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汇才
摘 要: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普惠金融的支持,针对普惠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即构建多元金融体系、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优化普惠金融环境、提高农业生产单位和人员的综合素质,以供参考。
关键词:普惠金融;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21-0128-03 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7 文献标志码:A
普惠金融的概念最早由联合国提出,我国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了定义。简而言之,普惠金融是指金融机构为社会各阶层提供的、成本能够由需求方所承担的金融服务。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存在明显的不同,是融合了生态农业理念和现代科技手段、农业生产效率极大提高、充分发挥了市场作用、力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普惠金融的支持。
然而,从当前普惠金融对现代农业发展支持的情况来看,还存在较多问题,其中既有供给侧的问题,也有需求侧的问题,既需要金融机构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支持和服务现代农业,也需要现代农业经营单位和生产者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利用金融工具的意识以及能力[1]。
1 普惠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1.1 金融机构的主体较少、渗透率低,未形成完善的普惠金融体系
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已初步建立,缓解了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匮乏的现实问题,但是与竞争充分、有助创新、适于为现代农业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金融体系还有较大差距。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主体较少、渗透率低的状况仍然存在。部分农村地区“三农”的资金问题依旧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或农商银行解决,其他类型金融机构市场参与度、提供的金融服务十分有限。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渗透率低,尤其是中西部一些偏远和落后地区,至今没有设立银行机构网点。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末,我国农村地区分布的银行网点共计12.66万个,县、乡、村平均分布的银行网点分别为56.41个、3.95个以及0.24个。可见,金融机构网点主要分布于县级行政区,乡级地区分布较少,而村级地区则分布极少,每村平均分布的网点不足一个。金融机构主体少、渗透率低的现状直接导致金融服务供给侧竞争不足,缺乏创新动力、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这显然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对金融服务的实际需求[2]。
1.2 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
根据我国农村当前信息不对称的状况,金融机构,尤其是早期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机构,为现代农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明显偏高。在提供金融服务前,由于农村经营单位、农业生产者金融活动少、信用记录缺乏,金融机构需要付出额外且巨大的信用调查成本、客户培训成本。在提供金融服务后,由于征信系统缺失,对于接受服务的客户来说,其违约成本低,这又直接增加了金融机构的事后监督成本。如果客户发生违约,金融机构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进而会增加权益维护成本。以上各种确定或很可能发生的成本使得金融机构服务于现代农业的总成本明显高于其他行业。
不仅如此,金融机构服务于农业生产所承担的风险也较大。由于农业本身具有生产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且我国农业现代化程度低、农业生产者经营理念和管理措施还需提高,因此农业客户发生损失的概率较大。一旦发生损失,在担保缺失的情况下,经营损失会由金融机构全部承担。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因成本高、风险大,金融机构缺乏服务现代农业的内在驱动因素,从而导致其失去服务现代农业的积极性[3]。
1.3 改善普惠金融环境
金融机构所处的实施支农惠农的金融环境普遍不够理想,阻碍了金融服务的供给,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1)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尚未建立。虽然农村地区已开始进行土地、林权等相关资产的确权工作,但推进缓慢。更为重要的是,与资产相关的产权交易市场尚未建立,农业生产者所拥有的生产要素无法被激活,不能与金融市场对接,阻碍了金融需求的实现。
(2)农村征信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村征信系统正处于建设发展阶段,对农户、农业生产单位的覆盖率低,尤其是较多的低收入农户还未建立信用档案。村镇银行、担保公司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的数量有限,部分地区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甚至还未接入征信系统。
(3)相关政策在设计和执行方面也需完善。在政策设计方面,一些地区制定的金融和土地等政策存在漏洞,政策间存在冲突和不配套等问题,无法得到有效实施。在政策执行方面,一些地区存在未执行或未严格执行政策的情况,对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服务现代农业产生了负面影响[4]。
1.4 农户、农业生产单位的金融意识和经营能力阻碍普惠金融的实施
农户、农业生产单位的金融意识和经营能力是影响普惠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侧因素。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大部分农户的金融知识匮乏,甚至没有任何金融知识。农户、农业生产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保守,没有现代金融观念,金融意识严重缺乏。
(1)對于农户来说,他们只懂存款不懂贷款;只有现金消费习惯没有刷卡消费习惯;只愿收取无风险的低利息而不愿获得有风险的高利息等。
(2)对于农业生产单位来说,他们习惯无负债经营,不愿意进行负债融资;没有保险意识,不懂得利用金融保险降低自身经营风险;没有金融工具投资意识,不懂得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获得额外回报等。此外,农户、农业生产单位的经营能力普遍较低,缺乏现代管理理念,只懂得按照传统方法生产,基本上不进行农业生产技术研发;只有发展自身现有业务的能力,没有多种经营、分散风险的能力等。
由此可知,农户、农业生产单位的金融意识和经营能力严重不足,阻碍了他们接受普惠金融服务和提出金融需求[5]。
