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宁
E20研究院固废产业研究中心
谈及垃圾分类,当前大多数政府和企业关注的重点领地以大中城市为主,极少涉足农村地区。但从实施难度考虑,由于城市具有垃圾产生量较大较集中、人口流动性大、垃圾种类复杂的特点,而农村垃圾则在产量和种类方面都小于城市,且类别相对集中,以易腐垃圾为主,且农村具有熟人社会特征,垃圾分类工作相对更便于开展,相比城市地区更具有优势。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始受到地方政府的关注,不少地区在政策红利倾斜下开始尝试探索出了适合当地特点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湖南长沙模式是典型的“资源回收型垃圾分类”模式,其分类模式的显著特点在于以可回收资源为核心,最大化地利用了分出物的资源化价值,减轻了末端无害化处置设施负荷。
湖南长沙县逐步转变过去“户投放、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理”的转移式处理方式,按照“全域覆盖、全民动员、全面推进”的思路,推行农户生活垃圾“三分法”,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倡导易腐垃圾不进桶、不出户,引导村民源头减量、就地生态处理,积极构建“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镇分布处置、县市分类利用”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新体系。长沙模式在分类服务、清运转运、分类处理全流程进行了市场化运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分类服务方面,湖南长沙模式引进了社会化力量,通过“一起分类”的模式构建了从分类投放(蓝箱、蓝袋)、分类收集(小蓝屋)、分类运输(蓝车)到分拣打包中心(蓝岛)的“蓝色”分类模式,用以进行可回收垃圾及有害垃圾的全流程分类:一是建立村小蓝屋用于分类存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由村保洁管理。二是建立镇中转站用于收集镇所辖村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的分类存放、分拣打包,由镇环卫部门负责管理。三是建立蓝岛,用于各村、镇可回收物集中分拣打包和有害垃圾分类存放。四是建立蓝车,实现垃圾分类收运。
在收转运环节,通过服务外包,三年共投入垃圾清运费4 000 余万元,由专业公司负责全县城乡垃圾压缩站的终端清运,统一送市中转场后进入市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在末端处理环节,长沙县率先打通了垃圾分类回收终端处理渠道。2013年10月,通过采取自购服务方式,推出了有毒有害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运营、统一处置”的举措。经过近四年的探索,2017年5月,通过公开招标,两年共计投入389.4万元,引入当地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域推进新一轮城乡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统一回收、统一清运、统一处理”服务,不仅打通了全县低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处置渠道,解决了镇村垃圾分类的后顾之忧,也减轻了长沙市终端的处置压力,还让废弃的玻璃、塑料、橡胶、纺织品等变废为宝。而针对农村垃圾中含量较高的有机垃圾,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已建设的长沙县城乡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基础上,试点处置长沙县农贸市场果蔬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形成日处理可回收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乡镇垃圾等300 t 规模。同时,依托该公司的城乡垃圾集约化处置技术,拟在部分乡镇开展试点,通过分布式机械生物MBT+集约化RDF能源转化应用,实现乡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源,实现乡镇垃圾处理不出镇。
在实施效果上,以长沙县春华镇九木村为例,每月转运的其他垃圾由未分类前的100 t,降至2 t,减量化效果明显。
2004年,金华市建立了“户集、村收、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初步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出路问题。2014年,金华市从本地实际出发,探索出了“两次四分法”的分类方法、“垃圾不落地”的转运方法、阳光堆肥房就地资源化的利用方法以及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方法,走出了一条符合金华实际的农村垃圾污染治理新路子。
