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酒的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

2018-12-19 09:08罗兴洪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8年5期
关键词:保健酒药酒服用

文/罗兴洪

数千年以来,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酒与中药相配制,制成药酒,用以防病治病,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做出了重要贡献。青梅煮酒论英雄,可谓妇孺皆知;青梅酿酒可医病,也是古今有之。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多种药酒的使用越来越多,已成为泛中华文化圈的人民家庭生活中的一种常备之品。“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当此美好的季节,笔者论一论药酒的古今。

1 医源于酒

人之“生、老、病、死”犹如自然界的“生、长、收、藏”,是客观规律。在远古时期,自然科学还不发达,人们对“生、老、病、死”这一自然现象不了解,更没有医学概念,当人有病痛时,往往求助于巫术,故最早的繁体字“毉”(医)下面是“巫”。后来,古人发明了制酒的工艺,开始酿酒[1]。酒不仅能解乏,还有兴奋、消毒、麻醉等功效,更为重要的是酒是良好的溶剂,能将天然药物中的水溶性成分和脂溶性成分溶出,使其更好地发挥治疗作用,因而后来将“医”写作“醫”,而有“医源于酒”之说[2]。“醫”的下面为“酉”,本为酒器与酒意通,表示酒是内服药。故《说文》云:“醫之性然得酒而使……酒所以治病也。”

“酒为药之王”。《汉书·食货志》讲:“酒,百药之长”,说明了古人认为酒也是药,是“药中之冠,药中之长,药中之王”[3]。中医认为,其性温,味甘、苦、辛,入心、肝、肺、胃经;具有舒筋活血,通脉解毒,温中散寒,兴奋提神,宣导药势的作用[4]。适用于风寒痹痛,筋脉挛急,心腹冷痛,胸痹,劳伤等症。

2 药酒的特点[5]

酒可以用于治病,但更多是作为溶剂使用,将药物置白酒中浸泡一定时间后制成澄清透明的液体制剂,既是广义上的药酒。

药酒的特点

由于酒有防腐、消毒作用,可以防止细菌的滋生,当药酒含乙醇40%以上时,可延缓许多药物的水解,增强其稳定性。

用酒浸药,不仅能将药物的有效成分溶解出来,使人易于吸收,而且由于酒性善行,能宣通血脉,还能借以引导药物的效能到达需要治疗的部位,从而提高药效。另外,药物酒渍不易腐坏,便于保存,可以随时饮用。因此药酒为历代医家和患者所喜爱。

3 药酒的历史使用[6]

我国医学典籍《黄帝内经》中的《素问·汤液醪醴论》专篇曾指出:“自古圣人之作汤液醪醴,以为备耳。”这就是说古人之所以酿造醪酒,是专为药而备用的。《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其在肠胃,酒醪之所及也”,记载了扁鹊认为可用酒醪治疗肠胃疾病的看法。

在现存最早的方书—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五十二病方》用到酒的药方35个,其中至少有5方可认为是酒剂配方,用以治疗蛇伤、疽、疥瘙等疾病。其中有内服药酒,也有供外用的药酒,且用酒种类各异,方法多样,十分考究,开创了酒与药结合治病的先例。

酒不仅用于内服药,还用来作为麻醉剂。华佗发现醉汉治伤时,没有痛苦感,由此得到启发,从而研制出“麻沸散”用酒冲服。

在汉代成书的《神农本草经》中论述:“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用酒浸渍,一方面可使药材中的有效成分的溶解度提高;另一方面,酒行药势,疗效也可提高。汉代名医张仲景的《金匮要略》一书中,就有多例浸渍法和煎煮法制药酒的实例。“鳖甲煎丸方”即是以鳖甲等二十多味药为末,取煅灶下灰一斗,清酒一斛五斗,浸灰,候酒尽一半,着鳖甲于中,煮令泛烂如胶漆,绞取汁,内诸药,煎为丸。

