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薇薇
四、剑法
点剑立剑,提腕,使剑尖由上向前下点击,臂自然伸直,力达剑尖下锋。
削剑平剑,自对侧下方经胸前向同侧前上方斜出,手心斜向上,剑尖略高于头。
劈剑立剑,自上向下为劈,力达剑身。抡劈剑则须将剑抡一立圆,然后向前下劈。
崩剑立剑,沉腕,使剑尖向上,发力于腕,力达剑锋。
刺剑立剑或平剑,向前直出为刺,力点达剑尖,臂与剑成一直线。平刺剑,高与肩平;上刺剑,剑尖高与头平;下刺剑,剑尖高与膝平。探刺剑,臂内旋使手心朝外,经肩上侧向前上方或下方立剑刺出。
撩剑立剑,由下向前上方提剑为撩剑,力达剑身前部。正撩剑,前臂外旋,手心朝上,贴身弧形撩出。反撩剑,前臂内旋,其余同正撩剑。
拦剑左拦剑,立剑,臂内旋,由左下向右前方斜出,腕与头平,剑尖朝左前下,力达剑刃。右拦剑,立剑,臂外旋,由下向左前方斜出,剑尖朝右前下,其余同左拦剑。
挂剑立剑,剑尖由前向下,向同侧或另一侧后方贴身挂出,力达剑身前部。
托剑立剑,剑身平置,由下向上为托,腕与头平,力达剑身中部。
绞剑自胸前逆时针向前画弧一周,再收于胸前。手心朝上,剑尖朝前,力达剑身前部。
压剑平剑,手心朝下,向下为压,剑尖朝前。
云剑平剑,在头前上方平圆绕环为云。
抹剑平剑,从一侧经体前弧形向另一侧回抽为抹,腕与胸平,剑尖朝对侧前方,力达剑身。
截剑剑身斜向上或斜向下为截,力达剑身前部。上截剑斜向上,下截剑斜向下,后截剑斜向后下方。
带剑平剑,由前向左或右屈臂回抽为带,腕高不过胸,剑尖斜朝前,力达剑身。
架剑立剑,横向上为架,剑高过头,力达剑身,手心朝外。
抽剑立剑,旋臂屈肘向后抽带,力达剑身。
提剑立剑,臂内旋向后向上至耳旁倒提,力达腕部至剑身。
推剑立剑,扣腕向前直出为推,力达剑身。
接剑立剑,回抽时左掌接握剑柄,为接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