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辞
摘 要:随着时间的推荐,城市开始出现。相较于大约40亿年的地球,城市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其走过的历史相对短暂。自新石器时期至今,城市走过六千余年的风雨历程。虽然城市出现的时间并不久,但我们必须要意识到,城市出现之后,人类的文明进程明显加快。城市不单单是文明发展的成果,更是孕育文明的摇篮。各时代的文化遗产犹如一部部厚重的史书,记录了城市的发展状况。那些幸存于世的文化遗产,赋予城市厚重的历史感,促使城市散发出悠久的魅力和时代的光彩。文章在分析城市建设与文化遗址保护的辩证关系上,指出了两者矛盾的难点所在,做出了协调两者关系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城市建设;文物遗产;遗产保护
1 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理由
一直以来,文化遗产都是一个极具神秘感和历史沧桑感的话题。中国作为影响力巨大的文明古国,中国的传统文化一直闪烁着夺目的光芒,勤劳的中华民族在东方大地上不停耕耘,最终为世人留下了璀璨的文化遗产,我国的文化遗产种类丰富、历史悠久,为全球之最。在中国各个地区都可以看到此类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它们是我国历史的第一见证人,是联结民族情感的牢固纽带。随着历史河流的流淌,城市开始出现,城市和我们人类一样,都有着独特的生命历程,文化遗产在很多时候就是城市发展的记录者,是城市灵魂和底蕴的所在。也许我们无法亲身经历城市的变迁和改革,但是城市文化却很好地帮我们做好了记录。其实,不管是名人故居、寺庙、园林,还是石刻、壁画、楼台等,都见证了一个城市的发展状况,通过研究此类文化遗产我们可以窥见城市的整个面貌。可以说文化遗产就是城市的缩影。这些文化遗产存留在城市的空间中,渗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在无形中影响着我们的行为,滋润着我们的心灵。
2 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
城市是社会不断发展的产物。亚里士多德曾经明确说道,人们都渴望来到城市中生活,之所以选择居住在城市就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活。即便是到了今天,城市的功能依旧没有本质的变化,即城市建设的终极目标就是为了造福于民。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其目的也是造福当下、泽被后世,它们之间本无根本的矛盾。然后,在进行城市建设过程中,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建设部门与文物部门经常处于对立的态势。“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城市建设我所欲也,文化遗产亦我所欲也,在这两者之间如何才能找到平衡正是目前我们面对的难题。
有观点认为,城市发展越快,其文化遗产就消逝得越快。城市的发展是需要一定空间的,而部分文化遗产占据着本来就不多的土地空间,就此方面来说上述两者之间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我们知道城市的发展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城市功能越完善,人们的生活就越舒适,事实上城市文化遗产的存在影响了现代城市建设的进程,人类的物质需求在无形当中加快了遗产的消失速度。城市发展进程不断加快预示着人类的生产及生活条件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物质文明的发展是城市实现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人类享受文明的需求越是强烈,建设城市的驱动力也就越强,与此同时对文化遗产的破坏也就越严重,这是一种客观事实[1]。然而,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这两者之间确实存在有尖锐的“空间之争”,正如《关于保护受公共或私人工程危害的文化财产的建议》(1968年)强调的,受工业文明和城市发展的影响,那些悠久的、带有深厚底蕴的遗址,以及具备较强艺术、科学价值的现代建筑的地位变得岌岌可危,随时都可能消失。
另一种观点认为,如今人们在追求物质文明成果享受的同时,也渴望获得更多的精神层面的享受。人们越是想要享受精神文明,在开展城市建设工作时就越是会注意保护文化遗产,使其逐渐发展成为全人类的共同意愿。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集中反映了在开展城市建设时世人对于文化遗产的态度问题。
3 城市化发展带来的挑战
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角度来看,城市化是一个值得关注和讨论的问题。城市建设活动的开展难免会占用宝贵的地下及地上资源。若是不在“建设”与“保护”之间寻求恰当的平衡,那大量的文化资源将会遭到破坏,最终遭受损失的还是我们人类自己。事实上,我们正是缺乏这种构画蓝图的经验累积和正确的行事方针。
而今,可以想见的是,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城市经济的发展势必会保持较快的速度,城市建设工作会如火如荼地开展,这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与此同时也使城市的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其实,如何在城市化建设事业迅猛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寻求城市建设和文化保护之间的平衡是各个国家必须要进行深入思考的问题。
4 失败的文化遗产保护案例
在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中,历史文化名城占到了1/3。中国作为城市文明的摇篮,只有平遥和丽江两处古城被列入其中,北京、西安等有着深厚底蕴的古城由于在开展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遭受到严重破坏而未能成功入选。时至今日,对文化遗产危害最大的因素已经不是时间对其的侵蚀,更为凶猛的却是人为对文化遗产的破坏。