金华市通过多年垃圾分类处理摸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出垃圾分类处理新方式:二次四分法。在具体操作上,一是农户先按能否腐烂为标准进行“会烂”和“不会烂”的初次分类;二是保洁员上门收集并在各户收集的基础上以可否回收为标准在“不会烂”垃圾中再进行“能卖”和“不能卖”的二次分类;三是70%会烂垃圾就地进入阳光堆肥房,15%能卖垃圾就地由可再生资源公司有偿回收,15%不会烂也不好卖垃圾按原模式经乡镇转运后由市县统一处理(填埋或焚烧)。这样解决了农户一次分类不到位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垃圾回收利用率。
垃圾分类处理的转运:垃圾不落地法。金华市取消了村内垃圾集中堆放点和垃圾池,实现垃圾从投放到处理全程不落地。每家每户门口设两个密闭垃圾桶或两格式垃圾桶。农户自行投放后,保洁员利用密闭分类转运车定时上门收集,运送到村级阳光堆肥房。阳光堆肥房密封处理或贮存垃圾。对既不能堆肥、也不能卖的其他垃圾则统一密闭转运至县级处理设施处理。垃圾从出门到进入最终处置环节全程不落地,大大减少了蚊蝇滋生的可能性,也净化了村庄环境。
垃圾分类处理的运维体系:五级联创法。五级联创法是指由农办牵头,构建以“镇、村、片、组、户”划分管理区块,建立网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每个行政村划分为若干区块,村干部分块包干,全体干部分段负责,党员和妇女代表纳入网格,实行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层层分级的精细化管理模式,使村干部、党员的工作变得更有针对性,村民遇到问题也可以第一时间找到相关责任人,使垃圾分类得到重视和有效推进。
垃圾分类处理终端:阳光堆肥发酵房。目前,可堆肥垃圾处置方式有两种:阳光堆肥发酵房和机械发酵堆肥站。根据实际情况金华市以前者为主。按照行政村人口和转运距离等因素,采取“一村一建”“多村合建”“村企联建”等方式,建设“四格”式阳光堆肥发酵房,其中两格堆肥,一用一备,另外两格一格储放可卖垃圾、一格储放其他垃圾。所有阳光堆肥发酵房实施标准化建设,统一材料和外观。
湖南宁乡县农村人口约120万人,农村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43.8 万t。宁乡模式采用的是“五点减量法”,每家发放两个垃圾桶,倒逼农户将建筑垃圾、煤灰、杂草等大体量垃圾自行处理,引导农户将垃圾按可降解、不可降解两类进垃圾桶,这样,农户第一次简单分类可减量60%。然后由保洁员对农户垃圾桶内的垃圾按“五点减量法”进行第二次分类,保洁员分类回收的各类可利用废品及有害废品进村级分拣回收中心,剩下的不可回收垃圾进镇垃圾中转站,保洁员的分类,可再度减量30%。以某村调研数据为例,按照2017年同期标准,该村运垃圾应该在1 378 t 左右,通过垃圾分类后2018年外运垃圾约417 t,实现了垃圾分类减量66.5%。在经济效益方面也减轻了财政负担,全村垃圾转运费由2017年的9万元降至2018年年底的6万元。
以宁乡市菁华铺乡陈家桥村为例。一是优化分类操作流程。首先由农户将垃圾分类投放,实现源头减量,然后由保洁员定期上门收集,分类进行运输并对收集的垃圾在垃圾分拣中心进行细分,按照不同垃圾性质分别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低值垃圾由乡政府进行兜底压缩后统一送至市填埋场。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农户负责自家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确保无垃圾、无污水溢流、杂物堆放整洁,做到清洁卫生分块或分段包干到户。保洁员负责垃圾的上门回收、清运及分拣工作,并对所负责片区的垃圾分类进行指导和监督。村理事会负责辖区垃圾分类宣传和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并实施村规民约等制度,监督管理保洁员日常工作。三是“盘活”闲置房屋,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利用村闲置的一所学校改造为一所资源回收中心,作为保洁员二次分类分拣场所。鼓励村内自筹资金,用于垃圾分类减量设施改善、村组及驻村干部奖励;实行垃圾收费制度,一般按5 ~10元/户/月的标准收取,费用由村组干部或卫生理事会上户收取,专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以保证垃圾分类工作长效运行。四是建立奖补机制。村委会按镇垃圾分类回收总站回收金额的60%对保洁员给予补助,提高保洁员分类回收的积极性;每季度评选1 个先进保洁员,给予400 元/人奖励;每年评选出3 个先进村民小组,给予2 000 元/组奖励;每年评选出“十佳庭院”“十佳清洁户”各20户,由村上给予一定物资奖励。目前菁华铺乡正在整乡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坚持农户粗分类就近处理原则,保洁员上门收集到村资源回收中心进行二次分类,一定量后送至乡资源回收中心,统一由有资质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回收,低值垃圾由乡政府兜底压缩运送至市填埋场。
