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东盟投资便利化水平测度

2018-12-21 07:14陈瑶雯范祚军
统计与决策 2018年23期
关键词: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指标

陈瑶雯,莫 敏,范祚军

(广西大学a.商学院;b.国际学院,南宁 530004)

0 引言

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以来,中国-东盟在双边投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投资创造与投资转移效应日益凸显。中国与东盟国家致力于降低双边的投资壁垒,加大力度促进双边投资与人员往来,逐步提高双边投资便利化水平,以满足相互投资需求的增长,促进资本在区域内自由流动。作为“贸易壁垒诱发的跨越行为”[1],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将着眼于对沿线国家进行直接投资活动。而东盟作为“一带一路”的重点方向和先达区域,具有无可比拟的发展优势。“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中国-东盟投资便利化合作提供了历史机遇期。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投资便利化水平如何?中国与东盟国家应如何加强合作以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

就现有文献来看,既有成果或将研究重点集中于贸易便利化,或将贸易便利化与投资便利化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关于投资便利化水平的研究成果则较少涉及。“投资便利化”的概念较新,最初是由APEC于2008年提出,并历经从原则性规则向实质性措施演变的内涵演进历程,并不断地明晰、丰富[2]。相关学者[3,4]在《投资便利化行动计划(IFAP)》的基础上,对其内涵进行延伸扩展,使其由一个静态的概念转变为具体举措,并对投资者在投资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种繁琐的程序进行简化,能有效降低投资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在于东道国政府“创造一个透明、协调和可预见性的环境”。相关学者选取差异化的评价指标与研究方法对投资便利化水平进行测评比较,指标构造采用市场准入、审批程序、信贷融资、投资保护和争端解决等指标[5],研究方法采用层次分析法[6]、均值主成分分析法[7]、灰色关联分析法[8]、因子分析法[9]等。也有学者[10-12]从中国-东盟投资便利化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方面进行定性研究,但主要集中于理论层面。因此本文对投资便利化方面的已有文献进行梳理,围绕“一带一路”的研究背景,着力于分析中国与东盟双向投资情况及其便利化程度,由实证结果引申出优化和拓展中国与东盟国家投资合作的有效对策,希望能够对未来中国与东盟国家进一步投资合作提供参考价值。

1 中国-东盟双向投资及其便利化的现状

1.1 投资规模逐步扩大

我国对东盟直接投资规模呈现逐步扩大化趋势。基于投资流量的视角,近年来中国对外投资的主体由发达国家向东盟国家倾斜,规模幅度显著增大,经测算后的对东盟的年均增长率为40%,而中国对全球的直接投资流量年均增长率则为38.78%,可见近年来东盟是中国对外投资的重点。基于投资存量的视角,以2006年为节点,节点之前我国与东盟之间的合作主要是基于《货物贸易协定》的双边贸易往来,在投资方面的合作则处于起步期,该阶段我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存量逐年小幅增长,节点之后我国与东盟国家分别在服务贸易领域以及投资领域拉开深入合作的序幕,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于我国对东盟国家的投资合作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投资存量迅增。13年来我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年投资增量大幅提升,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并呈现不规则的波动性。如下页图1所示。

图1 2003—2015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存量(亿美元)及投资增长率

1.2 国别分布不均衡

国别双向投资构成世界性直接投资网络。基于投资区域的视角,2015年东盟接受外部经济主体投资总额为979亿美元,位居前三的分别是日本、美国以及中国,占东盟吸引外资总额的17.8%、12.5%和8.4%,近年来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增长迅速,但在国别分布上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基于投资年度的视角,受不同因素的制约,各年份内我国对东盟各国直接投资流量分布差异显著,且不同年份前三个国家的投资流量累计始终占当年我国对东盟直接投资总流量的80%以上。基于单个国别的视角,新加坡深受中国投资者的青睐,是中国近年来在东盟地区的主要投资主体;缅甸、柬埔寨、老挝和越南作为东盟四大新成员国,基于地缘优势以及投资偏好,近年来中国对其投资不断增加;由于文莱的国家体量较小,中国对其的直接投资规模则相对较少。如表1所示。

表1 2013—2015年中国对东盟10国直接投资流量情况 (单位:亿美元)

1.3 投资领域日益广泛

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的行业布局特征显著、分布广泛。从投资流量看,2015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包括制造业等内的第二产业以及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第三产业,而当年对于农/林/牧/渔业等第一产业的投资则较少。从投资存量看,2015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存量最高的仍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次便是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五个产业的总存量占到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总存量的75.10%。而东盟对中国直接投资的行业布局也存在相似性,2015年东盟对中国直接投资较少涉及农业领域,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石油化工、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领域,以及房地产、旅游、金融、零售等服务业领域。如表2所示。

表2 2015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的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亿美元)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方法

本文拟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将指数化处理后的投资便利化二级指标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是指在考虑各个指标之间相互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降维将多个原始变量转化为较少的没有相关性的综合指标(即主成分)的统计方法。

设原始数据所组成的矩阵为:

其中,n为样本个数,p为每个样本指标个数。

对X进行正交变换,求得主成分分析的数学模型:

