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宪钧
大鲵,又名娃娃鱼。喜欢栖息在环境阴暗的石隙或石灰岩构成的溶洞或泉洞中,通常生活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以500-800m为多。昼伏夜出,幼体成群,成体散居。消化能力强,也有极大的耐饥能力。冬季减少食量,一般不休眠停食。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大鲵资源丰富,分布区域广泛。卢氏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于1982年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2011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对保护区范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卢氏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40130公顷,其中核心区域面积为8857公顷,缓冲区面积为5509公顷,实验区面积为25764公顷。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环境的恶化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大鲵分布区域减少,资源量下降。2005—2006年,卢氏县实施了农业部审批的大鲵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建成了大鲵救护中心和繁育中心,为大鲵资源的恢复、保护及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如何尽快恢复、保护大鲵资源,并把资源优势化为经济优势,把大鲵打造成我市特色农业的一大品牌,并促进全市特色渔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外地大鲵发展较好地区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大鲵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合理保护利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确保大鲵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更好地保护”的原则,依法监督管理,打击非法捕捉,支持驯养繁殖,鼓励人工养殖,实施人工增殖,合理经营利用。
(1)坚持物种保护与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
由于自然变迁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大鲵栖息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导致大鲵资源量锐减。因此保护大鲵最有效的途径和办法是预防大鲵生存环境的恶化,坚持物种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和谐统一,才能取得最佳的保护效果。
(2)自然保护和人工增殖相结合
由于大鲵性成熟期比较长,生长发育十分缓慢,单靠野生大鲵自然繁殖很难在短期内恢复和增加种群数量,因此采取人工增殖措施,是资源恢复和增殖的有效途径。在环境条件适宜的区域,建立大鲵驯养繁殖场,实施人工增殖放流是最有效的措施之一。自然保护与人工增殖相结合,可逐步恢复大鲵种群的自身调节能力,促使大鲵种群数量得到全面恢复,资源达到良性循环。
(3)资源保护与科研相结合
组建卢氏县大鲵繁育研究机构,聘请省内外、国内外专家来我市指导大鲵人工繁殖工作。力争2-3年内人工繁殖技术取得突破。并突破大鲵生理学、生态学、生物进化系统研究的一些技术难点,更好地保护资源,开发利用资源,为社会经济服务。
(4)以保护求开发,以开发促保护
开展驯养繁殖是拯救濒危物种的手段,是增加大鲵资源总量,解决保护与利用矛盾的有效举措。适当的经营利用能实现珍稀物种的经济价值。通过收取资源保护费和增殖放流,进一步促进保护工作。因此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利用,从根本上扭转传统掠夺式捕捉野生大鲵资源对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实现大鲵资源可持续利用。
(5)坚持项目带动,产业化开发
大鲵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除了利用好国家及省市各项投资扶持政策外,应加强项目招商引资力度,以项目带动养殖企业、合作经济、专业协会等各类产业化龙头组织的成长壮大。按照龙头加基地,基地带农户和大鲵合作经济社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利益体,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养殖、一体化经营、市场化拓展、社会化服务”的新格局,做大做强大鲵产业。
(6)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资体制
①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有效管理,搞好服务和项目扶持。
②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养殖户和企业投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广泛吸引国内科研院所、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多方参与,有效促进大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7)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支撑产业的发展
我市大鲵资源保护与发展,总体技术层次较低,制约大鲵繁育的一些关键技术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要整合资源,采取多种形式,搭建平台,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建立豫西山区大鲵资源保护与产业开发的技术创新及示范推广体系,加大大鲵各类产品的研发力度,提升大鲵产品科技含量,支撑大鲵产业的发展。