4.1 忽略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
如首都北京,在二环以内的旧城只有不到62平方千米,2005年北京的发展规划显示,为建设北京六环还需要1650平方千米的用地,扩大了足足23倍之多。在短短的时间内,城市的面貌焕然一新。这让部分人变得沾沾自喜,认为只要大力建设就能够给一个城市注入新鲜的血液,决策者可以随意地决定一个城市的发展,人文及生态环境可以不必考虑,那些老祖宗留下的“瑰宝”也无足轻重。有部分人甚至认为旧城是阻碍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应该拆光。特别是新区和旧城的面貌存在着较大的矛盾,旧城的功能不完善、布局杂乱、设施不健全,没有留存的必要。这种想法和做法是极其错误的,其致使那些优秀的建筑文化被破坏,历史文脉中断,城市的底蕴缺失,各个城市都是千篇一律的高樓大厦。
4.2 所谓“危房旧房拆迁改造”
例如在南京市,“南京市秦淮区文物保护单位牛市清代住宅”的牌子还悬挂在墙面上,只是大红色的“拆”字显得格外“醒目”,它正在侵蚀着历史文化的生命。事实上,2006年6月10日该民居刚刚被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指定为第三批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
4.3 基本建设工程中对文化遗产的损坏
又如,黑龙江的金代遗址被建筑单位破坏。该遗址位于宾县纪家屯,有着较大的考古价值。建筑单位肆意对其破坏,使得考古单位无法从中获得更多有价值的信息,某些“历史秘密”也无法被揭开,不得不说这是一种遗憾[3]。
4.4 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还有部分政府部门为追求经济增长及物质利益,过度挖掘文化遗产的价值,例如将文化遗产交由公司来管理,致使文化资源遭到不必要的破坏。2005年7月23日,金山岭长城旅游公司为了区区几万元将长城租赁给“锐舞派对”。后数以千计的青年男女们登上长城,举行了所谓的疯狂狂欢夜,伴着电子音乐狂歌劲舞,并大量饮酒。直至次日早上6时许,派对逐渐结束,醉态百出的舞者们离开了长城,但是酒瓶、零食、果皮等垃圾却被留在了上面,曾经令国人骄傲无比的长城被这些毫无素质的人肆意蹂躏践踏,媒体将这一事件曝光后,国人对此举表示强烈不满[4]。这种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的行为,非但不会保护文化遗产,相反却是在破坏文化遗产。
4.5 “毁掉真文物,制造假古董”盛行
近年来,很多城市管理者都高举尊重历史的旗帜,热衷于建造假建筑,这种做法是比较滑稽的,是城市文化不被尊重的表现。历史遗存是社会变迁的真正见证者,能够展现出一个城市的历史风貌和沧海桑田,因为它们经历了城市的变迁,所以才更弥足珍贵。仿建的建筑只不过是赝品,毫无价值。但是在这个格外关注物质利益的时代,“毁掉真文化,制造假历史”倒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以发展旅游为借口大肆拆旧建新已经不是什么个案。例如如今部分城市出现了由传统街道打造而成的“汉街”“宋街”等。有着特殊价值的历史街区被人们随意嫁接,变成毫无意义的“假古董”,这种不尊重历史、不尊重文化遗产的行为是可耻的。甚至那些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寺庙,在寺庙内竟然有很多现代化钢筋混凝土的建筑,如此一来,我们对于原始宗教建筑物的神秘感将荡然无存。以假乱真,是文化无知的表现[5]。
4.6 超负荷的旅游业开发
近年来旅游发展迅猛,一些拥有文化遗产的城市,便不计后果、不遗余力地开发文化旅游产业。特别是那些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管理者为了加快经济的发展进程,过度开发文化遗产。对于那些风景优美、具有诗一般灵性的江南水乡,旅游价值比较高,它们备受海内外游客的青睐,每年都会有数以万计的游客前来体验和观赏。特别是到了旅游旺季,景点之中甚至会出现拥堵的情况。旅游业的发展给地方经济的增長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但各个小镇的原有风貌却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游客的不断涌入让小镇变得“疲惫不堪”,文物古迹本身的保护状况也在持续恶化。
5 两者亦可兼得,从对立中求得和谐
《中外城建史》中提到,各历史时期的交叠是城市起源和演化的一大内部驱动力。经过岁月的沉淀和历史的积累,一个城市才会变成一个独特的不同于其他城市的独立个体。新城、旧城要想实现和谐发展,首先就需要考虑文化遗产保护问题。那些历史积累丰厚、文化脉络衔接良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实到位的城市,多是因为古城和新城同时存在而闻名。如布拉格,其以中世纪老城广场为核心,由中心向外逐渐进行发展,成功地保存了罗马风时期、巴洛克时期、古典主义时期等各历史发展时期所形成的建筑,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新城、旧城的和谐统一将城市的文化底蕴凸显得淋漓尽致,它就好比是一座博物馆,记录了城市的发展变迁。越是走向现代就越应该保护历史和文化遗产。其实,新和旧本来就是相对而言的,相对于前一个时期来说,某时期是新的,但是相对于新发展的时期来说,它又是旧时期。新旧更迭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但是我们应该努力调和两者之间的矛盾,达成一种和谐统一。从城市发展演变中我们其实还可以汲取到很多营养,这将为我们今后开展城市建设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
参考文献
[1]苏东海.城市的高速度发展与文化遗产的高速度消失[N].中国文物报,2007-06-22(005).
[2]王军.最后的老城[J].瞭望,2006(40):25-27.
[3]曹霁阳.一项工程损毁两处古代遗址[N].人民日报,2006-09-20(011).
[4][5]单霁翔.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城市建设[J].城市规划,2007(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