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超峰 赵铭
【摘 要】世界银行货款因其额度大、还款周期长、优惠幅度大等优点 , 而受到发展中国家的青睐。但其独特的理念和操作规范,与我国有很大差异,造成在使用贷款过程中存在种种问题。以世行贷款“焦作市绿色交通与交通安全改善项目”为例,分析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与国内项目在适用法律、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区别,以及重视示范效应、重视机构能力建设、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等特点,并提出相应的注意事项。
【关键词】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特点;招投标
中图分类号: F8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8)21-0268-003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8.21.122
【Abstract】The World Bank loans are favored by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because of its large amount, long repayment cycle, preferential margins and other advantages. But because of its unique concept and operation standard, it is very different from domestic projects,which causes many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using the loan. Taking “the Green Transportation and Traffic Safety Improvement Project of Jiaozuo City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World Bank loan projects and domestic projects in terms of applicable laws and operational procedures, and its other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attaching importance to demonstrative effect, attaching importance to institutional capacity building,standardized operational procedures, and perfect risk control mechanism. In the end,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precautions.
【Key words】The World Bank;Loan Project;Features;Bidding
近日经过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执行董事会批准,焦作市“绿色交通与交通安全改善项目”1亿美元贷款正式生效。在长达3年的前期准备工作中,发现世行贷款项目和国内的项目无论在理念上还是操作方式上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有其独特性,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法律不同
国内的项目遵行的是国内法律法规,但是世行的项目,包括配套资金,遵循的是世行的相关规定。例如在招标采购当中,国内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招投标法实施细则》。但世行的依据是《货物、工程和非咨询服务采购指南》、《咨询服务采购指南》等。对此,招投标法6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由于适用法律的不同,带来世行贷款项目和国内项目在操作上有很多区别。
例如,就评标方式而言,我国招标法中规定的评标方式有最低价中标、综合评分法中标等等,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而世行在货物、工程采购项目中只有一种评标办法,就是最低评标价中标。
再比如,国内的招投标法规定,必须要有三家以上合格投标商方能开标。但世行的采购指南对此并未作出规定,只要满足资格要求,只有一家投标商也可以开标。曾经发生过招标单位按世行规则履行相关程序,在只有两家投标商情况下开标,评标后,又要向国内的主管部门解释和说明原因[1]。
2 与国内项目流程不同
国内项目的基本流程为:
具体而言,各个流程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项目选定:也称为项目鉴定,是世行项目周期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在世行鉴定团的帮助下,确定符合世行投资原则的项目。
项目准备:这一阶段主要工作是贷款方将项目具体化,提出技术方案,以便世行进行评估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同时编制环评、移民、社会影响等辅助文件。
项目评估:这一阶段主要工作是世行对项目准备阶段的工作进行全面仔细的审查,以确定是否批准贷款。具体审查内容包括技术、经济、财务、机构、社会和环境等五个方面。项目评估后,生成《项目评估报告》,作为世行提供貸款的依据,也是项目实施的主要依据之一。
项目谈判:这一阶段主要工作是世行与贷款方就项目本身及贷款条件达成最终一致并签订法律文书。谈判的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常规性贷款条件以及一般性法律条文;二是项目本身技术内容。项目谈判后形成最终贷款文件。
世行董事会批准:贷款文件需要世行董事会批准,才能生效。同时,国内也需要对贷款文件进行批准。一旦双方都完成批准,则由双方授权代表签订贷款协议。标志着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项目实施:项目正式动工建设。
贷款关闭:该项目专用贷款账户关闭。若贷款关闭后项目还未完成,之后产生的费用将不能提款报账。
项目评价:在一个项目贷款账户关闭后的一定时间内,世行对该项目进行评价,总结项目前几个阶段中的经验和教训,评估预期收益的实现程度。
世行贷款项目的审批不仅需要遵循本身的程序,还要遵循国内的项目程序,中间环节多,加上两方面在项目准备和审批进度上不同步,角度与内容也不尽相同,造成项目准周期较长。一般一个项目从鉴定、准备、评估到谈判、生效,前期准备过程需要2-3年左右时间,甚至更长[2]。
3 重視示范效应
伴随多年高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拥有充足的发展资金,这一点,亚投行的成立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因此,是否继续给中国提供贷款,成为世行内部的一个争论。经过讨论,世行不仅没有减少,反倒加大了贷款的规模,每年提供给中国的贷款由30亿美元增加到35亿美元左右。
