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合作社在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的重要作用

2019-01-08 18:45本刊评论员崔宝玉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9年3期
关键词:现代农业有机利益

■ 文/本刊评论员 崔宝玉

安徽大学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院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我国农业农村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提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从中央和国家层面再次部署了这项战略任务。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如何有机衔接?载体很多,模式多样,就目前来看,虽然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不规范,争议较大,但它恐怕还是最重要、最有效甚至是最理想的组织载体。

为什么如此说?一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虽然时间较短,主要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但短短20年,已经超过200多万家,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覆盖了近50%的农户,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小农户,其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远超过如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家庭农场等其他组织。二是虽然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甚规范,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还不太紧密,没有真正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特有的治理结构决定了我国小农户参与合作是低成本的,而低成本合作也决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是有较强弹性的,降低了当前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风险。三是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的推进,尤其是随着小农户行动能力、资源禀赋的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转型创新、提质增效的同时,其也会重新审视小农户的比较优势和博弈地位,并变革其与小农户之间的合作模式,这样,小农户才能真正参与合作社、融入合作社和控制合作社。

我国的合作社舶来于欧美发达国家,但与欧美国家私有制背景下人少地多的大农不同,我国合作社的发展面对的是成万上亿计的小农户。虽然与东亚国家和地区发展农民合作的成员基础可称一致,但与东亚国家和地区的依托综合农协实现与现代农业衔接也不同,我国合作社的发展还是更为突出专业性、经济性以及较少的政府资源让渡性。因此,完全照搬欧美模式还是东亚模式,都无法真正解决我国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和高质量发展问题,也无法最终解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问题。因此,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效对接、有机衔接,需要探索第三条道路即中国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道路,形成政府、市场、社会有机协作的合作社培育机制。

随着中国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道路的形成和巩固,未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问题将会被较为妥善地解决。但可以设想,中国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应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多样性。目前,我国近80%的合作社都是种养业合作社,但随着小农户所涉猎的产业增多、合作需求增强,合作社的类型会更为多元,形式会更为多样,服务类合作社会更多出现,当前在很多地区涌现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旅游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就是例证。二是小农户与合作社利益联结的紧密性。随着更多老龄人口退出农业,小农户会逐步转变为新型农民,其参与合作的能力会大幅提升,小农户与合作社的利益联结也会趋于紧密。三是小农户参与合作的低成本性。低成本是中国合作社发展的重要特色,但是,未来的低成本与当前发展阶段的农民合作的低成本不是一回事,未来农民合作的低成本是建立在治理机制较为完善、利益联结较为紧密基础上的低成本,是建立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更强技术能力基础上的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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