南朝齐梁时期的著名本草学家陶弘景,在《本草集经注》中提出了一套冷浸法制药酒的常规:“凡渍药酒,皆须细切,生绢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随寒暑日数,视其浓烈,便可浸出,不必待至酒尽也。滓可暴燥微捣,更渍饮之,亦可散服。”这段话讲述了药材的粉碎度,浸渍时间及浸渍时的气温对于浸出速度,浸出效果的影响,并提出了多次浸渍,以充分浸出药材中的有效成分,从而弥补了冷浸法本身的缺陷,如药用成分浸出不彻底,药渣本身吸收酒液而造成的浪费。

唐宋时期,药酒的酿造较为盛行。这一期间的一些医药巨著如《备急千金要方》《外台秘要》《太平圣惠方》《圣济总录》都收录了大量药酒的配方及制法。《千金翼方》卷十六设“诸酒”专节,《外台秘要》卷三十一设“古今诸家酒方”专节。

宋代《太平圣惠方》所设的药酒专节多达六处。除了这些专节外,还有大量的散方见于其它章节中。唐宋时期,由于饮酒风气浓厚,社会上酗酒者较多,故在一些医学著作中,解酒、戒酒方也应运而生。

元明清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的进步,医药学有了新的发展。在整理前人药酒经验,创制新配方,发展配制法等方面都取得了新成就,药酒的制备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明代朱橚等人的《普济方》,方贤的《奇效良方》,王肯堂的《证治准绳》等著作中辑录了大量前人的药酒配方。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收集了大量前人和当代人的药酒配方,卷25酒条下,他本着“辑其简要者,以备参考”设有“附诸药酒方”的专目。

清代孙伟的《良朋汇集经验神方》,项友清的《同寿录》,王孟英的《随息居饮食谱》等都记载着不少明清时期出现的新方。这些新方有两个值得肯定的特点:①补益性药酒显著增多,史国公药酒、八珍酒、长生固本酒、延寿酒、长春酒、红颜酒等都是这段时间出现的配伍较好的补益性药酒;②慎用性热燥烈之药,唐宋时期的药酒,常用一些温热燥烈的药物,往往会伤及阴血。明清的很多药酒配方采用平和的药物以及补肾养阴药物组成,这样就可以适用于不同病情和机体状况,使药酒可以在更为广泛的领域中发挥作用。

4 药酒的分类 [7,8]

我国的中药材资源十分丰富,这就直接决定了我国药酒资源的种类繁多。药酒的功效主要由中药处方来决定,但与酒的性质也有一定关系。而做为中药材溶剂也不限于白酒,还可以使用米酒、黄酒和果酒。药酒如何分类,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有如下几种分类法:

4.1 按给药途径分类

中国药酒按给药途径主要可分为内服和外用两大类。

4.1.1 内服药酒 指口服后起全身保健或治疗作用的药酒。内服药酒数量大,工业化生产品种和数量均高,是中药药酒的主要产品。

4.1.2 外用药酒 指主要作用于皮肤、穴道、黏膜或敷、揉患处,产生局部药理效应和治疗作用。

4.2 按主治功能分类

中药药酒按功能可分为以下几种,这种分类法较为常用。

4.2.1 滋补保健药酒 这类药酒的主要作用是对人体的阴、阳、气、血偏虚起到滋补保健作用,使人体各器官保持正常、协调运行,促进身体健康,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精力充沛并减缓机体衰老,达到益寿延年的目的。如补气养血酒、补肝肾强筋骨药酒等。

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收集了大量前人和当代人的药酒配方,卷25酒条下,他本着“辑其简要者,以备参考”设有“附诸药酒方”的专目。

4.2.2 治疗性药酒 这类药酒以治疗某些疾病为主要目的。如:风湿痹症药酒、消化器官疾病药酒、皮肤病药酒等。治疗类药酒又可根据其适用范围不一样,分为内科用药酒、外科用药酒、妇科用药酒、骨伤科用药酒、儿科用药酒、皮肤科用药酒、五官科用药酒等。