2 实现普惠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路径
2.1 建设金融基础设施,引入新型金融主体,构建多元金融服务体系
构建多元化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既要大力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也要积极引入新型金融主体。健全的金融基础设施为构建普惠金融体系提供了保障,类别齐全、数量充足的金融主体在促进金融服务供给侧充分竞争的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一方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要加强交通、电力、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金融机构向乡村的渗透奠定基础;要制定相应的优惠和奖励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在乡村地区新设网点。另一方面,增加金融服务主体类别及数量。在支持国有和政策性银行加大投资力度及提高参与程度的同时,鼓励其他类型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向的金融机构进入服务“三农”的金融体系之中;采用差别化的财政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下沉农村,逐步提高金融机构在农村渗透率;降低行业门槛,允许社会资金参与到现有金融服务体系中,积极推进村镇银行、信贷公司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建立;努力构建和完善农村融资担保体系,大力发展以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农业组织为基础的信用互助融资模式,充分发挥农业互助性担保的补充作用,最终形成政策性担保主导下的商业担保与农业互助担保协调发展的金融担保体系[6]。
2.2 以金融创新的方式降低成本、化解风险,提高服务现代农业能力
要解决服务现代农业过程中成本高、风险大的问题,金融机构就必须进行金融服务创新。
(1)引进和应用先进信贷技术,提高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通过研究西方发达金融市场中已存在的信贷技术,例如德国、法国金融公司的信贷现场调查技术、个人信用贷款技术等,结合我国农村和农业实际,将其灵活应用于调查和评估农业生产者的经营状况、偿还能力等方面,降低金融服务成本。
(2)加强金融创新,开发符合现代农业特征的金融产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创新金融产品,使金融产品在期限、还款方式、贷款金额等方面与现代农业特征相匹配,不断满足农业金融需求,减少金融产品与农业需求错配而产生的成本。此外,应注重将互联网与农业普惠金融结合,探索应用新模式,突破地域限制,降低服务成本。
(3)推进产权确权工作,降低金融服务风险。金融机构服务现代农业所承担的风险主要因为其无法获得可用于变现的担保资产。因此,要推进农业生产经营者所持有的房产、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实际资产的产权确认工作,在使农业生产者有产可抵的同时,降低金融机构的服务风险[7]。
2.3 建立产权市场,完善征信系统和金融政策,优化金融环境
良好的金融环境可以促进金融机构服务和支持现代农业。
(1)加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激活农村产权要素,使农业生产者的相资产符合进入金融市场的条件,因此应加快建设,建成统一、正规的农村产权交易场所。
(2)加快完善农村征信系统。良好的征信系统能降低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提高现有征信系统的农业人口、农业生产单位的覆盖率,尽快将涉农的金融服务机构全部納入系统中。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功能,实现信用信息在金融服务机构之间的互联共享。
(3)持续完善相关金融政策。结合实际完善金融政策,逐步解决政策之间的协调和配套问题。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对于已向农业生产者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采用优惠税率。制定相应的财政补贴和奖励标准,分情况对金融机构实施补贴和奖励,从政策上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农业的积极性。注重政策的实施,确保政策能够依规全面执行,对未全面执行政策的单位实施惩戒措施。
2.4 普及金融教育、培训经营能力,提升农业生产者的综合素质
提升农业生产者的综合素质,是促进现代农业金融需求对接普惠金融供给的根本途径。一方面,普及金融知识教育。只有农户、农业生产单位拥有金融知识、具备金融意识,才会主动利用金融工具、接受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支持现代农业才会取得较好效果。多渠道开展金融知识教育,除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栏等传统渠道外,还应积极利用互联网渠道,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渠道开展教育。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教育,可以发动金融机构人员进行现场教学,也可在乡、镇、村设置网络平台进行教育,所推广的金融知识应是初级的,与农业生产相适应。另一方面,加强农民经营能力培训。在政府主导下开展农业生产者的经营能力培训,使其具备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理念,拥有风险管控意识和能力。不仅如此,还要加强农业生产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技术应用能力。通过全方位培训,不断提升农业生产者的创业成功率,促使农业生产者由初级市场主体向成熟市场主体转变。
3 结束语
普惠金融支持现代农业任重道远。金融机构服务于现代农业,与其长远发展目标相符合,能够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和经济的振兴。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棘手的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持续创新的方式才能解决这些问题。
参考文献:
[1]高艳,李晨.金融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践与反思[J].农业经济,2019(7):94-95.
[2]刘娟.金融服务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的现实困境与政策路径[J].西南金融,2019(6):74-82.
[3]邹克.普惠金融、农业TFP变动与城乡收入不平衡——基于普惠金融结构性问题视角[J].金融经济学研究,2019,34(2):41-53.
[4]刘士伟.山东省新泰市普惠金融发展研究[D].泰安:山东农业大学,2018.
[5]王皓.黑龙江省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8.
[6]彭向升.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16.
[7]陶真真,周强,葛权益,等.乡村振兴战略下农业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路径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 科学版),2019,40(9):4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