宁乡模式的特点在于一次分类时充分利用了农村的“熟人社会”特征,发动留守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参与垃圾分类,养成了极高的分类习惯和积极性,有较高的社会价值。此外,保洁员作为二次分类的主体,在农户粗分类后承担了重要的二次分拣工作。
在资金配套方面,按照“市县配套、镇村投入、农户收取、乡贤资助”的资金投入原则,完善垃圾分类基础建设,补助资金由村统筹安排,做到专款专用。理事会定期到村分拣中心按市场价格回收可利用的、有毒有害的垃圾,并建立台账。将垃圾分类回收金额的100%对保洁员给予补助,有效提高保洁员分类回收的积极性。
2015年5月,罗江正式通过住建部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该县按照“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流程,实现了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整体来看,罗江模式与宁乡较为类似。
罗江全县建立了近800 人的农村保洁清运队伍,实现了全面覆盖,并增加了近千名农村群众就近就业。目前,罗江每个镇都有1个“地埋式”垃圾中转站,每3~5户建一个户垃圾池,分类垃圾池覆盖到组,每组建1~2 个生态处理池。全县共修建户垃圾箱1.08 万个,密度达到4.9 户/个,保证了每户居民都有地方投放垃圾。其中,农村垃圾中约80%的尘土灰、厨余垃圾、农作物废弃物、可降解纸张等用于堆沤农家肥;2%~5%的砖块、石块等建筑渣土用于直接填埋或农村耕作道路修筑;3%~5%的塑料、玻璃等物品包装废弃物作废品回收处理;10%~15%的废衣物、废包装物等不可回收的垃圾送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在资金筹措方面,罗江采用了“每人每月一元钱”的管理费模式,由专人实行管理,每人每月缴纳一元管理费。交了“一元钱”,村民开始主动关心起垃圾治理效果,自觉地参与到环境治理的工作中,养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农村的“熟人社会”中,使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事半功倍。
对上述几种典型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进行对比可以发现,“金华模式”利用了农村有机垃圾含量较多的特点,从有机垃圾堆肥入手通过搭建“阳光堆肥房”的方式将大部分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助力垃圾减量化,环境效益明显。“宁乡模式”和“罗江模式”则很好地把握了“熟人社会”的特征,通过发动农村占据大多数的妇女、儿童、老人等力量,营造了良好的分类社会氛围。而“长沙模式”则把握住了环卫市场化和垃圾分类市场化的大趋势,通过引入系统的分类体系将大多地区难以处理的有害垃圾和低值可回收垃圾加以分类收集,大大减轻了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利用农贸垃圾处理设施、危废处置中心及再生资源利用中心等完善了末端分类处理的产业链,无害化效果显著。
整体来看,浙江金华模式相对较为全面,未见明显短板,其中尤以其高便利性,易于被农户理解、接受而广受推崇,这也使其成为国内农村垃圾分类的“样板间”。而以湖南长沙县为代表的“全流程、无害化、系统性”农村分类模式,则通过引入市场化力量,打通分类末端无害化处理产业链,实现了农村可回收垃圾及有害垃圾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宁乡模式”和“罗江模式”则由于其充分利用了农村的熟人社会及激励机制,在分类的同时结合提升农村就业、助力脱贫等惠农政策,充分发动留守人群黏性,营造了良好的分类氛围,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同时,这几类模式也有一定的共性:在资金筹措方面,均发动了农户积极参与自筹,通过基金、卫生保洁费、垃圾处理费等形式将原先政府“大包大揽”的财政支出适当与农户分摊,使村民形成了垃圾付费、主动减量的习惯。在分类方式上,大多对农户的分类水平要求较低,且通俗易懂,标准易于接受,通过借助保洁员、市场化分类服务等方式辅助进行二次分类,避免了分类效果差、影响分类积极性等常见的问题,也有效解决了农村部分贫困人口的就业,通过奖励机制对保洁员进行奖励,将垃圾分类从“面子工程”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