4.2.3 美容类药酒 这类药酒主要有美容润肤、乌发防脱、生发、除黄褐斑等功效。如:乌发酒、红颜润肤酒等。

4.3 按使用基酒分类

中药药酒按制作药酒时使用的原料酒(基酒)的不同,可分为白酒类及其他酒类,包括黄酒类、米酒类、果酒类等。

4.3.1 白酒类药酒 使用蒸馏酒为基酒制备的药酒,所用白酒要符合国家关于蒸馏酒质量标准的规定。蒸馏酒的浓度依据各品种要求而定,内服酒剂应以谷类酒为原料。《中国药典》收载的中药药酒,均用白酒制备。

4.3.2 其他酒类 采用黄酒、米酒、果酒等含醇量较低的酒作基酒制成的药酒。由于其醇含量较低,适于不善饮酒者饮用,这类酒较之白酒含有葡萄糖、氨基酸、微量元素等多种营养成分,常用以制备保健酒和美容酒。

4.4 按制作方法分类

4.4.1 浸提类药酒 采用浸提方法制备的药酒,依浸渍温度不同,可分为冷浸法和热浸法,依使用工艺手段的不同,有一般传统制药酒浸制法和工业化生产的浸制法制药酒,如循环法浸渍法、罐组式逆流循环提取法、热回流法以及渗漉法制药酒等均可。

4.4.2 酿制类药酒 系将药物或药汁配合造酒原料、酒曲等,发酵酿制而成。

4.4.3 配制类药酒 药材经提取得到提取物,加基酒和其他添加剂配制而成的药酒。

4.5 按外观形态分类

4.5.1 液体酒 外观形状为液体的药酒,这是常用的药酒。

4.5.2 固体酒 指固体状态的药酒,为便于携带,采用环糊精或其他辅料作基料。环糊精将酒中有用物质全部吸收,然后加工成粉末,饮用时只需把粉末用凉开水溶解即可,其色、香、味均可保持原汁酒的特点。这类酒还不多,但已逐步成为治疗药酒开发的一种方向。

此外,根据审批主管部门来分,还可以将药酒分为准字号药酒、健字号药酒和食字号药酒。其中准字号药酒是指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具有文号的药酒,它具有药物的基本特征,以治病救人为目的,有明确的适应症、禁忌症、有效期。准字号的药酒又可进一步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其中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监督下使用,非处方药患者可以自行选购。

5 现代药酒的发展现状

5.1 智能化已用于酿酒技术

车间热气腾腾,酿酒者赤膊上阵,大汗淋漓,这是中国人酿酒几千年几乎不变的画面。但现代的药酒制造已完全智能化生产,采用电脑操作,粮食全程不沾地:一车车粮食被提升到10多米高的输送机上,被输送带送到浸泡车间,特制高压锅就开始煮粮。粮食煮好后,经过自动摊凉机冷却并拌入酒曲,被输送到恒温恒湿的糖化箱。多个糖化箱,只需要一名工人监测温度湿度。

在过去最耗人力的入池发酵车间,几米深的发酵池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不锈钢料斗。糖化好的原料输进料斗后,被叉车送进恒温发酵车间。在车间里,机器人代替了以往人工铲糟上甑的方式,标志着生产工艺向智能化迈进。酒香依旧醇厚,但千年酿酒传统已被科技创新悄然颠覆。

5.2 药酒销售额逐年快速增长[9]

2001年我国保健酒市场仅有8亿元人民币的销售,2005年达到45亿元。2010以来,在医药行业和酒业相对低迷的情况下,保健酒却在居民理性消费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下表现一枝独秀,其市场规模从2011年的67.5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130亿元,2015年更是达到了200亿元,复合增长率为35.84%。尤其是2015年以来,在酒业极度低迷的情况下,保健酒市场仍然保持30%的年增长速度。目前,保健酒已超越黄酒成为我国酒类行业的大酒种。

5.3 药酒品牌逐步形成

我国目前出现了劲酒、宁夏红、毛铺苦荞酒、椰岛鹿龟酒、张裕三鞭酒、五粮液金酒、茅台白金酒、古岭神酒、竹叶青等知名保健酒品牌,表明我国保健酒正进入品牌发展的新阶段。与此相对应的是品牌集中度提高,像劲牌、宁夏红、毛铺苦荞酒等大品牌保健酒的年销售额已经占据保健酒行业的半壁江山,行业准入门槛大大提高,一些二、三线品牌越来越集中在有限区域,容易形成“强者恒强”的市场格局。

