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经济法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

2018-12-08 04:42胡晓娴天津商业大学
新商务周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经济法责任企业

文/胡晓娴,天津商业大学

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中的不可缺失的构成部分,与现代企业资源规划、周期运行、以及内部结构调整都有着密切关联。现阶段,随着矿难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等企业负面行为的频发,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对此,我们有必要站在经济法视野的角度上,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分析研究。

1 基于经济法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概述

“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1924年,是由美国学者奥利弗•谢尔登在其著作《管理的哲学》中提出的。但在这一著作中,企业社会责任更倾向于伦理道德的层面,并未具备一定的法律意义和强制性。在此基础上,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企业在世界各国社会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其社会责任也逐渐得到了具体化、制度化的发展和规定,并在法律条例中体现了出来[1]。

在当前,我国学术界和工商界尚未对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达成共识,从而催生出了道德责任、经济责任、慈善责任、法律责任、强制责任、关联责任等一系列企业责任的分支概念类型。例如:我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所副会长卢代富先生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其所承担的维护社会稳定、增加社会经济利益的责任人;我国台湾政法大学法律系教授刘连煜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当企业某一项目、某一经营方向受到社会群体的关注后,将单纯营利目的转变为迎合大众期望的责任和义务;WBCSD(世界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即企业必须承诺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并从经济的角度出发,致力于实现对社会生活质量、员工权益、劳动标准、环境、气候、能源等多个方面社会议题的促进作用。

2 基于经济法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的特点

第一,社会性特点。从本质上讲,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对社会、国家乃至人类做出贡献的义务,由于企业经济与社会经济是相互影响、密不可分的,故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兼具着商业与社会两种属性。在现代社会的背景下,企业已经发展成为了带动区域经济、改善社会居民生活质量的“龙头”,其社会责任也随之愈发地凸显出来;

第二,法制性特点。在当前,企业社会责任已被纳入到各国法律的规定范围当中,强制要求企业将实现经营目的与履行社会义务联结在一起。例如,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同时,我国经济法中的《劳动法》也对职工在工资制度、休假种类等方面做出了法律保护,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维护员工基本权益的社会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制性原则应以不增加企业的额外经营负担作为前提,并致力于在应用法律法规要求和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为企业提供一定的优惠和收益[2];

第三,积极性特点。作为社会责任的承担者,企业应秉持着积极、主动的态度对社会、环境进行支持和回报,从而避免敷衍了事、“豆腐渣工程”等生产经营、义务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消极问题;

第四,公开性特点。在当前,随着我国社会观念的不断发展,政府部门在采购、设施建设等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环节都表现出了很高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基于此,企业在参与到政府开展的公共活动、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公益活动等社会活动中时,也在信息渠道、产品信息、服务进程等多个方面建立出了一定的公示制度。一方面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效益,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使企业的积极态度广为社会群众所知,从而增强企业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

第五,多元性特点。由于“社会”这一概念涵盖了人类生存、生产消费、休闲娱乐、政治、教育等多个方面,与其相伴的企业社会责任也随之具有多元性特点。按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先生的建议来看,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共有八种,即明礼诚信、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文化建设、发展慈善事业、保护职工健康以及发展科技。

3 基于经济法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问题

3.1 企业社会责任的外部问题因素

第一,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首先,由于我国学术界和法律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开展较晚,且尚未实现对企业社会责任这一定义的内容达成统一,使得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并未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体系,而是分散于《公司法》、《劳动法》等多部法规当中,且相关规定和处罚的效力和标准也不尽相同。这样以来,企业社会责任在法律上的分化界限变得十分模糊,既不利于企业出现违法行为时的归责判定,也不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后所受机制鼓励的实施;其次,从《环境保护法》的角度来看:我国当前虽然加大了循环经济、可持续环境保护的实施力度,但并未采取较严厉的环境污染处罚措施。这样以来,当企业实际生产利益大于环境保护投入成本时,企业往往选择“先破坏,后补偿”的方式,进而对环境造成影响[3]。