其中,α1p,α2p,…,αpp为 X 的特征值对应的特征向量,为经过标准化处理后的原始指标的值。

通过主成分分析的数学模型计算出主成分的得分,再将各主成分的得分与其贡献率相乘,再除以所提取主成分的累计贡献率,便可得到中国-东盟投资便利化程度的综合得分,并据此评价中国与东盟各国投资便利化程度。

2.2 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现有文献认为,影响投资便利化的因素主要有基础设施、金融环境与制度环境等,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包容的金融环境建设以及稳定的制度环境建设对投资便利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正向作用。本文在指标选取方面对相关文献进行参考,并基于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投资现状以及投资便利化的影响因素,选择基础设施、金融市场、制度环境、投资环境共19个指标来衡量中国-东盟投资便利化水平的程度,构建中国-东盟投资便利化测度指标体系。如表3所示。

表3 投资便利化水平指标体系

本文选取2011—2015年关于投资便利化的19个相关指标数据作为中国-东盟投资便利化程度的研究对象,数据均来自2011—2016年由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

3 投资便利化水平测度及分析

3.1 数据处理

由于衡量中国-东盟投资便利化水平的各项指标数据的取值范围不同,所有指标指数都必须进行指数化处理[13]。通过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指数化处理的具体公式如下:

其中,Xj为该指标原始值,max(Xj)为该指标最大样本值,min(Xj)为该指标最小样本值,X'ij为该指标指数化后所得到的数值,取值范围为0~1之间。

将中国和东盟11个国家的投资便利化二级指标数据进行指数化处理,得到11个国家的投资便利化二级指标数据。

3.2 指标测度

本文利用Stata13计量软件对各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首先通过KMO检验和SMC检验进行主成分分析恰当性检验,判别原有变量是否适合作主成分分析(见表4)。结果显示,各变量的KMO值均高于0.7,总体的KMO值达到0.8745,除变量A2外各指标的SMC值均超过0.9,相关性较强,可以进行主成分分析。

表4 主成分分析恰当性检验

对中国—东盟投资便利化水平的19个二级指标共760个观测值进行主成分分析(见表5)。结果显示,只有第一主成分(Comp1)的特征值大于1,且贡献率达到0.8562,表明第一主成分对中国-东盟国家投资便利化的解释力度已经达到85.62%,因此采用第一主成分来确定相应权重具有较强的合理性。

表5 主成分选取结果

具体表达式如下:

Comp1=0.2374*A1+0.1821*A2+0.2359*A3+0.2417*A4+0.2398*A5+0.2416*B1+0.2420*B2+0.2349*B3+0.2403*B4+0.2392*B5+0.2350*B6+0.2397*C1+0.2430*C2+0.2179*C3+0.2082*C4+0.2105*D1+0.2124*D2+0.2163*D3+0.2302*D4

其次,构建综合评价模型,具体表达式如下:

Score=0.2033*A1+0.1559*A2+0.2020*A3+0.2069*A4+0.2053*A5+0.2069*B1+0.2072*B2+0.2011*B3+0.2057*B4+0.2048*B5+0.2012*B6+0.2052*C1+0.2081*C2+0.1866*C3+0.1783*C4+0.1802*D1+0.1819*D2+0.1852*D3+0.1971*D4

最后,通过综合评价模型求得2011—2015年中国与东盟10国投资便利化程度的总得分,即为中国-东盟投资便利化水平指数。

3.3 结果分析

根据以上步骤测算出2011—2015年中国与东盟10国投资便利化水平指数,实证结果中的部分数值为负值。本文假定,如果指数为0,说明该国投资便利化程度处于该区域内的平均水平;如果大于0,则说明该国投资便利化程度处于该区域内领先水平,如果小于0,则说明该国投资便利化程度处于该区域内落后水平。

如表6所示,上述数值得到的总得分为本文测量得到的中国与东盟10国的投资便利化水平。从横向来看,2011—2015年间各国的投资便利化水平呈现波动性,但波动幅度不大。从纵向来看,各年度东盟10国投资便利化水平排序存在细微差异。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6国的投资便利化程度优于东盟国家投资便利化平均水平,而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4国的投资便利化程度则低于东盟国家投资便利化平均水平。中国处于中等水平,略高于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但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差距明显。由此可见,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是促进中国-东盟投资发展的有效途径,东盟各国的投资便利化水平不一,要积极发挥因势利导的作用,提升东盟各国投资便利化的发展空间。

表6 2011—2015年中国与东盟10国投资便利化水平指数

4 结论与建议

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背景下,本文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测算2011—2015年中国-东盟投资便利化指数,发现中国与东盟各国存在差异化的投资便利化水平,需充分践行推进策略,以提高中国与东盟国家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东盟国家投资深度融合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结合上述指标分析结果,基于“五通”的视角,本文提出以下五点推进策略:一是加强“一带一路”建设与东盟共同体建设蓝图、东盟国家发展战略对接,深化双向政府高层的联系,奠定双方合作的政治基础;二是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步伐,借助丝路基金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资金力量,推进东盟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和信息通讯等方面的互联互通建设;三是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着力于消除双向投资在海关及边境管理、制度环境等方面的障碍;四是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发挥金融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区域性金融机构合作平台建设,深化中国与东盟金融交流合作与资金融通作用,搭建促进中国-东盟双向投资平台,创新双边金融服务;五是加强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人文交流,将投资合作、互惠互利的友好理念植根于双边人民的心中,筑牢双边的民心基础,为深化双边投资合作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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