5.4 药酒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药酒虽然出现蓬勃发展的势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①一些药酒不按中医理论组方,甚至有70多味的大处方;②一些被列入OTC的老品种缺乏临床安全性,有效性再评价;③销售过程中太依赖广告,而广告宣传中往往扩大适应症,出现包治百病的“神药”,或者违法使用名人、专家、患者的形象作宣传;④处方中含有国家明文禁止的动物药材,但在实际生产中,可能少投或不投这类药材;⑤由于历史原因,说明书中的表述存在前后不一致的地方;⑥药酒均未列入医保报销目录。

6 药酒的使用注意事项[10]

药酒的使用方法,一般可分为内服和外用两种,但也有的药酒,既可内服,也可外用。外用药酒,原则上不得内服。内服药酒,则须注意以下几点。

6.1 饮量适度

服用药酒,要依据本人的酒量大小,适量饮用。一般每日2~3次,每次饮用10~30ml,或根据病情、所用药物的性质、药物的剂量和药酒酒精浓度而做适当调整。少饮酒或不习惯饮酒的人服用药酒时则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提高,逐步过渡到需要服用的量。

6.2 服用药酒的时间

通常人们认为酒不宜在晚上服用。《本草纲目》上讲:“人知戒早饮,而不知夜饮更甚。既醉且饱,睡而就枕,热拥伤心伤目。夜气收敛,酒以发之,乱其清明,劳其脾胃,停湿生疮,动火助欲,因而致病者多矣。”因此,不主张晚上服用药酒,主要是因为夜气收敛,所服下的酒不能发散,热壅于胃,而伤心损目;同时酒具有为发散走窜的特性,能扰乱夜间人气的收敛和平静,伤害人的和气。

6.3 服用药酒的温度

一些人主张冷饮,他们认为酒性本热,如果热饮,那就更热了,会损伤脾胃。如果冷饮,就可以起到以冷制热的作用,不会造成过热的危害。但也有一些人主张温饮,如清朝的徐文弼讲:酒“最宜温服”“热饮伤肺”“冷饮伤脾”。从实际情况来看,酒可温饮,万不可热饮,热饮时穿透力较强,对大脑的伤害较大。

6.4 辨证使用[11]

药酒具有药物的特性,需要根据中医理论,辨证使用。药酒养生比较适宜于体内有瘀滞、有痹阻、阳气不振、气血运行迟缓的中老年人。药酒因所采用药物的不同而具有寒、热、温、凉不同的性能,补益药酒具有补血、滋阴、温肾壮阳、建脾益气等不同的作用,用攻者有化痰、理气、燥湿、消积、行血的区别,所以不可一概用之。体虚者用补酒,也要根据身体素质的不同,或壮血、或滋阴,血脉不通的则用行气活血通络的药酒;身体有寒者用温肾壮阴的药酒,而体内有热者最好用清凉之性的药酒。特别是对于治疗性的药酒,更需要在临床医生的指导下辩证使用。

6.5 坚持饮用至有效

由于在制作药酒时,常加药材10~20倍量的酒制作药酒,10ml药酒中只含0.5~1g药材,而常常每次服用大约在30~50ml,那相当于服用1.5~2.5g的原生药,每天只能服用不足10g原生药,而与一般常规每天服用20g原生药相比,服用剂量较少。因此,为了能有效的保健和治疗,需要坚持长期服用,才可以体酒气相接而起到治疗作用。正如唐代医家孙思邈所说:“凡服药酒,欲得使酒气相接,无得断绝……多少皆以和为度,不可令醉及吐……。”

6.6 中病即止

用于治疗的药酒,在饮用过程中,应病愈即止,不可长久服用,避免长期服用而造成对酒精的依赖性;滋补性药酒,也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适宜少饮,不可过量,以避免过量饮用而造成对身体的不必要的负担,未补却伤身。

