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举措。
早在2015年,我市部分区县人大就在乡镇试点民生事项代表票决制,并将这些经验做法在辖区内推广。
2018年9月召开的市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要求乡镇人大建立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一年多来,我市各区县积极进行探索实践,一大批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民生实事项目通过代表票決得到了顺利实施。同时,我市各区县在“票决制”工作的项目征集、审议票决、监督评测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不断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不断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