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作市财政局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财政事业稳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作风保证和纪律保证,不断开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新局面。
一是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指导财政改革发展实践,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
二是严肃党内生活。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政治觉悟。
三是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部署和大额资金使用全部由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劲头不松,力度不减,驰而不息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五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分配和资金安排的透明度;严格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实施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有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继续加强和改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六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财政部门出现问题的干部,坚决批评、教育、处理,常咬耳朵、常扯袖子,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