6.7 服用药酒其他注意事项

“是药三分毒”,药酒也不例外。如果饮用不当,就会适得其反。因此注意药酒的禁忌和有节制的饮酒就显的较为重要,特别要注意:①服用降压药、利尿药、磺胺类药物、硝酸甘油、巴比妥类等药品时,不可服用药酒;②糖尿病人服药期间宜戒酒;③育龄夫妇、肝病患者、高血压患者、冠心病患者、中风患者、骨折患者等不宜饮用药酒;④忌饮酒成癖,长期或大量饮酒,嗜酒成瘾,是一种精神障碍,不利于人的身心健康。

7 药酒的发展建议

7.1 合法经营,按章操作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执法越来越严,也越来越规范,现在信息网络又非常发达,不管发生什么事,均能迅速传播。因此,无论是药酒的研究、申报、生产还是营销,均要按法规办事,合法经营,按章操作。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药酒,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不能擅自延长用药疗程,更不能擅自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

7.2 做质量不做增量

药酒的品质升级是未来行业发展的重点,即药酒“要做质量,不做增量”,把产品做好;始终坚持将产品品质放在发展的首位,丰富产品结构,实行“零瑕疵”质量管理标准,发扬工匠精神,精益求益,精工出精品,用高品质产品赢得市场,满足不同层级消费者的需求。

7.3 做好品牌

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引发了药酒的发展与创新,不仅产品要好,品牌传播也要与时俱进。随着移动互联时代带来的改变,药酒也要不断尝试新渠道、新包装、新品种,建立与消费者互动,同时要加大新媒体传播上的投入,大胆创新。

7.4 “名酒”向“民酒”转变

近年来,大部分知名酒企不约而同将目光投向了大众市场,从“名酒”转型“民酒”,大量的小瓶酒、光瓶酒集中涌现市场,酒类行业步入大众消费时代已成为趋势和发展方向。

7.5 加强监督管理

我国药酒类产品有300多项药品批文,大多属于非处方药,消费者在零售药店就能自主选择购买,而过多的广告宣传显然会误导消费者。药酒行业亟待营造一个健康、有序、规范的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发展,做大做强。

7.5.1 进一步规范药酒的审批。药酒既是药也是酒,具有双重身份,因此,无论是准字号的药酒还是健字号、食字号的药酒,都要严格审批,除了审核有效性外,还应加大对安全性的审核,加大对说明书撰写审核。

7.5.2 加强药酒广告的审批。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药酒广告中,不得出现①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②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③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④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⑤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内容的;⑥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药为“天然”药品,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的;⑦含有明示或者暗示该药品为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的;⑧其他不科学的用语或者表示,如“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

7.5.3 加强药酒广告的监管。药酒首先是药,其次才是酒。是药就需要辩证使用。每一种药酒针对不同体质,对症下药才能有效,否则容易适得其反。在现有非处方药营销体系下,企业的着力宣传加上医嘱的缺失,以及酒类产品具备的消费品属性,造成了药酒产品边界模糊、消费者听信广告盲目购买的普遍现实。因此,要加强对药酒广告的监管,如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7.5.4 不准自制的药酒销售。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酒店、会所的监管,禁止出售自制的各种保健酒和浸泡的药酒。

7.5.5 严禁地方保护。一些地方,从发展地方经济出发,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充当不规范生产经营的保护伞。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为权力套上“紧箍咒”。

7.5.6 适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舆论监督是指公众利用各种传播媒介,采取多种形式,表达和传导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以实现对国家公权力和社会组织及成员偏差行为的矫正和制约。舆论监督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对于一些药酒行业中的严重违法而又得不到及时处理、纠正的情况,可以开展舆论监督,促进药酒行业的健康、合法发展。

药酒是传统的有效剂型,在数千年的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为我国人民的防病治病做出了较大贡献。当前,我们需要对流传下来的药酒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筛选,并采用科学、规范的制作、使用和营销方法,并在不断提升药酒品质的同时,始终坚持大众化的产品定位,做老百姓消费得起优质药酒,开创健康药酒新格局,使药酒发扬光大,为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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