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晓龙,山东省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办事处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肩负的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相关的全面责任,主要内容如下:(1)物资保障责任。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生产相关条件,并为企业员工提供安全生产必备的劳保用品,督促企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劳保用品进行正确规范的佩戴使用。(2)资金投入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所需费用进行足额提取和科学使用,为企业员工正式缴纳各类保险费用,并为安全生产相关教育及技术培训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3)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针对安全生产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4)企业要针对安全生产构建系统完善的责任制度,并科学制定具体详实的操作规程。(5)企业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为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教育和技术培训,督促各岗位员工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6)企业要按照法律规定,强化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并组织定期检查,依法获取企业所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对企业生产潜在的各类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企业生产存在的安全隐患。(7)企业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真实报告。对于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要组织及时有效的事故抢险,并对生产安全事故实施妥善的善后处理。
主要体现有:一是企业安全监管体系的不完善。由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体系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在一些生产企业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足,生产过程中防护措施不到位等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在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中,这种情况更加严重。三是企业专业技术工作从业人员素质整体偏低。一些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不够严格,所聘用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工作不重视,这些存在很大的安全生产隐患。
一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在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时,想方设法降低生产成本,削减安全投入是其追求效益最大化的一种方式,使得铤而走险,安全管理不到位或是放弃安全管理。虽然目前安全监管力度空前,但部分企业负责人也只是迫于安监部门的压力,只做一些表面文章来应付监管。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其实是只看到了安全的“负效益”——只有投入没有产出;没有看到安全的“正效益”,安全的“负效益”是短期的、显性的,而“正效益”是长期的、隐性的,企业没有认识到安全的好处,没有尝到甜头,其主动性和积极性自然就打折扣了。为此只有加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主动把企业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工作抓,才能保证企业安全经费投入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要构建“一岗双责”责任制度,针对各级领导,构建系统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领导要对安全生产肩负总体责任,各级分管领导要对其分管的相关业务安全生产肩负主要责任。各类职能部门要遵循“谁主管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机制。
要督促企业各层级和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对企业各层级部门的有效落实。企业各层级部门则要督促各生产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生产班组则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向具体岗位和员工有效落实。
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的特殊工种,必须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强、懂专业的安全监管队伍来与之相适应,为经济安全发展保驾护航。除了要与时俱进,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文化理论水平,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先进理念,还要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各项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服务质量。
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在关注结果的同时,更要注重过程,把工作重心不断往前延伸,以预防为主,从预防入手,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适时地指导企业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的同时,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从而积极主动地履行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二是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起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激励制度,让每个员工都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头等大事,更是关系到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事情,从而在实际生产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确保生产安全。
总而言之,在企业生产经营实践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消除企业安全隐患,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减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损失,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基于此,以上内容就如何有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