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青春不迷茫
——评电影《美国动物》

2018-12-18 01:26
剧影月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斯宾塞沃伦埃里克

就内容来说,《美国动物》并不算新奇,讲的是四个年轻人抢劫特兰西瓦尼亚大学图书馆藏书的故事。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电影有很多,这部电影夺人眼球的地方在于其讲述故事的手法。

电影开始就提示,这是一个真实发生的事件,并且在讲述的过程中,找来了事件的当事人和演员来共同完成。此外,电影在开头和结尾处,插入了当事人的亲人、曾任教的老师及受害者图书馆员贝蒂对此事件的看法和评价。当事人的亲自讲述,还原出了当时图书馆抢劫案的全貌,夹杂着他们彼时的心境、感受等,使观众对这一犯罪案件有了感性层面的了解,从而引发人们的思考。导演将真实的人物采访与演员的案件再现交织在一起,将切身的感受与客观地讲述融合在一起,推动了剧情的发展。

虽然电影讲的是青少年犯罪,导演的重心却放在了参与者的情感状态,抢劫的动机、策划的过程与筹备,最终的结果统统归结为片尾的沉默无语,继而起身离开。整部电影是围绕着青少年的迷茫,由斯宾塞开始,又由他结束。

斯宾塞是学习绘画的,在申请大学时听考官问及“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是个怎样的画家?”时却无从答起,只能单调地重复“我的爸爸是个建筑师,我的妈妈是个全职太太……”这种对自己的定位不清在遭遇到初入大学的迷乱之后,变得愈发突出。就像他和沃伦说到的那样,“你是否在等待什么事情发生,虽然并不知道那将是什么事情?”什么事情?类似发生在梵高、莫奈等等世界著名画家身上形形色色的悲剧吗?还是他的痛苦,他的创作之源,他的灵感?总之,某些深刻的东西,在他身边缺乏的东西,却在某次参观图书馆时,以一只羽毛鲜艳的大鸟令他眼前一亮,也从此再也无法摆脱。

斯宾塞冲动而迷茫中的提议,起初于沃伦而言,更像是无聊中的消遣。这两个年轻人有着相同的愤世嫉俗,对周边的一切都愤愤不平,看不顺眼,所以做了各种各样出格的事情来宣泄自己的愤懑,却始终不知道为何而叛逆,仿佛只是为了叛逆。沃伦从小被父亲灌输的“生而要赢”的理念,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他而言,似乎越来越成了无稽之谈。尤其是在父母离婚的那个晚上,沃伦对父亲的怒喊,似乎是他人生之中不知何时萌发的火种,在收集了无数的郁愤、惆怅作燃料之后,终于找到了轰轰烈烈爆发的途径。所以,他开始上网搜索如何进行抢劫,开始计划将斯宾塞的念头付诸实施。他一系列狂热的行径,去和中间商接头,甚至孤身远赴荷兰,都表明了他在无形之中已经成了这次抢劫的牵头人。而最初提出的斯宾塞,这时却表现的可有可无,兴趣缺缺。后来,他们找来了聪明的埃里克和家境优渥的查斯,从电影之中学习如何进行抢劫,并开始一步步制定计划。斯宾塞在此过程中的迟疑、犹豫,甚至退缩,很像马尔克斯那部《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中的凶手,被舆论、别人推着一步步走向令自己恐惧的深渊。第一次抢劫因为图书馆中工作人员的会议而被迫叫停,沃伦极度失望,而对这项计划的最初提出者斯宾塞而言,却是一种预兆,一种解脱。在斯宾塞从图书馆中走出时,电影的配乐是异常的轻松明快,镜头从校园中谈笑风生的年轻人、蓝天、白云、温暖的阳光一一滑过。斯宾塞感到,他将有一个新的开始。

