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运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农村人力资源经过开发可形成人力资本[1],因此,要把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重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可见,研究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意义重大。
要科学界定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概念,必须首先弄清楚人力资源、农村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开发三个上位概念。人力资源通常有三个层次的涵义,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具有劳动能力人口的总和;二是指在一个组织中发挥生产力作用的全体人员;三是指一个人具有的劳动能力。本文所研究的农村人力资源,主要是指能够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的总和,又称农村劳动力资源或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源开发,是指一个组织或团体在其现有的人力资源基础上,依据其战略目标、组织结构变化,对人力资源进行调查、分析、规划、调整,提高组织或团体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使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更好,为组织或团体创造更大价值的管理战略和活动。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定义为:为实现特定的经济目标与发展战略,通过学习、培训、教育、管理等方式,对农村人力资源进行利用、塑造、改造与发展的活动。该定义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含义:第一,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对象是农村劳动力的智力和才能;第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要借助于教育培训、激发鼓励、科学管理等手段来进行;第三,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农村劳动力既是被开发的客体,又是开发的主体之一。同时开发过程既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又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第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活动是无止境的。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可以促进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为广大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农村人口的城镇化水平,还可以促进农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促进城乡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化,活跃农村市场,带动农村经济协调发展。
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扶持政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开发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传统的城镇化,是城市优先发展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讲求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而加快城镇的经济建设,可以提供更多的长期稳定的工作岗位,可以提高劳动人口的工资水平,增强包括农村人力资源在内的人口在城市的生活能力,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
新型城镇化不是土地城镇化,而是人口城镇化,其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目前,我国的户籍制度以及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实现城乡一体化,原因之一就是城镇的容纳能力较低。提升城镇容纳能力,能够直接促进农民工以及其他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带眷率”的提升,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以及临时夫妻等社会问题的重要举措。因此,加强城镇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使城镇为更多的人提供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保障,增强城镇的生活容纳能力,这是解决农村人力资源转移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也直接关系着农村劳动力的恢复和再生。
为支持农村人才培养、创业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第一产业比重将逐渐下降,而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比重将逐步上升。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有必要分产业、分类型、分层级开发农村人力资源。而“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时期,着眼培养造就一批创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够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中起带头作用的新型职业农民人才队伍,对于进一步推动农村主导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刻不容缓。
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不够理想的原因很多,究其社会原因,主要是市场缺失。农村人力资源市场,通过建立农村人力资源档案和对各地区、各用人单位用人信息的整理分析,利用农村人力资源网络平台,可以畅通农村人力资源供求渠道,并通过建议和指导合理分配各地区农村人力资源,达到农村人力资源合理分流的目的。农村人力资源市场,还可以为农村人力资源的就业培训方向提供准确的信息,有效发挥农村人力资源的作用。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发挥市场作用,要求发挥尊重农村劳动力意愿,突出问题导向,满足农村劳动力需求,调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开发的积极性;建立各类主体参与开发的有效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开发活力,规范开发行为,提高开发质量。各地应将农村人才发展列入当地社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农村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
首先,加强农村人力资源的基础教育。基础教育是提高人力资源再生价值的重要基础。卢卡斯人力资源溢出模型告诉我们,人力资源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与经济产出成正比[2]。为此,必须大力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合理分配城乡教育教学资源,促进教育公平。要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加强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农村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把农村需要的人群纳入特殊教育体系。以市县为单位,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通过上述措施大幅度提高农村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入学率,提升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的年限和受教育程度,全面提高农村人力资源文化素质。
其次,加强农村人力资源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人员的技能素质,提高人员的生产熟练性,有利于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的使用价值。为此,必须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培训合作与交流机制。积极通过各级各类培训学校与企业实现全面合作,开展校企联合培训。以市场为导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目的性。降低培训成本,减少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