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因病致贫返贫,内蒙古自治区将卫生与健康工作重心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前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于2018年~2020年在全区组织开展健康扶贫防病行动和健康促进与教育3年攻坚行动。将疾病防控工作融入健康扶贫重点任务,不断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的防控力度。大力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提升全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围绕减少重大疾病危害和提升卫生防病能力,不断健全防病工作,夯实防病工作机制,提升防病工作水平,努力让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少得病、不得病,为健康扶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行动计划,到2020年,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免疫规划和传染病防控显著加强。有扶贫任务地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稳定达到95%以上,在接种单位管理、疫苗和冷链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均达到考核要求。做好传染病报告和监测预警、疫情处置、应急储备等工作,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杜绝因防控不力导致的传染病暴发和蔓延。
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控有效推进。国家和自治区贫困旗县全面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建设质量显著提高,实现慢病患者签约服务全覆盖,对慢病进行全程管理。完成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现况调查,大骨节病区、克山病区完成监测任务,全面开展水质监测和碘营养监测工作,推进实现氟中毒、砷中毒病区改水达标和大骨节病、克山病病区消除目标,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状态。
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强化有扶贫任务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报告制度,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体系建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实现签约服务管理。
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实现贫困地区居民健康教育全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区各级建成健康指导员队伍,并实现培训全覆盖。以旗县区为单位的中小学校全部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疾病防控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有扶贫任务的旗县(市、区)疾控机构全部具备水质42项常规指标检测能力,传染病、地方病监测和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能力显著提升,人才队伍显著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康复机构实现全覆盖,贫困旗县全部设立符合要求的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和精神卫生诊疗科室。
重点传染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加大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力度,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治疗率等指标达到国家要求;杜绝布病局部暴发,急性期人间布病病例规范化治疗率达到90%以上,整体治愈率达到90%以上。控制包虫病流行,流行旗县人群包虫病患病率控制在1%以下。
为了完成上述六大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同时配合开展了重点传染病防控攻坚行动、免疫规划管理专项行动、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治行动、严重精神疾病服务管理巩固提高行动、疾控能力提升和标准化建设行动以及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覆盖六大行动助力健康扶贫攻坚行动。
为切实推进健康扶贫防病行动和健康促进与教育三年攻坚行动,将卫生与健康工作重心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内蒙古自治区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协作力度。将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目标考核,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发挥爱国卫生社会动员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重大疾病防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