第二,政府监督方面的问题。在当前,一些企业存在对政府政策、公告理解不力甚至明知故犯的情况,继而导致违反社会责任行为的出现。但由于政府部门的工作具有一定周期性,往往只能在企业发生违规行为后进行处理和调整,这就导致政府的监督管理具有一定滞后性。同时,企业经营能力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维持区域经济的稳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违规行为采取迁就、容忍的态度。这就使得地方企业长期应用传统中高能耗、高污染、高压力的生产方式,久而久之便造成了区域内生态环境的恶化。

3.2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部问题因素

在当前,一些企业负责人并未意识到企业经营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相互关系,继而将工作重心全部放在如何提高生产效益上,甚至通过降低安全投入、应用毒性材料的方式获取利益,为社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同时,一些企业的经营能力不足,却盲目地追求扩大生产,最终无法处理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料废水,进而造成重大的环境污染问题。此外,由于我国廉价劳动力的基数庞大,致使一些企业通过恶劣、无保障的条件也可招收到劳工,加之这些劳工的文化水平大多较低,无法甚至无意识提出权益诉求,最终导致工伤、拖欠工资等问题频发,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

4 基于经济法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构建策略

4.1 构建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机制

首先,从政府监督的角度来看:由于经济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存在一定的弊端和滞后性,必要时政府需要采取一定的干预手段,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在此基础上,对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政府应做到引导、协调与监督的三方统一。第一,政府部门应明确自身的管理职能,通过走访、监督、定期检查等方式,对企业的经营状态和发展方向进行分析了解,并对违反社会责任、无力履行社会义务的情况进行处理、引导和扶持,帮助企业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第二,政府部门应加强公民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对企业基层员工、市场消费者等群体采取一定的保护和协助措施,鼓励受到企业违法行为危害的人们参与到维权、举报的行动中来,从而树立起政府的权威,对企业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

其次,要重视到媒体对事实真相的挖掘能力和舆论导向作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发展,新闻媒体成为了人们关注社会现象、披露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载体。所以,政府部门应积极与各大新闻媒体相互联结,在第一时间对企业违反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跟进、查处和整治,以正社会风气,维护经济行业的正常发展。

4.2 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体系

为了尽早确定企业社会责任的统一标准,同时也为了明确企业行为的处罚和鼓励范畴,应权衡分析经济法体系内《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公司法》等多部法律条文的相关规定,将企业社会责任抽离出来,整合出针对性、系统化的法律体系。此外,还应对《公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涉及到企业管理的法律条例进行修订改进,从而完善企业的责任分化制度,强化基层员工在企业决策、企业发展等方面的知情权和话语权,最终实现企业经营与社会责任之间的相互统一、相互支持[4]。

4.3 完善企业内部的社会责任建设

首先,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念。行为是由观念决定的,只有从观念上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企业才能实现科学、长远的社会责任建设。对此,企业领导以及部门工作人员应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将学习成果贯彻落实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做到自律自省,进而制定出有益于社会进步的企业发展战略和项目决策。此外,当自身经营利益与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存在矛盾时,企业应学会取舍,主动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适当调整自身的经营规划。

其次,企业应建立起科学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简单来说,即企业需要在每次项目决策开展的前后进行全方位的社会责任评估,从而判断出生产活动可能引发的社会影响,并作出相应的调整或补偿措施。

5 总结

综上所述,企业社会责任感,是实现企业合理合法发展、推动我国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基于此,通过分析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定义,明确当前企业责任感在法律、监督、企业本身等多个方面中存在的问题,构建出政府、行业、企业三方共进的监督机制,完善系统化的相关法律体系,能有效引导企业经营者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观念,促使企业主动、积极地履行保护环境、保护人权等方面的社会义务,从而有效地维护消费者、企业员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参考文献】

[1]高恩胜.经济法视野下的企业社会责任[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07):73-74.

[2]张新艳. 经济法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构建[J].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1):151-153.

[3]赵明辉. 经济法视野下的企业社会责任[J].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06):113-114.

[4]高建勋,王昌林.经济法视野下的企业社会责任[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2):49-53.

猜你喜欢
经济法责任企业
企业
浅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经济法的互动
企业
企业
大数据时代经济法的完善路径探讨
敢为人先的企业——超惠投不动产
使命在心 责任在肩
《责任与担当》
每个人都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经济法的立法统合:需要与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