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宇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祁连自然保护站,甘肃武威733000)
祁连林区位于双重管理的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祁连自然保护站和天祝县祁连林场,生态十分脆弱。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祁连林区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适当数量的生态护林员,在实现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的同时,解决部分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地做好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指出,贫困地区要想富,恰恰要在山水上做文章,可以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生态护林员。2016年以来,祁连林区根据生态护林员选聘原则、选聘基本条件,共有143名贫困人口变身为生态护林员,基本实现了“一人护林,全家脱贫”。结合扶贫攻坚政策,按照“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并实行责任划分,签订管护合同。管护面积参照管护区域易难程度合理确定,每个护林员管护面积不低于500亩标准,管护工资按照每个护林员年补助8000元进行安排。实行日常工作月考评与年终考核、工资发放与工作实效相结合以及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年度考核8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下个年度不得续聘。采用专题学习、以会代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林业站、乡(镇)干部、护林员开展集中培训,提高生态护林员业务技能。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做好日常巡护等工作还有待加强,因此,积极做好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为使选聘的生态护林员能够更快的适应巡护工作,充分激发出对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服务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当中,借助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业务知识等,积极做好生态护林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使每个生态护林员都能够掌握林业资源管理知识、技能,更加得心应手地参与到工作当中。
作为生态护林员,必须要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坚持做到每天巡护,并做好巡护记录工作,及时向上级管理人员以及管理部门汇报林区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严格落实自身的工作责任。针对所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及时反馈给管理部门,并及时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好管护区森林资源安全,来落实巡查以及监督工作。
乡(镇)及林业部门,应严格按照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并积极的做好指导、检查以及考核工作,考核合格的人员,要及时兑现管护报酬。对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采取教育、整改或解聘等措施,确保工作实效,对符合续聘条件的优先续聘。要保持管护队伍相对稳定以及管护工作的连续性,实行退出机制,对生态护林员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主动要求退出、违反协议、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不按合同履行职责或通过其他扶贫渠道已经稳定脱贫的,要及时解除劳动关系。与此同时,生态护林员应当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坚守工作岗位,克服在实际工作中所面临的难题,例如遇特殊情况离岗必须按正常程序上报批准,还要妥善处理好与原有护林队伍的关系。
由于大部分巡护路线较长,且路况不良,巡护地段地形复杂,常有野生动物活动。建议上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为生态护林员配备必要的基本巡护装备、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因灾再次返贫问题。
要贯彻落实建档立卡扶贫攻坚政策,积极做好生态护林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其巡护水平,在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同时,落实生态保护惠民政策,实现了林业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