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日前爆料称,在普悠玛列车事故中不幸丧生的几名学生由于未满15岁,家属根据现行法规不能获得赔偿,在岛内引发巨大争议。
据台湾媒体4日报道,11月26日台铁普悠玛翻车事故调查报告出炉,报告中将肇责归咎于司机超速,赔偿金额更从死亡每人1400余万元新台币,降到每人960万元新台币,引发不满。而更令家属傻眼的是,多名罹难者是未满15岁的孩子,明明出游前上了旅游平安险,但当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得到“碍于法令规定无法理赔”的说法。有罹难学生的母亲称,只得到退回的险保费170元新台币。台湾《联合报》5日称,依据现行“保险法”第107条规定,15岁以下孩童死亡,若事先投保商业险,保险公司在避免道德风险的前提下,“只能退还保费加计利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5日报道,过去岛内儿童保单死亡理赔并无上限规定,但发生过几起家长为了领保险金谋害孩子的案件。2010年,台湾对“保险法”第107条进行了修订,当时主要考虑到儿童并非家庭经济支柱,身亡后对家庭经济并无巨大影响,且能避免道德风险,因此不予身故理赔。
国民党“立委”费鸿泰5日提出,包括天灾、重大意外灾害都非人为可控制,因此比较不会有道德风险的问题。民进党“立委”江永昌也认为,若保险事故,是因为“不可抗力、不可归究原因发生”,15岁以下孩童应能获得商业险死亡给付。台湾人寿副董事长许舒博认为,现在父母通常只生一两个小孩,他们都是未来的希望,“哪有那么多父母会伤害自己小孩?”
面对各界的呼声,台“金管会主委”顾立雄5日承诺,将在明年1月15日前召集学者专家研议,让道德风险的定义更明确。有评论认为,本案若可从优专案处理,也可以在冰冷的法条之外增加社会的温暖。▲
(张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