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德玉
鼻咽癌是一种较常见的恶性肿瘤,发生在鼻咽部位,有研究表明,大多数为低分化鳞癌,具有较高的恶性程度,发生广泛转移、局部浸润的可能性也比较高。肿瘤细胞可能对颅底造成破坏,进而对脑组织形成侵犯。另外,对于鼻咽癌来说,其发生淋巴结转移的机率也相对较高。由于鼻咽癌发病位置解剖结构特殊,周围重要的神经组织、血管等比较丰富,因此手术治疗有较大的局限[1-2]。鼻咽癌对放射治疗敏感性较高,所以一般采用放射治疗的方法,常规放射治疗效果一般,采用调强放射治疗,对靶区三维形状进行获取,减少对正常组织的照射剂量,能保护正常组织,减少副反应,并且提高治疗效果[3-4]。
选择2015年9月—2017年9月到院就诊的初治鼻咽癌患者116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58例。对照组男34例,女24例,年龄24~75岁,平均年龄(47.6±3.4)岁;观察组男36例,女22例,年龄25~76岁,平均年龄(47.9±3.3)岁。纳入标准:符合鼻咽癌的诊断标准,符合放射治疗指征,患者知情同意,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排除标准:临床资料不全,治疗不配合。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对照组采用常规放射治疗。观察组采用调强放射治疗,使用Siemens螺旋双排CT机,层距3 mm,扫描野3~4 cm[5-6]。治疗中临床靶区对鼻咽癌肿瘤全全覆盖,靶区和肿瘤去之间,间隙为5 ~ 10 mm[7-8]。
对比两组近期疗效及副反应。治疗效果评定标准为:显效:肿瘤完全消退,持续时间达到4周以上,且没有出现新的病灶;有效:肿瘤消退达到50%以上,持续时间达到4周以上,且没有出现新的病灶;无效:肿瘤消退不足50%或增大。副反应包括口干症、张口受限、皮肤反应、口腔黏膜反应、血液毒性反应。
研究得出数据通过SPSS19.0软件统计处理,以数(n)或率(%)表示计数资料,以χ2检验,P<0.05说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总有效率93.10%(54/58),高于对照组的75.86%(44/58)(P<0.05)。见表1。
观察组副反应率10.34%(6/58),低于对照组的27.59%(16/58)(P<0.05)。见表2。
在鼻咽癌的治疗中,调强放射治疗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方法。调强放射治疗技术,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产生,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提升,以及这项技术的日益发展进步,目前在很多肿瘤的放射治疗中,都采用了调强放射治疗的方法。该技术特点是,其从三维角度获取靶区形状,根据预先设定方式调整每个照射野的输出剂量,进而得到和治疗靶区适形的照射剂量三维分布,减少对正常组织的不良影响[9-10]。同时,靶区的治疗剂量能够得到提高,在减少并发症的同时,也能够使肿瘤治疗效果得到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也能够得到提高。在他人研究中,采用这种方法治疗鼻咽癌患者,总有效率为94.22%,副反应率为11.28%,证明了该方法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调强放射治疗在鼻咽癌治疗中,应用优势十分明显,其具有精确的定位,治疗中精细摆位患者体位并妥善固定,从而精确确定肿瘤和周围组织的相对位置及形状。该技术能够为患者制定更为精确的治疗计划,采用逆向计算的方式,设定需要治疗的参数。通过直线加速器附加动态多叶光栅,能对非共面、共面等不规则照射进行提供,进而达到优化治疗效果的目的。此外,调强放射治疗对精确照射加以应用,对肿瘤组织的照射量大大增加,同时对正常组织的照射量大大减少,在治疗肿瘤的同时,也对正常组织功能形成了更有效的保护。本文研究表明,观察组总有效率93.10%(54/58),高于对照组的75.86%(44/58)(P<0.05)。观察组副反应率10.34%(6/58),低于对照组的27.59%(16/58)(P<0.05)。由此可见,相比于常规放射治疗,调强放射治疗有诸多的优势定位更精确,治疗计划更准确。由于减少了对正常组织的照射剂量,能够集中治疗肿瘤靶区[11-13]。治疗效果显著提升,副反应大大减少,在临床应用中发挥了重要的价值。此外,如果鼻咽癌发生淋巴转移,第一个位置就是咽后淋巴结,而采用调强放射治疗后,患者发生咽后淋巴转移的机率将大大降低,进而减少了通过淋巴向全身广泛转移的机会。
在常规放射治疗中,脊髓、脑干、腮腺、颞颌关节、皮肤等组织器官,都会在高剂量射线下暴露,受到影响后,发生皮肤损伤、口干症等副反应,对患者的治疗安全造成影响。相关研究表明,患者在接受放射治疗的过程中,如果常规分割DT在10 Gy以上,在照射野当中的唾液腺,将会降低50%左右的分泌;如果分割DT在45 Gy以上,唾液腺将会受到不可逆的损伤。而采用调强放射治疗技术,利用了多野共面照射的方式,同时与动态多叶光栅相配合,能够优化调节正常组织受到的照射剂量,进而使放射治疗产生的毒副反应发生率最大限度的降低。
综上所述,对初治鼻咽癌患者,采用调强放射治疗方法,近期疗效更理想,副反应更少。
表1 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治疗效果对比[n(%)](n=58)
表2 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副反应率对比[n(%)](n=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