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水产局,郑州 450002)
2018年,全省渔业利用水面28.7万ha,养殖面积14.9万ha,水产品总产量98.37万t,渔民人均收入15000元。全省产地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平稳,连续多年没发生重大事故。
1.加快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渔发〔2016〕39号、农渔发〔2018〕17号)文件要求,河南省积极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自农业农村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后,省厅领导对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出台指导意见,制定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建立了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2018年,已完成规划编制的县(区、市)50个,占55.6%,其中有34个县区已由政府发布。
2.深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结合河南省水产工作实际,遴选53个项目县(市、区、场)实施河南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制定了《河南省2018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基层体系建设。举办2期培训班,培训技术骨干和技术人员345人,推广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实现任务安排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工作考核电子化。
3.积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
2018年年初,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加快产业精准扶贫的意见》(豫农渔业〔2018〕1号)、省农业农村厅下发《河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稻渔综合种养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办渔业〔2018〕12号)文件,整合省本级水产专项发展资金1000万,扶持全省20个县发展稻渔综合种养。2018年底全省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2.8万ha,并创建1个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和9个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覆盖带动贫困农(渔)民12000户,36000多人。
4.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制定了《2018年河南省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开展了包括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与执法在内的全省渔业工作大检查。2018年,农业农村部在河南省抽检鲤、鲫和草鱼共120个样品,省级抽检172个,整体合格率为100%。抽检省内水产养殖渔用颗粒饲料24个和稻田养鱼品种(小龙虾、鲫鱼)20个样本,合格率100%。积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及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成功创建为全国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县,全省新创建20家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
5.加强基础项目建设
2016-2018年5个渔港码头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淅川县丹江口水库渔港码头项目已于2019年元月份全部完工;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渔港码头项目正在收尾;洛阳市嵩县陆浑水库渔港码头项目和信阳市南湾水库渔港码头项目将于近期开工建设;新安县小浪底库区渔港项目正在申请批复。顺利完成了15艘渔政快艇建设项目。去年10月份争取农业农村部下达河南省农业资金3000万元支持10家省级水产良种场建设。
1.积极开展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增殖放流工作
为进一步积极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对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认识,把增殖放流工作作为进一步落实“四水同治”、“河长制”的重要抓手。省农业农村厅水产局成立河南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省增殖放流计划,部署行动方案,保障增殖放流工作有计划实施。
2.推进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目前河南省共有20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规范和有效保护全省水生动物资源,2018年先后完成了淇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宿鸭湖褶纹冠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伊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个保护区范围调整工作,推进保护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3个省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范围边界均已在省政府网站公开,根据环境保护部等7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要求,按照《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7月,赵耕副厅长带领由环保、水利、住建、林业等单位参加的第二检查组前往信阳市、驻马店市进行自然保护区专项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农业部、环保部的要求,紧盯自然保护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督导两市自然保护区内违建工程整改。
3.积极开展重点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开展了“宿鸭湖褶纹冠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黄河干流郑州段重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淇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检测结果显示,水域生态环境总体变化趋好。
4.加强涉渔工程审查,督促生态修复落实
近年来,河南省认真贯彻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审查,按程序上报审批。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涉渔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18〕50号)精神,完善业主单位自主生态修复的模式,建立健全渔业主管部门对实施方案编制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把关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磋商,确保各项保护和补偿措施顺利实施、落实到位。
5.做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工作
积极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组织各地开展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攻关,不断建立健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驯养繁殖基地、水族馆、海洋馆为主体的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体系,驯养繁殖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截至目前,全省大鲵养殖户46家,养殖存量已突破200万尾;黄缘闭壳龟养殖户18家,养殖存量已近万只;已开业海洋馆、水族馆10家,在建海洋馆3家,科普展示瓶鼻海豚、白鲸、美丽硬仆骨舌鱼、匙吻鲟等多种国家保护物种及CITES公约物种。
1.加强禁渔期执法,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