(8)卢氏大鲵品质纯正,具有极好的物种保护和市场开发价值
依托卢氏山区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优化选育,加强物种管理,建立国家级大鲵自然保护区原种保护及良种培育基地,提升卢氏大鲵在本省及全国的地位和知名度,把卢氏大鲵打造成我市特色农业的一大品牌。
经过3-5年发展,力争将我市建成河南最大、全国著名的大鲵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基地。
1.苗种繁育:充分利用卢氏山区良好自然生态环境条件,进一步研究大鲵繁育技术,突破大鲵繁殖关。提高大鲵受精率、孵化率、出苗率。大鲵驯养繁殖场发展到10家,年繁殖幼鲵5.0万尾。
2.养殖规模:到2020年全市大鲵养殖规模企业15-20家,大鲵养殖户突破1000户,养殖大鲵10万尾,产值达5.0亿元,成为农业支柱产业之一。
根据目前我市大鲵发展现状,今后我市将加大仿生态与全人工繁育基地建设,建设5-10个繁育基地。形成规范化管理、规模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格局,年繁殖幼鲵5.0万尾,为大鲵资源增殖和产业化发展提供苗种。
目前,大鲵野生种质资源奇缺,而大鲵驯养繁育需要大量野生亲体。为了增强我市大鲵保护与发展后劲,加快大鲵后备亲鲵培育,从根本解决种源不足的问题,需从原生态繁殖的下一代种群中选育。在依法保护大鲵野生资源的同时,严厉打击捕捉野生资源的违法行为。着力选育大鲵后备种子。需要有原种1000-2000尾,选育良种3000-5000尾,使其成为全省最大原种保护基地。
大鲵养殖企业走公司+基地、基地+农户的路子,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壮大企业实力,应逐步培育15-20家全省有影响、有实力的大鲵养殖企业,引领大鲵产业向主层次发展壮大。
大鲵家庭养殖是我市大鲵产业发展的主体,应通过“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科技支持”等措施,积极引导家庭大鲵养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截至2018年,全市大鲵养殖户达到1000家,家庭全年养殖规模达到5.0万尾。
强化对从境外引进、购买大鲵种苗的监管、防止病鲵流入我市,逐步实施水生野生动物检验检疫制度,建立大鲵等水生野生动物病害疫情上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实施水生野生动物疫病防治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控制和扑灭病害,阻止蔓延,减少养殖损失,促进大鲵养殖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捕捉、运输、经营和驯养繁殖大鲵应进行严格审批,严格管理。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四证一表,使捕捉、运输、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和进出口的水生野生动物各个环节全部纳入管理范畴。河南省出台了《河南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暂行管理办法》《河南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凡列入国家一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由国家农业农村部审批,二级保护动物由省农业农村厅审批。市、县级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办证的单位进行材料审核,不得越权办理任何许可证件。对于一些小规模的养殖户,可采用“联合经营,统一办证,分级管理,规范运作”的路径发展大鲵养殖。无许可证生产经营大鲵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法律不容许的,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大鲵养殖,投资较大,要建立多渠道投资体系。除争取国家投资外,还应积极争取农业发展专项基金,农业结构调整基金,扶贫资金等多种投资,广泛吸取民间资本投资、招商引资,以及农民入股合作形式等途径筹措大鲵发展资金,力争用3-5年时间促使大鲵养殖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并逐步发展成特色农业中的特色产业。
目前,我市大鲵养殖农户分散且规模较小。应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企业+农户”的发展路子,将分散小规模养殖融入龙头企业的一体化经营之中。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推动全市大鲵产业的发展。
要制定优惠政策和创造良好的环境,吸引全国知名大鲵专家来我市指导,传授大鲵养殖技术,并建立稳定的科研基地,培育自己的技术人才。并对在大鲵研发工作中取得重大技术成果的予以重奖。
大鲵养殖有广泛的社会、经济、生态价值。一旦规模扩张,形成产业,市场开拓是决定兴衰的重要因素。做好大鲵产业这篇文章,仅停留在食用层面,是远远不够的,需向产品深加工方面发展。应至力于大鲵食品、药品、美容、保健等高附加系列产品开发,为大鲵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广阔发展空间。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广泛开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法制观念,坚持打击非法捕捉、盗卖、贩运、走私、无证养殖、经营野生大鲵、污染渔业水域环境等违法案件。坚决打击危害大鲵养殖企业、养殖户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养殖者合法权益。加强与公安、林业、工商、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造“平安渔业”,为大鲵产业化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