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治宇 周永伦
(1江苏省新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江苏新沂 221400;2江苏省新沂市农业委员会,江苏新沂 221400)
自2018年8月初辽宁省发生我国首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国内多地已先后报道非洲猪瘟,给养猪业带来较大影响,生猪存栏下降明显,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不可估量。据农业农村部监测,2018年12月,全国生猪存栏同比下降4.8%,能繁母猪存栏同比下降8.3%,连续3个月跌幅超过5%的预警线。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对每起疫情都及时采取了扑杀、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措施,但就目前非洲猪瘟在我国的流行趋势来看,短期内难以彻底扑灭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截至2019年2月1日,全国25个省份发生104起疫情,23个省份的92个疫区按规定解除封锁,其中河南、辽宁、浙江、安徽、吉林、云南、上海、湖南、湖北、江西、天津、北京、陕西、青海、四川、内蒙古、重庆等17个省份的疫区已全部解除封锁。在某一疫区解除封锁或全国疫情稳定控制解除封锁后,如何恢复生猪生产?这是包括规模养殖场和中小散养户在内的广大养殖从业者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以下就就非洲猪瘟疫区封锁解除后养猪生产恢复及采取的措施,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畜禽规模养殖,生猪规模养殖的比重逐年提高,2018年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比重接近50%,但千家万户散养生猪仍占有一定数量。规模养猪场包括小规模的家庭猪场、适度规模的养猪场和较大规模的企业猪场。小规模的家庭猪场泛指自繁自养、常年存栏30~100头经产母猪的猪场;适度规模的养猪场指常年存栏200~600头经产母猪的猪场;较大规模的企业猪场一般经产母猪存栏达到1 000头以上。散养生猪是指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的养猪户所饲养的生猪。从国内非洲猪瘟的流行情况来看,散养户的生猪发病情况要比规模场严重,主要原因在于散养户生产设施较为简陋,养殖方式落后,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低,对生猪疫情的防范能力较弱;而规模猪场生物安全防控体系相对完善,抗风险能力更强。因此,今后生猪产业的发展重点仍应以规模养殖为主,限制农户散养,发展规模养猪。
适度规模养猪,是我国养猪业的发展方向。我国的养猪业不应一味地贪求过大规模化,适度规模应该成为各级政府引导和扶持的重点。目前,整个养猪业的两级分化还很严重,各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凭借强大的资金实力纷纷提出打造千万头级的生猪养殖规模,不免令人担忧。规模过大,养殖环境不一定最佳,管理水平未必相称,经济效益未必就好。适度规模的专业养殖户前景广阔,为了与大企业养猪场争夺市场,正在努力升级改造中。随着我国农村城镇化的步伐逐步加快,散养户在加速消失,而对于那些实施种养结合的适度规模养猪,可以将其作为今后养猪业的经营主体加以引导和扶植,他们既能解决农民工回流后的就业,还可树立生态养殖的典范,减少环保压力,增加食品供给,不断提高其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养猪业由数量增长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
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划定限养和禁养区域,明确部分重点发展区和约束发展区固然重要。但近年来,一些经济发达省份和地区,由于环保要求和治理养殖污染的成本因素,宁可从外地买猪,也不愿在本省或本地区养猪,盲目、“一刀切”禁养,有的甚至喊出“无猪县”的口号,走向了一个极端。由此造成严重的产销区分离,生猪大多需要运往销区屠宰,成为疫情扩散的主要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引导消费冷鲜肉,变“调猪”为“调肉”无疑是发展方向,但我国毕竟是猪肉消费大国,居民喜食热鲜肉的习惯短时间内难以迅速改变,而且我国的冷链运输体系相对落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长途调运生猪在一定时期内难以杜绝。我们在倡导食用冷鲜肉消费观念和完善猪肉冷链物流配套体系的同时,还必须挖掘当地的养猪资源优势,保持一定规模的养殖量,尽量减少生猪调入量,保持每个省份都有一定的生猪自给,实现区域内大致供需平衡,不应出现“无猪区”和生猪产量严重短缺。
发生过非洲猪瘟疫情的猪场,污染必定严重,非洲猪瘟病毒可能广泛存在,在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处置措施后,经过42天的封锁观察,通过取样检测、专家评定,在没有非洲猪瘟病毒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养猪。但一定要谨慎进行,可以在多次消毒净化的基础上,从无非洲猪瘟病原的健康猪场引进少量仔猪试养,试养期要在2个月以上,在确保无新的疫病感染的前提下,再逐步实施规模饲养。
做好生物安全是防控非洲猪瘟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对待。一是规范生产布局。对于老场,要在猪场的分区布局,特别是防疫设施上进一步完善;对于新建猪场,要从场址选择到场区合理布局等方面从严要求。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一定要对猪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的进出,加强对外来人员以及运猪、运料等车辆的消毒,加强对猪场场地、生产工具、饮用水或者污水的消毒,要科学合理选择使用消毒药物,确保消毒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实施科学喂养。对猪群实施全进全出饲养管理,严格筛选使用饲料,一定要从值得信赖的饲料厂家购买饲料,保证饲料质量,坚决杜绝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
猪场的安全、健康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从饲料、药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到饲养管理再到生猪的屠宰、加工等诸多环节,应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督和问责,为猪场的生产恢复营造一个安全的外部环境。一是严格规范处置疫情。一旦发生疫情必须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果断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应急处置措施,并确保扑杀补助经费足额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防控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分区防控,根据疫病发生和流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区域性防控统筹协调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有效防控。三是加强对饲料行业的监管。监督饲料企业严格执行生产和经营管理的规定,定期对饲料原料进行监测和风险评估,所产饲料使用含猪血的原料必须来自未发现非洲猪瘟疫情的屠宰场(点),且按照《以猪血为原料的饲用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施设备和环境消毒规范》进行消毒,产品经检验合格和非洲猪瘟检测阴性后方可出场销售。四是全方位实行调运监管。全面实施生猪承运车辆备案制度,明确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经纪人管理要求,同时完善生猪调运程序,推广专业运输,严格各环节检验检疫。五是认真清理整顿屠宰行业。对辖区内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排查,全面规范清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场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六是严格管控生猪及其产品国际贸易和走私。坚决消除从国外走私偷运猪肉及其制品,消除疫情侵入的潜在隐患。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有力地推动了生猪产业的发展。当前养猪业遭受非洲猪瘟疫情的巨大打击,亟需政策扶持,加以引导,保护生猪基础产能,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建议各级政府继续加大对养猪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如以往推行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畜禽疫病扑杀补助、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扶持政策,较好地推动了生猪生产。应延续这些政策,并适当加大扶持力度,把适度规模养猪作为项目扶持的重点。
面对当前肆虐的非洲猪瘟疫情,金融机构焦虑情绪蔓延,担心已经发放的养猪贷款难以足额按时回收。建议金融机构在此非常时期,不要仅从控制贷款风险角度出发,而要从关心和支持养猪业大局出发,不仅不能抽贷、断贷,还要尽力开展扶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建议各级政府能够出台针对规模养殖大户购买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政策。
自2007年开始,国家启动了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随后又出台了育肥猪保险政策,较好地维护了养猪业的健康发展。在当前非洲猪瘟流行的关键时刻,保险公司迅速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足额理赔,帮助减轻损失,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稳定养猪场户信心的作用。建议保险部门在持续开展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的基础上,加大对生猪保险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实现生猪保险全覆盖,并推动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降低养殖风险。建议各级政府继续出台对生猪疫病保险保费补助支持政策,帮助保险公司,完善保险制度,提高生猪疫病保险的普及面,推动养猪业尽快恢复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