积极部署安排,印发《河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黄河禁渔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重点针对绝户网、电毒炸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4月1日,农业农村部在河南省小浪底库区开展黄河禁渔启动仪式并同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农业农村部于康震副部长、河南省人民政府武国定副省长等领导出席活动,进一步强调做好禁渔期渔政管理执法工作。5月31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张显良局长带队对河南省黄河禁渔执法工作进行检查。11月2-3日,农业农村部在武汉组织举办长江水生资源保护论坛,武国定副省长出席并做交流发言。
为落实农业部的有关要求,2018年开展上半年禁渔及下半年几次专项执法行动,在黄河郑州段、淮河干流淮滨段、丹江口、小浪底及三门峡水库等重要水域进行督导检查,要求有关渔政部门增加人员,严格执法,加强巡查,加强对禁渔期间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按要求违规捕捞的经营单位和渔民,依法严厉查处。
2.开展违规渔具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违法电鱼行为
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属地责任,统筹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清理禁用渔具,坚决取缔电毒炸及使用拖网、抬网、迷魂阵、深水张网、滚钩等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渔具、渔法。针对重要水域违法电鱼活动,要求加大打击力度,加强部门联动,严惩一批违法电鱼行为。
2018年全省各地共出动宣传车450余次,张贴禁渔通告15000余份,挂、贴宣传标语3000余幅,印发宣传资料4万余份,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执法车辆1100余次,执法船艇130余次。共查处违法捕捞案件235起,涉案人员270余人,涉及刑事案件88起,刑事拘留55人,批准逮捕33人,移送起诉42人,查获电捕鱼器164台,没收渔网100余km,没收各类网具260件,没收并放生非法捕捞鱼类2000多kg。
3.加强渔政队伍建设,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印发《关于进一步重申渔政执法纪律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渔业行政执法督察》等有关规定,强化渔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教育和业务素质提升,认真做好渔政执法、渔船检验、油补数据审核等工作。2018年11月25日,组织178名考生参加全国第二批渔业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合格88人。采购一批渔政执法装备,进一步提升对重点水域渔政执法能力。
4.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维护渔民切实利益
河南省共登记渔船4041艘,22134 t,功率62761.62kw,受检率为100%,受检的渔船基本为钢制和玻璃钢质,3339艘渔船油补资金1412.58万元拨付到位。成立了渔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化船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持续加大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培训了80名渔政船艇的驾驶员和轮机员。
一是全面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农业部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到2019年底务必全面完成。二是重视构建现代水产种业体系,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监管,加强优质苗种生产能力建设。三是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继续做好国家级和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四是实施大水面生态渔业,推进渔业融合发展,打造成“三产”融合、绿色发展的样板。五是建设探索工厂化养鱼技术。及时提供跟踪服务,探索设施渔业发展新途径。六是继续实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
一是继续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2019年农业农村部首次将海河流域纳入禁渔范围,截止目前,全省四大流域均启动禁渔期制度。2019年开展禁渔工作以来,各地都展开了相关法律宣传,进行一系列执法活动,效果显著。二是继续组织实施渔业增殖放流活动。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十三五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总体规划》要求,科学选择放流品种和区域,继续加强对增殖放流的规范管理,把重点放在对增殖放流苗种质量的监管上,保证增殖放流质量。三是积极推动《河南省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出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精神,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强化完善保护修复措施,全面加强河南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农业农村部《2019年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强水产投入品风险隐患排查和苗种监督抽查,强化对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产品标签制度日常指导检查,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争全年产地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在98%以上。二是抓好渔业生产安全。强化培训教育和应急处置,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三是做好水生生物生态安全。加强增殖放流活动规范管理,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保护本土水域物种资源。
一是组织实施“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关键领域,组织实施违规渔具专项整治等七大行动。二是各地要重视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统筹渔政、船检执法力量,加强与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的合作,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察督办,抓住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宣传,形成高压严打态势。
一是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基层水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贯彻落实《农技推广法》、“一个衔接、两个覆盖”扶持政策,深化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不断提高水产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工作。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循环水养殖和零用药健康养殖等技术示范,总结提升一批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的养殖技术。三是大力推进水产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思维贯穿到构建新型渔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各个环节,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支持作用,强化信息对渔业生产和渔政管理保障作用。四是加强渔业统计工作。
不断促进三产融合,拓宽水产加工品渠道,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研发优质、便捷、健康水产加工品,引导和培育国内消费群体,在水产品主产区积极发展加工、物流、餐饮等,近年内将争取资金支持几个水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和加工示范园区建设,以提升渔业总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