如果深究第二次抢劫发生的真正原因的话,可以从沃伦的表现入手,尤其是在斯宾塞向他摊牌,表示自己不会再参与之中之后的那段台词。那段台词的主旨很简单,沃伦质疑斯宾塞究竟想做个什么样的人,在十年之后是否会后悔这样碌碌无为的一生,而当初明明有可以改变这种不公命运的机会。沃伦在电影里有很多这种堂而皇之的大道理,却没有任何的说服力。所有的这些论调,不是因为他亲身遭遇后的感触,而是不愿直面生活中的困境:他的奖学金、父母的离婚等等,他需要迫切逃离这种不堪生活的借口。而且,这段话的主旨其实自古有之,在很多的时代里都有过改头换面的言论,但中心意思是一致的,其中最明确的主张来自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中的拉斯科尔尼科夫。这个穷苦的大学生不担忧自己食不果腹,反复忧虑的只有一个问题:我究竟是一个凡人,还是一个超人?斯宾塞的期待什么事情的发生,沃伦的不甘平庸,归根结底,都是这个问题,我究竟是否是个不一般的人?如果从这个基调出发的话,聪明而愤世嫉俗的埃里克,明明有着更轻松明朗前途的查斯纷纷被拖下水,就可以理解了。他们都想改变自己的现状,看不到未来的现状,却又不屑父母安排的未来的现状,因此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在冒险的刺激和等待遇到某种不可逾越的障碍这种矛盾的情绪中,他们试探着跨越道德和法律上的底线,但就像斯宾塞说的那样,偏偏没有人告诉你底线在哪里。19世纪俄罗斯的拉斯科尔尼科夫的跨越以失败告终,美国的这四个年轻人同样没有成功。其中意志最坚决的沃伦,在斩钉截铁地说出自己对付图书馆员之后,甚至已经将电击枪拿了出来,还是无法独自动手。斯宾塞的若有所失,沃伦在超市里的有意偷盗,埃里克在酒吧里的刻意挑衅,查斯的拼命运动全都表明了他们心底对这种改变方式的真正态度。这种盲目的跨越,这种仓促改变的行动,与其是为了不一样的未来,更像是图书馆员贝蒂指出的那样,是因为不肯辛勤的付出,想一劳永逸不劳而获,是一种极其自私的行为。假使他们的抢劫成功,未来是否就像沃伦设想的那样,驾着一艘船,安逸地休息于加勒比的阳光之中?任何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导演在故事讲述的过程中,从很多方面烘托了电影的主题。这些当代年轻人的无所适从,叛逆和迷茫的探索,还表现对盗书事件的很多不确定上。

首先,这个案件的带头人。从沃伦的话中,可以看出,其他三个人都认为他是带头人。他搜索了如何进行抢劫,安排了整个行程,在斯宾塞犹豫退缩时疾声怒斥,第一次抢劫无功而返之后又迅速制定了第二次的方案,甚至承担起搞定图书馆员的重任。但沃伦认为,他们之中没有领头人,而且是斯宾塞首先提出了这个念头,他只是顺势而为。其次,四个当事人对当时发生事件的回忆也是不一致的。从这个案件究竟是如何起头的,斯宾塞和沃伦是在什么场合下提到这件事都莫衷一是。导演还安排沃伦的演员和沃伦出现在同一辆车里,演员问他,“当时是这样的吗?”还有对接头人的描述,斯宾塞不确定那人带的是蓝色围巾还是紫色围巾,而沃伦的描述和斯宾塞的又是截然不同。还有关于荷兰之行。很久之后,斯宾塞才想到,沃伦究竟有没有去过荷兰?他只是把他送到了机场,又从机场接回了他。沃伦的话一针见血,“他们对我说的全都信以为真。”最后就是斯宾塞晚上在街上看到的火烈鸟,这究竟是真实发生的,还是他在头脑中的杜撰?以上种种都表明了人的记忆的不确定性和可塑性,尤其是在涉及到对自己而言重要的事件时,就像电影《罗生门》里那样。导演的这种做法,还有另外一层深意,四个年轻人的不确定、半推半就、迷惘又迫切改变的状态,和这种回忆的情况又是异曲同工的。

然后就是整个荒唐的抢劫事件,关于里面的漏洞就众说纷纭了。第二次抢劫时不用易容术,甚至连面具都不带;在惊慌完成抢劫之后的两个人,事前居然不知道图书馆的B层没有出口。引发最大争议的就是图书馆本身。收藏有价值连城的书籍的藏书室,虽然只有一个图书馆员,按理说也该布满了监控。沃伦和埃里克同图书馆员贝蒂发生了肢体冲突,又慌慌张张地寻找钥匙,肯定耗时不短;再加上沃伦临走时还打碎了玻璃橱柜抢走了一部达尔文的著作,居然没有任何人察觉,并加以干涉。而且在案发之后,居然没有人对他们的身份有丝毫的察觉,没有任何捕捉到他们的监控画面,虽然他们是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把书抬走的,而图书馆的员工也好,学生也好,全都没有任何的线索。

四个人荒唐的抢劫之后,还堂而皇之地去纽约销赃,斯宾塞甚至还住回了学校的宿舍里。最后事情的败露是因为沃伦预约图书馆参观和联系买家时使用了同一个电子邮箱。难道学校里、图书馆里,甚至警局里所有的人都这么疏忽大意且无能,看不到近在眼前的证据?或者,就像上面提及那样,扮演沃伦的演员问沃伦,“当时是这样的吗?”沃伦没有说是或者不是,而是回答,“姑且就按他说的这样进行下去吧。”也许两次抢劫,连带之后的销赃,只是其中一个人的回忆而已,可是回忆偏偏又是最靠不住的。

这个荒唐的劫案,这部荒唐的罗生门,可能还会有其他版本的演绎,但整个事件中透露出的青年的现状和精神状态却是始终如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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