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刊特约评论员 徐旭初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
在相当长时期内中国农业主要经营方式依然是小农户家庭经营,所以,要加快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有几个方面需要思考:第一,现代农业发展必然(过度)挤出传统小农,仅仅依靠传统小农自身力量去有机衔接现代农业发展,难度极大;第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应该是有机地对接、嵌入和融合,而不是勉强迁就,换言之,并非所有形态的小农户都能够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第三,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应有效缓解和克服小农户自身的弱势性,换言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实现过程就是改造、提升“传统小农”,培育“现代小农”的过程;第四,克服小农户弱点和弱势性,既要靠小农户自身的成长,更要靠相应的制度安排,特别是组织性制度安排。总之,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必须通过组织化路径,提供现代农业服务,突破小农户弱势。
在现代农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小农户要有效实现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大致需要三大现代农业服务的助力,分别包括生产性服务、经营性服务和金融性服务。在各类服务各个环节中,小农户接受现代农业服务的基本途径都是多元化的。而在诸多路径中,作为小农组织化核心载体的农民合作社无不扮演着重要角色,无疑是一种非常适用且合意的主体和载体。
现代农业服务具有资本性、技术性和风险性三大属性要素。合作社的理论模型非常理想,对小农户非常友好,最能够保护小农户利益。当然,也应认识到,农民合作社在实践过程中并不尽如人意。具体而言,不难发现两个基本事实:其一,服务型合作社的技术性和风险性较低,定价相对透明,小农户明白了解业务内容,更容易参与和受益;但其中的装备类服务合作社的资本性较高,对小农户而言更多是社会化服务组织。其二,营销型合作社的资本性、技术性和风险性均较高,更容易出现精英控制普通农户有限参与、定价不透明、利润分配不对称(最为人所诟病)等现象。然而,在相当程度上,作为农民合作社主体的营销型合作社依然是最可取的,虽然存在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的异质性及其分化分层,但与其说是精英俘获,不如说是一种内部分工、激励兼容的“类企业”制度安排。因此,应该客观地理性地、辩证地看待合作社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的地位和作用。无论如何,不能忘记“以合作社为载体”的价值期待,但不应机械地预设任何产业、任何产区、任何时期都必然会“以合作社为载体”。
当前,中国农业正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极其深刻的大转型。其间,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则是亟待解答的重要命题之一。在这样情境中,农民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既有符合现代农业合作一般逻辑的内在动因,也有基于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基本情况的客观必然,更有因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阶段的现实要求,还有根植于各地乡土社会的具体情况。而且,如果能够适当释放合作社的定义域(对“惠顾”进行重新诠释以深刻体现中国特色的股份合作制),不难想象,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天地必然更加广阔。无论如何,农民合作社无疑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载体;而“组织化小农”的培育和成长,或曰“小农组织化过程,将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