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粼 邱维彬 冯体良
(抚顺第五医院,辽宁 抚顺 113000)
1.1 一般资料:在本院(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接受精神分裂症诊断患者中随机挑选,其中患者的年龄均大于50岁,病程半年以上,阳性与隐性精神症状量表(PANSS)评分≥50分;患者身体没有躯体性疾病脑神经没有受损、没有对烟、酒和药物有依赖的患者,各项身体指标均正常。其中符合条件的患者一共有73例,并将其随机分成两组,其中有3例患者因为存在严重的锥体外系不良反应(EPS)而导致利培酮脱落,另70例完成实验。奥氮平组37例,男21例,女16例,年龄50~78岁,平均年龄(60.4±1.79)岁,病程0.5~8年,平均(1.82±0.93)年,PANSS评分(66.09±12.54)分;利培酮组36例,男19例,女17例,年龄52~80岁,平均(63.27±1.43)岁,病程0.5~12年,平均(2.01±1.05)年,PANSS评分(64.85±10.99)分。两组患者各项资料比较经统计学对比无明显差异性(P均>0.05)。
1.2 方法
1.2.1 给药方法:停药清洗1周。奥氮平起始剂量为2.5~5 mg/d,2周内加至治疗剂量10~25 mg/d,平均(14.01±1.02)mg/d。首次使用利培酮的患者药剂用量为0.5 mg/d,当患者适应以后,可以将药剂加大到2~4 mg/d,其中平均每个患者每天的药剂用量为(2.3±0.5)mg/d,1个疗程为12周,其中,根据患者的病情可以适当使用苯二氮类药物及苯海索、普萘洛尔等药物。
1.2.2 疗效评定方法:采用的是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以及不良反应量表(TESS)评定疗效,并对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定,其中,在治疗前对患者进行评定,并在治疗后的第3、5、7、9、12周的周末对患者进行评定,并记录数据。另外,还要对患者的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和心电图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在第4和第8周。根据PANSS减分率来判断临床的疗效,当患者的减分率≥75%是评定为痊愈,减分率50%~74%评定为明显进步,减分率25%~49%为进步,<25%评定为无效。
1.3 统计学分析:数据处理方法为SPSS17.00,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数(%)表示;α=0.05作为数据的检验标准,组间检验为χ2检验;当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疗效比较:奥氮平组临床痊愈4例(10.8%),显著进步15例(40.5%),进步14例(37.8%),无效4例(10.85),显效率为51.3%,有效率为89.7%。利培酮组临床痊愈2例5%,显著进步10例(30%),进步16例(48.4%),无效5例(13.5%),显效率为78.7%,两组间显效率及有效率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
治疗前两组PANSS总分没有存在明显的差异(P>0.05),通过对比治疗前后的结果,利培酮组在第2个周末开始的有效率得到降低,疗程结束后PANSS总分得到显著降低(P<0.01),奥氮平组从第2个周末起效至疗程结束后,患者的PANSS总分有显著降低(P<0.01),通过对比发现,两组患者通过2周的治疗后PANSS总分存在明显的差异(P<0.01),通过治疗5周后,患者的阴性症状存在性差异(P<0.05),但是第8周以后,两组患者的结果没有显著差异(P<0.05)。
2.2 不良反应:奥氮平组治疗8周末,TESS评分为(16.12±3)分,其中9例出现明显嗜睡、体质量增加等不良反应,而利培酮组TESS评分为(21.53±4)分,其中15例出现明显静坐不能,肌肉僵直等明显不良反应。两组间差异有显著性(t=3.614,P<0.01),不良反应大都出现在5~7周。
晚发性精神分裂患者临床具有鲜明的特点,他们的发病年龄比其他症状要晚,患者的躯体疾病表现明显,主要以阴性症状为主[1]。本研究发现奥氮平的患者主要存在的不良反应为嗜睡、口干、体质量增加、便秘等。而利培酮在EPS、运动功能、催乳素水平等方面不良反应较为突出[2]。
终上所述,奥氮平对晚发性精神分裂症的疗效优于利培酮,体现在控制阴性症状疗效显著,与症疾症状病特点相吻合,因此更适宜老年患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