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祥宇
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001
工程造价管理在我国唐朝就有记载,明代就发展的较为完善、计算较为精确,但那时的发展比较缓慢。新中国成立后引进前苏联的相关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工程概预算有了很大发展,但未形成一个独立的学科。现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又为中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注入了更新鲜、更有活力的内容。
一个建设项目从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其建设程序大体包括以下七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后评价阶段。
而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批准的造价限额内,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我国全过程造价在咨询的现状: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对建设项目普遍存在重工程项目设计而轻造价咨询,导致全过程造价咨询不能在工程项目中系统展开;二是全过程造价咨询在我国起步较晚,项目业主在对全过程造价控制的认识上相对滞后,不能大胆尝试,大多局限在竣工结算阶段实行结算审核咨询;三是对造价咨询与监理的造价控制相混淆,以监理或工程审计来代替造价咨询,不能从专业角度实施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四是造价咨询单位缺乏业务素质过硬的相关专业人员,只重视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审核,缺乏项目前期估算、设计概算和项目后评估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很难胜任全过程造价咨询这一系统工程任务。
业主要求的驻场人员,非驻场的各专业咨询人员,项目负责人之间无衔接的“纽带”。现在大部分项目负责人在自己单位工作,负责多个项目,管理不到位,拆东墙补西墙的现象到处都是。咨询公司驻场项目衔接人,说话力度不够,各专业咨询人员的责任心不强,这势必对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造成负面效应。
全过程造价咨询人员消极怠慢,只是完成业主交代的日常事务,缺乏主动性,不会主动地去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前期方案的优化比选,设计指标钢筋混凝土测算,及时掌控采购招标时间节点,推进结算审核进度,想业主之想,缺乏超前意识感。
目前全过程造价咨询没有形成完善的考核制度,对个人在从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市场评比、认可,颁发证书。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选用,还只是停留在单位资质和报价高低。现在有些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为了揽活,用一些管理费较低、资质较高的单位挂靠,低价中标后,为了节约成本,派驻现场的工程师经验不足,业务水平不高,这无疑给业主带来了负面效应。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建设大潮一直热火,行业内专业人员的紧缺,导致造价咨询人员的日常咨询业务都相对比较饱和。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业主选择了全过程造价咨询外包,专业人员越来越紧缺。
创建全过程造价咨询团队,是根据项目不同的性质划分土建、安装、市政、园林等不同专业的分类,有针对性的选择有工作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并根据不同专业分别配备专业造价咨询人员。安排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造价咨询人员担任与甲方日常业务的对接人,加强内部管理。
目前,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协会虽然对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但我认为首先造价工程师得扩大自己的专业范围,改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适应真正全过程造价管理的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也要对专业造价人员进行定期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加快知识的更新步伐,及时掌握新材料、新工艺和新的施工方法,使之成为知识丰富、又具有丰富经验,良好职业道德的复合型人才。
积极学习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相关知识,使之与全过程造价咨询良好结合。虽然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是围绕工程造价进行的相关工作,但工程技术知识贯穿着建设工程整个过程的始终,从前期方案设计到竣工结束,都需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相关知识作为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技术支撑。所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积极学习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相关知识,实现与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良好结合。
(1)我国制定有关建设工程造价领域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策法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从国家法律到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指导性是逐步增强的。造价咨询单位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确保咨询服务工作依法合规。
总之,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控制)是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造价咨询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造价咨询企业也应积极跟进部门和协会的步伐,不断学习、充实自身的知识和业务,不断提升自身素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各类信息的积累,只有这样,才能跟上目前造价行业快速发展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