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得运 于志斌
2017年,我国中药材贸易稳定发展,全年中药材进出口总量31.45万吨,同比增长11%,进出口总额14.00亿美元,同比基本持平。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建设的推进,我国对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中药材贸易增长幅度远高于我国对全球的中药材贸易增长(见图1、图2),东盟和“一带一路”地区市成为中药材国际贸易的市场风向标。
2017年,我国中药材出口量为22.35万吨,同比增长9.51%,平均出口价格5.1美元/千克,同比下降10.72%,出口额11.39亿美元,同比小幅下滑2.23%。
图1 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中药材贸易增幅与全球增幅对比
图2 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在我国中药材贸易中的占比
我国80%以上的中药材出口至亚洲地区(见表1),其余出口到欧洲、北美洲等地区。2017年,日本、中国香港、韩国是我国出口亚洲的最主要市场。
表1 2017年我国中药材主要出口方向
我国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也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地区。2017年,我国对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中药材出口呈现高速增长势头,中药材出口数量和出口额增幅远高于我国对全球中药材出口增幅(见图3、图4);东盟和“一带一路”地区在我国中药材出口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对东盟出口中药材数量占我国中药材出口总量的13%,对“一带一路”沿线出口药材数量占我国中药材出口总量的34%。
在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我国对越南中药材边境小额贸易发展迅速,边境小额贸易出口额占我国对越南中药材出口总额的88.70%。2017年,我国对越南中药材出口数量1.39万吨,同比增长261.15%,出口额高达1.12亿美元,同比增长398.60%,占我国对东盟中药材出口总额的54%,占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中药材出口额的38%。
根据企业性质不同,中药材出口企业主要有三类,分别是:国营企业、三资企业(包括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包括私人企业和集体企业)。根据海关数据统计,2017年,开展中药材出口经营的企业共有1209家,其中民营企业达1014家(见图5),占中药材出口企业总数的84%。民营企业对中药材出口总额的贡献达70.76%,民营企业创造的中药材出口额是三资企业和国营企业之和的2.4倍。但是,平均每家民营企业创造的中药材出口额仅为国营企业或三资企业的约1/2,说明单个民营企业与国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之间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图3 东盟和“一带一路”地区在我国中药材出口中的占比
图4 东盟和“一带一路”地区中药材出口增幅与全球对比
图5 各类型中药材出口企业中药材出口情况对比
2017年,我国中药材十大出口品种(按出口金额排序)为:人参、枸杞、肉桂、红枣、茯苓、冬虫夏草、半夏、当归、党参、西洋参,占我国中药材出口总额的44%,多为药食两用品种。
表2 我国从全球各大洲进口中药材数量及金额
表3 我国从各大洲主要进口品种及主要货源国
2017年,我国进口中药材9.10万吨,同比增加13.62%,平均进口价格2.87美元/千克,同比上涨14.15%,中药材进口总额2.61亿美元,同比增加29.69%。
2017年,我国从亚洲地区进口中药材8.26万吨,占我国中药材进口总数量的90.77%(见表2、表3);从亚洲地区进口中药材金额1.64亿美元,占我国中药材进口总额的62.79%。亚洲地区的主要货源国家为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伊朗等。
2017年,我国中药材进口十大品种(按进口金额排序见表4),这十大品种进口额占2017年中药材进口总额的93.13%。其中鹿茸、人参、西洋参、番红花4种贵细中药材进口数量和进口金额同比大幅增加,占2017年中药材进口总额的39.04%;而传统的进口大品种甘草的进口数量和进口金额同比大幅减少约40%。
我国既是世界上人参产量最大的国家,又是人参进口国,人参出口情况和进口情况形成巨大反差:进口人参价格约是国产人参的7倍;进口人参价格小幅上涨,而国产人参价格大幅下降;人参进口数量和进口金额同比增幅约150%,国产人参出口数量基本不变,出口额同比下跌23%,突显了我国人参产业的尴尬(见表5)。
根据海关数据统计,2017年,我国开展中药材进口业务的企业共284家(见图6),其中民营企业达208家,占进口企业总数的72.54%。
表4 中药材进口十大品种(按进口金额排序)
表5 人参进出口情况对比
图6 各类型企业中药材进口情况
当前,崇尚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追求天然健康的产品已经成为全球的主流共识,我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在全球得到普遍认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建设有序推进,《中医药法》的颁布为中医药国际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这些为中医药国际化的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预计在未来,借助“一带一路”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的大好机遇,我国的中药材将更多地出口到亚洲、欧洲、非洲地区和国家;新的《中药材进口管理办法》即将出台,中药材进口渠道也将更加顺畅,乳香、没药、血竭、芦荟、苏合香等存在市场缺口的进口药材将得到有效缓解,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中药材资源配置将更加合理和高效、逐步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本文数据由中国医保商会根据海关数据统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