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宇 郭珺
饮用水水源保护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城市的安全稳定运行。作为特大型城市,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相继建成长江青草沙、陈行、东风西沙以及黄浦江上游金泽四大市级水源地,并且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颁布实施《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环保、水务和卫生部门建立起从“源头”到“龙头”的监管体系,饮用水水源水质逐步改善,提高了广大市民的生活舒适感。
上海市地处长江流域和太湖流域最下游,濒江临海,饮用水水源地都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分布于长江和黄浦江。
长江口是上海的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在用的青草沙、陈行、东风西沙三大水源地供水已占上海全部供水总量的70%以上。其中,青草沙水源地位于长兴岛北侧,2011年正式投入使用,服务范围主要涉及上海中心城区和浦东新区,以及闵行区、宝山区和青浦区的部分地区;陈行水源地位于上海宝山区长江口罗泾段南岸,1992年建成投运,服务范围主要涉及宝山区和嘉定区;东风西沙水源地位于上海长江口南支上段的北侧、崇明岛西北部,2014年建成投运,服务范围主要涉及崇明区。
黄浦江是上海市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之一,1985年上海市颁布了《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在黄浦江划分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并依据此条例进行管理,严控环境污染。为提高黄浦江上游水源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上海市水源保护和供水需求等情况的发展,2013年10月市政府批复了《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规划》,明确将青浦、松江、金山、闵行和奉贤五区现有取水口归并于太浦河金泽取水口,保留松浦大桥取水口为备用,在上海西南地区形成“一线、二点、三站”原水连通格局。2016年12月,金泽水库建成投运,全市进一步完善了“两江并举、集中取水、一网调度”的原水供应格局。
目前,上海市形成了以长江青草沙、陈行、东风西沙及黄浦江上游金泽等四大市级(地级以上)水源地集约化供水格局,全市已没有地级以下水源地。
上海市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划定水源保护区。上海市政府历来重视饮用水水源地制度建设:2010年,上海市颁布《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范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同年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上海市主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划定和调整专项规范>的批复》,确定了青草沙、陈行、崇明东风西沙水源保护区范围。
2017年7月29日,市政府批准同意《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2017版)》,对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根据区划,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面积分别约3.33平方千米,211.5平方千米和47.73平方千米,总面积262.56平方千米,占全市行政区划总面积的4.14%。
黄浦江是兼有饮用水源、航运、排洪排涝等价值的多功能河流,从新中国伊始就作为上海市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2016年,上海市建成黄浦江上游(金泽)水源地,黄浦江上各在用取水口全部归并至青浦区金泽,申城西南五区650万百姓喝到了来自太浦河的优质原水。
随着黄浦江上游金泽水源地的建成投运,2017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2017版)>的批复》。至此,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进一步聚焦,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进一步提高。
四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后,上海市根据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结合水源地周边发展情况每年组织力量摸排并落实水源保护区标示警示牌设立,对摸排中发现的标示警示牌破损、缺失等情况,及时修复、重装。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设立各类水源标示警示牌386个,其中界牌64个,一级区警示牌127个,二级区警示牌154个,宣传牌21个。
从“源头”到“龙头”落实公众监督,为贯彻《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上海市严格按国家要求进行水源地29项常规指标和80项特定指标的水质监测,并自2016年第一季度起,将上海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供水厂水质以及龙头水水质分别在市环保局、市水务局以及市卫计委的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上海市全面开展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污口摸排和整治工作。到2017年年初,已基本完成除松浦大桥区域饮用水源地内6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以外其他违法排污口的调整关闭工作。2017年4月初,原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松浦大桥区域饮用水水源地内6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给上海市市长应勇来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勇于4月7日做出批示,要求“全力落实整改松浦大桥区域饮用水水源地内仍有的6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4月10日,副市长陈寅召开了专题会,部署具体落实。
