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赉县委 镇赉县人民政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镇赉县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省、市工作部署,将产业扶贫作为精准脱贫的治本之策,探索形成具有镇赉特色的产业扶贫模式。2016年、2017年、2018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现8023元、8873元和9928元,增速达到11.1%、10.6%和11.9%,高于全省平均增速。全县82个贫困村三年时间全部退出,退出贫困人口36241人,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22.1%下降到2.8%。2018年,镇赉县在全省率先实现整县脱贫摘帽。
脱贫攻坚启动之初,镇赉县沿袭以往扶贫项目由乡村申请,分级实施的老办法,传统的小散弱项目不仅风险大、收益低,且无法实现稳定增收、可持续增收。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突出县级层面顶层设计,紧紧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和县域资源特点,走大项目拉动、龙头企业促动、合作社带动的大产业扶贫路子。在“光伏+”“政府+龙头企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自建自营模式、联户经营、托管经营六种模式的基础上,创建了以分类施策、叠加覆盖为主要特征的“1+2+X”产业体系。“1”即投入扶贫资金3.1亿元,为82个贫困村每村建设一个500千瓦光伏扶贫电站,带动2.3万贫困人口稳定增收。“2”即投入扶贫资金2.8亿元,建设10万头肉牛养殖、2万头和牛特色养殖2个大型养殖扶贫基地,年资本收益2240万元,带动1.3万贫困人口稳定增收。“X”即除此之外分散实施的庭院经济、万栋日光大棚、中低产田改造等产业项目,实现每个贫困户有两项以上产业叠加覆盖。
在东部乡镇投入资金5000万元,实施了小型灌排泵站、灌溉渠道的防渗、田间渠系道路、灌溉水源机电井建设等项目20个,在西部乡镇投入资金6000万元,实施了高标准农田改造、农田增产和抗旱水源井建设等项目59个,实现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农业基础设施受益全覆盖。全县共投入资金7682万元,重点实施温室大棚和畜禽养殖项目78个,为产业扶贫夯实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发展庭院经济,挖掘增收潜力,近两年县财政拿出补贴资金2600万元扶持庭院经济,利用面积发展到5.9万亩,比2017年增长32.4%,基本实现农户全覆盖,户均可实现收入2000元。
出台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的引领带动作用。全县25户龙头企业结对帮扶46个村,带动贫困户2132户。主要采取订单基地、庭院经济和扶贫资金三种模式,带动贫困户发展水稻、谷子、高粱、黄豆、绿豆、花生、果树以及肉牛、白鹅养殖等产业。全县52个合作社带动贫困户10791户,带动贫困人口20774人,其中种植业合作社10个,养殖业合作社42个。2018年,全县电子商务网络交易额5.97亿元,同比增长59%。
为充分发挥扶贫资金在产业发展上的撬动作用,带动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在10万头肉牛养殖、2万头和牛特色养殖2个扶贫养殖基地项目上,探索实行了“政府+龙头企业+农户”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具体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谋划产业项目,与有实力的养殖业龙头企业签订合作意向;第二步,由政府投入扶贫资金2.8亿元,建设养殖基地,形成扶贫资产;第三步,招引养殖领域诚信实力企业进场租赁经营,企业按照扶贫资金基本收益率第一年6%、第二年8%、第三年10%的额度缴纳租金,形成资产收益;第四步,由乡村按照《全县扶贫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办法》对资产收益进行分配,其中一部分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直接分红,另一部分用于面向贫困户开发公益性岗位,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增收。为确保扶贫资金保值增值,要求企业在项目立项环节即提供高于租金1.5倍的实物抵押,并委托县农商行办理了他项权证,确保项目无风险、收益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