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毅锟,华东交通大学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够保护投资者以及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合法利益,确保证券市场的稳健运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管理经营,进一步改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它以其自身特有的优势倍受关注,人们越来越希望通过对附注的研究来了解企业的真实利润、实际生 产规模水平、表外筹资等在主表中无法反映的信息。随着我国上市公司数量日益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度以及信息质量良莠不齐,我国上市公司附注信息披露问题迭起。因此,对此问题分析以及完善解决成为当务之急。
大部分报表信息使用者由于缺乏专业的会计学知识,因此对稍作修改的附注信息察觉不出其中的“蹊跷“,导致做出错误决策。部分上市公司,采用“暗度陈仓“的做法,在报表附注中大做文章,隐瞒真实信息,或者是变相欺瞒信息使用者,直接影响到会计报表信息附注的可信度。比如一些上市公司刻意隐瞒坏账收回可能性、会计估计变更,不在附注中披露这些重要信息,误导信息使用者。故意隐瞒真实信息的案例屡见不鲜,如蓝田股份公司用职工工资调减费用的会计手段虚增利润;ST重机刻意隐瞒应收账款产生的坏账风险,并未在1999年、2000年年报中披露;2000年在证券市场上最引人注目的虚假业绩案里,银广夏连续两年半亏损,但在应收账款附注中虚构出口收入。
1.2.1关联方交易披露不充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要求交易各方不得刻意隐瞒关联关系而规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然而,近年来,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或重大影响故意使会计人员少披露甚至隐瞒关联方交易,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1.2.2附注信息重历史,轻未来
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内容还是倾向于传统的对历史性信息的陈述,缺乏全面性对未来经济活动的预测,而按规定理应提供,上市公司却未提供。预测性信息是上市公司重要的财务信息,它不仅能够使单位内部报表使用者简单明了地明白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也可以使上市公司债权人和外部信息使用者,比如社会公众、政府更加了解企业未来预计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有效避免投资风险。我国会计准则目前并未将企业预测性信息强制规定于报表附注中,我国上市公司不予与重视,使得信息使用者获得信息不完整,处于劣势地位。
1.2.3或有事项列报不充分
或有事项包含潜在的资产与负债,它的一个重大特征就是具有不确定性,即或有事项能否给上市公司带来有利或者不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会计准则要求或有事项只在报表附注中披露。目前上市公司对或有事项的处理有两种倾向:一是虚报或有资产,以达到较高的会计账面资产,从而虚增利润;二是谎报负债,使或有损失发生得可能性加大,降低会计账面利润,从而达到逃税避税的目的,这两种方式都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会计准则的完善规范与否决定了外部会计报表使用者所获取的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准则制定者应该认识到上市公司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应该意识到我国当前的会计法律法规对于附注披露的要求过于笼统,以至于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整、不真实,投资者获得的附注信息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这对他们的帮助微乎其微。针对上面所提到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完善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的附注披露制度,细化需要披露的附注信息。
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那么即便有完善的会计准则也是徒劳。单位内部监督、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 、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结合起来,能够有效对会计附注披露起到监督作用。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体系的力度还不够,很难实现跨越式发展,我们必须要做到统筹安排,完善会计监督机制,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高质量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会计工作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会计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涉及到国家政府、企业、外部投资者、外部债权人等各方利益。会计人员若提供虚假财务信息,企业轻则遭受社会舆论的谴责,重则破产;国家的经济受到损失;外部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决策。
综上所述,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披露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也是我国广大经济学者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报表附注披露制度才刚刚起步,与国外的证券市场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通过上面对其中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结合学者们的建议,我认为这些对策及建议的出现也极大地推动了附注披露制度以及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我们要结合我国发展现状,努力进行研究,在规范的过程中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规范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这对于推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韩亚聪.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J].天津经济,2009,(08):1-3.
[2]毕金玲. 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研究[D].东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31-38.
[3]钱薇.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问题探析[J].财会研究,2010,(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