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雨函,苏雨晗,桂 懿,山国艳
(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四川雅安 625014)
“独生子女”是相对于就“双生子女及多生子女”而言,从父母的角度来看,他们一生只有一个孩子,而从子女的角度来看,他们的余生都没有兄弟姐妹。“独生子女家庭”是由父母(和祖父母)和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在现阶段,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这一概念,可以大体上划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讨论存在着独生子女成员的家庭中赡养者对待老人的观念和行为;另一个层面所讨论的则是独生子女父母在进入老年时对待他们和其他老年人的观念和行为。
对于农村地区而言,由于农村地区独生子女政策的严格相较于城市地区较晚,目前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年岁尚轻,仅有部分符合对老年群体的年龄阶段划分,进入了老年初期。在父母只有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子女的求学就业、婚姻、家庭、经济条件等以及父母的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心理状况等都对父母的养老问题有重要影响。
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研究,国内学者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的生活方式和养老模式研究;第二,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内容、养老意愿、养老观念的研究;第三,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困难与风险的研究。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的方式受到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主观因素主要是受大多数受传统观念和家庭习俗影响的农村老年人认为家庭养老是他们的最终目的地。客观因素主要是由于目前地区发展不平衡,农村社会制度发展不完善,许多农村地区没有提供社会养老的条件。从总体上看,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仍然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养老模式。
在居住方式上,风笑天通过对江苏、四川两省农村居民的调查,对农村第一代独生子女目前的居住状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由此推论出子女的婚姻状况影响父母与子女的居住方式,在农村第一代已婚独生子女家庭中,有三分之二左右父母与子女同住,并且独生子女的性别与目前的居住方式并不相关。同时,风笑天对农村第一代独生子女居住状况及相关因素分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首先,独生子女居住方式及其所导致的养老模式存在差别,相比与城市高比例的独生子女婚后小家庭单独居住,农村第一代独生子女婚后与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明显更高,和子女同住成为农村已婚独生子女父母居住方式的主流。随后他分析了居住方式的差异是养老模式差异的外在表现,农村地区受传统文化以及推崇的“子女养老”的观念等的影响,同时加上父母缺乏充足的养老保障等现实,子女与父母紧密联系在一起。
在养老内容方面,于长永、乐章认为,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在广义上涉及了老年人度过老年生活的需求问题的全部;而狭义上则指的是经济保障、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精神保障。
在养老意愿方面,唐利平等人从养老计划、养老计划和养老担忧三个维度考察了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意愿。通过抽样调查的数据得出,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重要的影响因素,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表现出一定的经济效用和信息效用,但是对于他们养老居住的安排并没有显著的影响,无论是否参保,第一代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大部分都希望与自己的子女居住在一起,与非独生子女父母一样。这同样表现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对子女的赡养有较强的依赖性,保留有传统家庭养老的观念。
对于广大独生子女父母来说,家庭是目前养老的主要场所和机构,由于传统观念的惯性,父母在思考老年生活时总是把很大一部分指望放在自己的子女身上,认为他们需要别人给予资助或照料。在社会对尊敬老人、照顾老人这种观念反复的宣传和教育的结果下,父母对子女的依赖性,以及对获得子女的照顾和赡养有某种期待性被不断强化,促使许多老人放弃了,或是说冲淡了“自我养老”的观念。
还有学者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进行了实证分析,周长洪研究发现,未进入老年人年龄阶段划分的、大多数50岁以上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已开始从父母养育子女转变为子女赡养父母,但依靠子女供养老年人的观念已经减弱。
家庭养老一直是我国城乡家庭养老的主要方式。独生子女家庭中的独生子女已成为父母供养老年人的唯一承担者。原新、风笑天分别对家庭养老模式下独生子女家庭负担的两种观点:一种看法认为绝大部分情况下独生子女可以负担起照顾父母的责任。另一种看法则认为,由于自身经济收入能力的削弱,当养老需求增加时,父母将面临养老的严重风险,包括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社会交往和生活照料方面。
风笑天认为,“当独生子女无暇顾及他们的老人,甚至不得不远离父母的时候,独生子女家庭中的经济供养、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才会面临真正的挑战”。对于是独生子女的家庭来说,只有一个孩子不具有中国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客观基础,而处于脆弱的家庭养老金。不管是钱的来源还是亲子关系,精神上的慰藉,父母能从唯一的孩子身上得到的都非常有限。
韦加庆运用多类数据对比分析得出,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家庭老龄化、家庭结构和经济方式的变化对家庭养老金构成了严峻的挑战。老龄化快速发展加重了家庭养老的负担;家庭结构的变化弱化了家庭养老功能;家庭经济方式的变化降低了家庭养老的保障度;市场理性冲击了家庭养老的内在机制家庭养老存在的前提是代际关系。
现有的国内学者讨论的关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独生子女及其家庭面临的养老困难。关于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险的研究在我国并没有中断。研究领域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人口学、体育等。但是,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关于独生子女家庭的研究都以城市独生子女家庭为研究对象,较少涉及农村独生子女家庭。
但是,对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的研究现状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第一,虽然近年来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的研究数量在增长,但是这些研究在质量上的进步并不太明显,依然呈现出低水平的重复的现象,还有许多问题没有广泛涉及、没有研究清楚;第二,研究方法过于单一,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被大量采用,具体的分析方法也基本相同,深度访谈、实地观察等方法采用极少;第三,对于未来新养老方式的探索较少,目前的研究大多关注家庭养老的问题,而缺少对于时代背景下可能出现的新问题的探讨。
农村独生子女这一特殊群体面临养老问题的对策研究,尽量减少可能出现的问题,寻求养老的新途径,采取措施满足他们不同的养老需求,是应该得到更多关注并认真研究探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