上海市全力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整治工作。各相关区政府不遗余力,组织力量集中精力落实整改。在中央环保督察以及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专项行动的推动下,上海市通过截污纳管和产业结构调整,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作。
叶榭石灰厂建于20世纪60年代,1996年东南企业家培训中心将厂区资产和土地进行收购后,一直闲置至今,拆除工作困难重重。为此,松江区政府专题研究整治方案,层层落实责任主体,由叶榭镇政府牵头,区法制办、区环保局、区规土局等职能部门配合,组成联合工作组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初步方案确定后,叶榭镇政府将拆除叶榭石灰厂建筑和烟囱的情况及时告知了企业方,但是,企业业主获知情况后,思想上有抵触,认为自己的企业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也就没必要拆除。面对这样的情况,叶榭镇行政主要负责人带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多次与该企业业主进行沟通,并对其进行政策宣传,经过努力,终于说服了企业业主同意拆除相关设施。
2017年7月,包括上海船厂松江分厂、大江饲料等另外5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也完成了关闭拆除,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专项执法行动的整改任务。截至2017年7月20日,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358个排污口全面完成调整关闭。
黄浦江是兼有饮用水源、航运、排洪排涝、渔业、旅游等多功能的河流。为彻底消除城市安全重大隐患和饮用水源污染风险,上海市政府将黄浦江上游浮吊整治工作列为2017年重点工作。经市政府批准,浮吊整治工作方案以“依法取缔、限期遣散、属地实施”为原则,以2017年4月30日前全面遣散196艘浮吊为目标。市政府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闵行、松江、青浦三个区政府以及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成立本辖区的工作小组。2016年12月30日,上海市交通委会同海事、公安、环保、水务等部门发布了《关于禁止在黄浦江及其支流设置浮吊设施的通告》,全面禁止黄浦江设置浮吊设施。同时,切实保障本市建材市场的供应。引导砂石料运输单位调整中转运输方式。针对大砂船集中滞留、小砂船流量增加等可能出现的情况,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同时加快本市内河港区布局规划的修编和落地。2017年4月24日,最后一艘浮吊撤离上海港,在经历了耗时的政策谈判、艰难的跨省协调、严峻的执法考验,黄浦江上游浮吊整治工作圆满完成了整改任务。
完善水源地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上海市逐步建立了“流域—水源地—原水系统”的三级监控网络和预警体系,四大水源地主要取水口均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加密饮用水水源地109项全指标监测频次,积极开展109项指标以外指标,包括:持久性有机物、激素、抗生素等指标的检测方法建立和特征污染物分析研究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太浦河危化品船舶运输的禁航管理。
全面加强供水集约化安全保障。上海市积极推进郊区集约化供水工程,2010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本市加快推进郊区集约化供水的实施意见》,实施原水集中保护、水厂规模经营、管网优化布局、区域一网调度等措施。同时,加大自来水深度处理建设推进力度,黄浦江系统受水厂已全部完成深度处理工艺建设,长江原水系统涉及的临江水厂、南市水厂、杨树浦水厂(部分)等实现深度处理改造。
上海市切实落实区、街镇和村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建立和完善发现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第三方巡查发现以及市民举报等机制的作用,街镇、村对发现的新增违法项目立即向区环保部门报告,及时进行清拆整治,并问责相关人员;多次组织各区进行保护区内包括违法排污口、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危险品及危险废物堆放(点)、垃圾填埋场(点)等风险隐患的排查和巡查,做到即知即改,不留隐患。
在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的指导下,上海市探索通过卫星遥感系统对上海水源保护区开展巡查,逐步建立“人防+技防”的问题发现机制,更高效地督促各区自查,及时跟踪相关工作的推进进度,使属地化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建立和完善区域、流域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上海地处长江和太湖流域下游,流域重化工布局、排污口设置、水运航道与水源地设置等需要统筹兼顾,上海市完善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2018年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三次工作会议上,明确推进长三角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内容。
自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来,上海市政府攻坚克难,于2017年完成水源保护区各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并于2017年9月、2017年11月、2018年5月接受了生态环境部的专项检查和督查,相关工作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