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饼干、乳制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和糖果制品等9类食品7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总局关于1批次保健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5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18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总局关于2018年1月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3号)
2018年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231批次,检测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63个指标,被抽检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总局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18批次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4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了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共抽检酒类、肉制品、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和乳制品等11类食品186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51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
总局关于发布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告(2018年第40号)
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抽检粮食加工品等食品生产企业644家,现予发布。
总局关于65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23号)
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上述通告的抽检不合格产品,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所在地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或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食用农产品经营所在地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