世行之所以这样决策,主要是希望通过项目的实施,在中国推广国际上先进的理念和经验,起到示范效应。举例来说,我国第一条经国务院批准修建的高速公路——京津塘高速,就是利用世行贷款资金修建的。当时国内高速公路建设领域为空白,为了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在招标文件中就提出,若国外企业与中国企业组成联营体投标,将在投标报价计算中给予大幅度的优惠。通过这个项目的实施,不仅为国内其他高速公路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为中国企业进入高速公路建设领域,打开了一扇大门。
4 重视机构能力建设
世行认为,无论资金流动和设施建设的价值有多大,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其重要性都不如建立一个健全的机构体系。实践证明,一个国家的组织机构、人事制度、工资待遇、管理体制等对于项目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3]。
因此,除了建设部分外,世行的项目中大都会安排机构能力加强的内容,作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焦作市的“绿色交通与交通安全改善”项目为例,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成立一个交通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由市长牵头,与交通安全的有关的公安、交通、住建、卫生、教育等十几个部门均是成员单位。多部门参与的交通安全委员会,在国外已经成功运作了多年,但在中国还是第一次。世行期待通过这个机构的成立,为长期持续地改善交通安全状况起到积极作用。
与此对应,世行也十分重视项目参与人员素质提高。
一是每年组织3到5次的培训,对项目办人员和业主单位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世行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提高其项目执行能力。
二是通过参观考察,扩展视野,开阔思路。现在受宏观政策的影响,出国考察的指标控制得很严,但世行依然强调吸收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重要性,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5 更加规范的操作流程
世行的业务遍布全球,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差异很大,国情、制度各不相同,商业文化和传统也不相同。为了方便业务开展,世行制定了一整套规范性的操作规程,其主旨就是尽量忽略差异,具有普适性。经过几十年的使用与修改,这套方法已经非常完善,覆盖贷款项目的各个方面。
例如,在采购方面世行有两本指导性文件:《货物、工程和非咨询服务采购指南》和《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里面详细规定了对于采购的各种要求。我国财政部根据采购指南,发布了《国际金融组织项目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该范本共有8章,其中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和资格标准”、第六章“合同”是标准文本,不允许做任何修改。第二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业主要求”、第七章“特殊合同条款”是规范化文本,业主可根据项目特点做出个性化的,填空式的规定。
在这样的操作模式下,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方,其权利和义务都规定地非常明确、详细、规范。这一点跟国内项目存在很大的差别。在国内的项目当中,业主单位无论是在合同条款的制定,还是在合同的执行当中,都存在很大的优势和自由度,可以主导项目的各个环节。但在世行的项目中,由于是规范化的合同条款,业主并不具备以上的优势,双方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了公平、公正的合作。
6 更加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
6.1 低成本,高收益的投诉机制
世行有一个副行长级别的监督机构廉政局,设在华盛顿,直接向行长负责。该局的免费投诉热线备有口译,并接受匿名电话。一旦接到投诉,廉政局就会启动调查程序。在投诉未得到解决之前,该项目所有的工作暂停。
在国内项目中,基于投诉的成功率、成本等因素考虑,投标人即便对于评标结果不满,一般也不会去投诉。但在世行的这种机制中,投诉的成本很低,效果却很好,因此投诉就非常地普遍。曾经有一个水土治理项目,在招标确定项目整体招标代理公司的时候,因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对于评标结果不满而投诉,造成招标代理公司迟迟不能确定。
6.2 事前审核机制
世行规定,土建项目资金大于1500万美元,供货项目资金大于300万美元,以及每个合同实施的第一个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都需要进行前审。所谓的前审,即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评标、合同支付等每一个环节的文件,都需要事先报世行,在获得不反对意见后才能够进行下一步工作。世行以此来控制大额项目的风险。
6.3 事后审查机制
除了前审合同外,其他的合同都是后审,就是在项目执行完之后进行审查。除了世行自己进行审查外,还委托国内的审计署每年对项目进行审查,另外,世行还有权对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承包商、分包商相关财务状况进行调查。这点和国内区别很大。
7 结语
世界银行货款作为一种支持发展中国家的重要经济手段,因其货款额度大、还款周期长、优惠幅度大等优点,而倍受青睐。但国内普遍反映:“世界银行的钱不好用”。究其原因,一是作为非盈利、低盈利性贷款,世行对项目的介入很深;二是世行项目与国内的项目在理念、操作上有很大的不同。因此,无论在项目准备、还是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充分意识到这些差异,避免犯下不必要的错误,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胡珊,冯妍.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投标问题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6,6:18-19.
[2]谭婕.世行贷款的优势及利用中的问题[J].中国电业, 2004,3:42-43.
[3]孙进海.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体系研究[J].商,2013,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