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蒋圣华 浙江大学
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户家庭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据农业农村部数据,目前全国农民为2.7亿户,其中10亩以下、户均耕地面积不足5亩的农民2.3亿户,占85.2%。我国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发展中面临诸多困难,如小农户不具有市场优势,存在对接大市场的困难;小农户不具有技术优势,先进生产技术应用不足;小农户不具备资金优势,农业投入能力不足;小农户不具有规模经营优势,规模经营是农业取得效益的主要方式;小农户种地积极性和经营农业的积极性在减退。
如何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性服务业的意义重大。
过去讲生产性服务业是指种植业的服务业,而现在已延伸到产前和产后的生产营销和品牌塑造,脱离了传统农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概念。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不仅聚焦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等生产领域,还更多地面向生产、生活、生态等。
对于我国这样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尤为重要,而建立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农业的深度融合,是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2017年8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性服务;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明确,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其目标就是,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对现代农业的全产业链支撑作用,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可以说,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迎来历史机遇期。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能够成功破解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一些困境。因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了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现代农业要素,是高度市场化的社会化大生产,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是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分工协作的深化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帮助农户种地,能够克服小农户在对接市场、技术应用、资金投入、规模经营等方面劣势。同时,农业生产服务业在完成现代农业作业过程中,没有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因此也没有流转带来的农业成本增加,不存在租期不稳定带来的经营风险。
当前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在我国发展还不充分,服务业要素与资源主要集聚在大中城市,资本的逐利行为注定了各种服务要素更愿意供给人口密度高、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而不愿意走向人口密度低、缺乏规模经济和效率的传统农业。总体看,城市专业化服务提供商面对分散的农业服务需求,缺乏提供服务的积极性。这种状况,政府的支持必不可少。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就是一个严重供给不足的短板,应当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在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方面,需坚持市场为导向,坚持服务农业农民的原则,坚持创新发展的原则,注重服务质量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