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林 张曦
人世艰难,不管是头顶星空还是脚下律令,总该有一些文明与进步的光亮。
文|马文
在今天的大城市生活,变成了一种冒犯中穿行的艺术。作为一个在北京的外省青年,我在与同胞相处时经常发觉,尽管我们有同样的语言、同样的外表甚至是同样的童年,但更多时候,我们之间的不同却远远超过那些和谐的时刻。如果要在酒桌上不闹翻脸,就得时常忍受彼此的冒犯,无论是你的出身、家乡还是性别。
三年前,上海地铁出了个凤爪女。一个下了班的女人,在上海的地铁里若无其事啃着凤爪吐骨头,遭遇指责之后,大义凛然地与围观者对骂。穿着摩登,谈吐嚣张。但在最初几日的舆论里,我发现上海人特别爱强调女子的外地人身份。
这让我觉得很不舒服。于是写了一篇文章,大意是说,一个个体的文明与否,与她背后的地域文明与否无关。没想到,有个叫上海本地人权益保护协会的组织,立马号召感情受到伤害的本地人想办法抗议。
一开始我很紧张,早年听说了不少外省青年得罪本地人结果鸡飞狗跳只能告老还乡的故事。万万没想到,他们的抗议办法居然如此清奇。几天后前台打来电话,说连续收了几箱我的快递,我取来一看,居然是包装完好的一系列泡椒凤爪。
后来再遇到上海人或到上海去,我总要把这个故事讲给他们听。每到故事的末尾,我们总会达成一致:在所有的本地人排外运动里,上海可以算是最可爱的了。以至于经常有不怀好意的朋友提醒我,说你得罪一群北京南城小伙试试?或者去得罪一帮东北老铁?
我来北京的第一年,经常被邀请进各种奇奇怪怪的同乡会和同学会。尽管这几年里,同乡会不少都成了骗子们的年度聚会,“老乡见老乡,背后开一枪”的概率也并不低,但大家还是奋不顾身地挤进同乡会里寻求安慰。
转念一想,作为现代都市的北上广深并不容易。中国如此之大,吃不吃狗肉都足够划分出两个族群,更别说大家被不同的风雨浸淫,在思维、价值观和饮食上的差异,吵吵架都足够养活几个微博。
这种情形,倒有些类似于早期的蛮荒美国。新的族群涌入新大陆,他们既要尴尬地共处一城,还要想尽办法求同存异一起淘金。如果看早期的美国种族融合史,同样是充满了偏见与血泪。
最早一批华人抵达美国时,很多人都开洗衣店为生。已经先登美国的欧洲人,面对着这样一群“神秘”而且抢走了他人蛋糕的华人,觉得很危险。于是干脆设置法律让华人的生意难以为继,比如19世纪的旧金山曾经搞出过一个法律,规定不用马车运送洗涤衣物是违规行为,要处以罚款。而多数华人为了节约成本,都是采用人力挑扁担运送衣物。
第一代华人移民遭遇了人类后来始终没绕过来的种族幽谷。人以群分的概念深植于我们的天性,以至于我们多数人都有一种潜在的逻辑谬误倾向:先是从个体的错误中总结出群体的特征,接着用群体性的特征来涵盖一整群人。
人类吃过很多以族群划分对错的暗亏却始终乐此不疲,而这种认知上的缺陷则成为了悲剧之源。在人类早期,族群的存在是个体存活的保证。因而,为族群而热血沸腾是一种原始性的冲动。制造族群对立,是斗争哲学的基因。但这套观念发展到最后,就出现了社会达尔文主义。
通俗理解社会达尔文主义,指的是将达尔文关于物种间竞争生存的假说应用至人类社会的发展之中。而在殖民时代,这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理論,的确成为了西方殖民者搞种族歧视乃至灭绝的理论辩护。
今天来看,这套理论因为后续演化出了种族主义和优生学而遭到鄙夷。将人类族群之间的分歧理解为优胜劣汰,本身就是为获胜者狡辩。而人类文明此后的进化,逐渐抛弃了这样一套斗争哲学。尊重不同,并拒绝标签化对方,是一种更合理的现代交往心态。
中国人对这套理念并不陌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话当年被严复弄进《天演论》为人熟知。但原著赫胥黎原本就带有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观点,并且,严复等早期学者处在一个民族弱势的国际局势中,自然希望引入更强有力的哲学观念,来刺激中国人的斗志。
最近,基因学者贺建奎突然宣布通过基因编辑技术“制造”了一对有艾滋抗体的婴儿。这在国际国内都引起了轩然大波。基因应不应该被编辑?优生学是否有存在的道理?有意思的是,这反而激发起了国内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情绪。我有一位搞科幻的朋友,坚持认为基因编辑技术是人类大势,理由是人类历史的每一次进步都是种族的征服,都伴随着弱小种族的灭绝。因此,该来的总会来。
一旦进入种族层面来思考个体问题,就会陷入优生学的陷阱。然而,在这次事件中,我惊讶地发现,优生学居然是身边很多朋友潜意识里的幽灵,是隐藏在我们的地域歧视之下的冰山。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我们在日常交往中,总喜欢用消灭性的、族群性的观念来评判朋友。因为你来自北方我来自南方,我们就时常争论得面红耳赤。因为从根源上看,我们还都是以族群论个体的信徒。而一旦上升到族群层面,个人就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有你死我活。
这也是我不大喜欢刘慈欣《三体》的原因。黑暗森林的世界观设定,是将殖民时代的社会达尔文理论放大到了宇宙,而我总觉得,人世艰难,不管是头顶星空还是脚下律令,总该有一些文明与进步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