每年为成员节约生产成本280万元;同时积极开展蔬菜加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物流配送及资金互助服务。2018年销售成员产品5万吨,为成员增收近650万元,户均增收1300元左右。
类型二:订单合作型。这类合作社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与大公司、大企业对接,签订农产品供销合同。市场需要什么,就组织成员生产什么,让农民从农产品销售的市场风险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力于农产品生产。青州市京青农业蔬菜专业合作社与北京物美集团、青岛利群集团、上海孙桥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绿色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等大型超市、企业实现对接,年直供蔬菜1.3万吨,占成员生产总量的90%以上,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为成员增加收入200多万元。
类型三:土地入股型。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成员可到合作社打工,也可从事其他二三产业,合作社年底根据经营状况按股分红。青州市南小王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农民380余户,入股土地面积3100亩。农户除每年从合作社分得每亩926斤小麦的固定收益外,年底还可获得分红,2018年每亩地分红达2500元。现在该村除30余人在合作社打工外,其余劳动力大都从事二三产业,有效带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类型四:旅游带动型。青州市西南山区旅游资源丰富,景区农户全部入股成立旅游合作社,对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开发,让农民也能得到旅游产业发展带来的实惠。青州市胡林古龙泉乡村旅游合作社主要以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以及现有树木等折价入股,积极开展招商引资。2016年10月与潍坊龙瑞旅游管理中心共同出资成立青州市胡林古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8%和52%,目前已完成投资1亿元,山体景观打造、主要道路、供排水等设施已完成;种植红叶林1万棵,水木中天玫瑰5万棵,柿子、板栗等经济林木1万多株。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接待团队100批次,省内外游客50万人次,年利润达8000万元。
类型五:资金互助型。青州市是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单位,已有7家合作社取得试点资格。2015年6月,青州市家家富果蔬专业合作社通过第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业务单位评审,参与信用互助的成员达1219户,资金限额1000万元。获批开展信用互助试点业务以来,累计发放互助金151笔,互助金额514万元,业务规模居全省第一。合作社多次在全省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调度会现场会曾在该合作社召开。
一要坚持农民自愿。要摆正好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农民合作社的参与主体是农民,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以及算账对比、利益分析等措施,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切不可越俎代庖,违背农民意愿,搞强制入社。
二要坚持政府引导。要充分看到,农民合作社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受政策水平、能力眼界、信息资源等诸多因素影响,仅靠群众自身力量探索和发展,极易出现“先天发育不良”。政府应适当介入,在合作社建章立制、人员选拔、市场开拓、品牌创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按照“指导不干预、服务不添乱”的原则,加强对农民合作社指导和支持,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
三要能人带动。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能力、素质和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水平,是合作社能否保持持久生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要牢固树立能人带动意识,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宣传、典型现身说法等措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能动性,使更多能人参与合作社的创办和发展,成为组织农民、富裕农民的骨干力量。
四要抓好清理规范行动。要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全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目录》《正常经营农民合作社目录》和《异常经营农民合作社目录》,对列入经营异常目录的合作社,特别是组建以来未实际运作的“空壳社”和因经营管理不善已停止运营的“休眠社”,劝其主动进行注销。
五要风险共担。农民加入合作社最担心的是“失利”,只有真正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才能赢得农户的信任和支持,保障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引导合作社牢固树立长远发展意识,建立健全权责对等、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办事,切实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