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宁,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风险投资,是以风险资本作为资金来源,那些没有良好的市场条件、但有发展潜力的技术密集型、需要投入巨额资金且回收周期长、存在失败风险和高回报可能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为其主要投资对象,特点是以股权的方式参与融资,但不以占有和控制企业为目的。
风险投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在慢慢兴起。风险投资的特征是高风险、高回报,通过研发创新技术而获得资本增值与利润扩增,风险投资凭借独特的优势和运作方式运行,它在促进高新技术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意义深远。
风险投资主要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对主要投资对象——中小型企业进行投资,一般情况下,资金额占到30%,投资期限也比较长,当被投资企业发挥出巨大潜力和股份增值后,把股权转让,从而获得不小的投资收益。因为风险投资是个长期持续性过程,所以只要风投者未退出被投资企业,就要源源不断的提供发展资金,这充足的资金保证能使中小企业决策更顺利,更能成长发展。
初创型中小企业发展需要融资,因抵押担保不足等条件限制而不易获得银行贷款,无法举债融资,但可以寻找风投资金,秉承“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风险投资重点关注的是企业未来成长性,而不是安全性和短期盈利。所以,中小企业获得大量风投资金周转时,资产负债率也比获得银行贷款情况下低,管理者决策侧重点是成长发展,而不是能否按时还本付息;此外,企业因风投的介入还能打响知名度,提高竞争力。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其技术创新与研发,而风投资金的介入,能为技术提供资金保障,取得的技术成果能因获得资本增值或高收益而使投资更有价值。风险投资者在偏好企业新技术研发与创新的高收益时,承担高风险,收益与风险同向变化,而且还能促进企业投入资金与精力用于技术研发,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能力。
当风险投资者获得理想的投资回报后,便退出该项目,继续寻找新的项目,使资金再次被利用。同时,风险投资能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和资源而去多渠道寻找资金来源,正确掌握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中小型技术企业亟需资金的情况下,能获得闲置的风投资金,从而有机会去研发创新,实现突破,获取收益增加资本后也能进行下一步发展壮大,提高竞争力。风险投资者在合适的时间退出,再寻求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我国风险投资体系还不完善的条件下,通过建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从而找出解决办法,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来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体系,与实际问题相对应,保障多方利益,降低风险,从而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2.1.1 政府引导不到位,风投机构分布不均衡
经过对1000多家中小企业的调查统计可得知,对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有过了解的比例为38%,但是已经接触过并且采用这两种融资方式的中小企业占比仅为1.9%,想要在今后的融资方式中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的企业比例仅为4.3%,并且高达90%的企业明确表示不会考虑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 上述数据充分说明,中小企业对风险投资等存在严重的认识不到位,认为获得风险投资后,企业自身的控制力大幅度下降,影响其决策。这些问题的发生与政府未正确引导密切相关,政府主要做法是提供政策性资金来解决高新技产业融资难的问题,不从根本上转变企业对风险投资的理解与认识易引起后续问题。
2.1.2 政策方面未给予风险投资企业税收优惠
世界各国为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都制定了税收的优惠政策,比如持续降低私人风险投资的所得税率,最初几年间免税等,都充分利用税收杠杆作用来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然而,我国对风险投资活动的优惠政策支持力度不大。法律法规表明,高科技企业可以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其它方面没有税收优惠,这严重制约了发展。
2.2.1 风投企业数量有限,分布失衡
风险机构数量分布严重不均衡,大多集中在一线城市,对迫切需要资金的二三线城市企业来说,获得风投资金的机会微乎其微。如果不充分使用个人、企业或者其他非金融机构的力量联合开辟广泛的资金来源通道,否则渠道狭窄情况下,风险投资基金的数量和规模范围很难有大的增加与扩张,有限的现金流量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需要,也达不到最佳投资组合的效果。
2.2.2 风投企业未制定规范性流程
风险投资企业没有制定严格的标准来约束自身行为,选择确定投资对象前没有对其进行正确评估,缺少规范性流程来一步步确定,虽然风险投资是高风险的,但工作人员也应谨慎认真,把资金用到实处。此外,风险投资需要高回报,所以投入时期倾向于企业的成长阶段,这与初创企业需要风投资金相违背。风投企业投入资金后,实际上没有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没有监督与约束条件,被投资企业的决策发展更为随意,更可能损害风投者的利益。总之,上述情况的发生,是因为风投企业没有制定规范性流程,投资行为随意,被投资企业没有约束也随意,双方没有共同目标激励下,难以成功。
2.2.3 风险投资的前提难达到,退出机制不完善
顺利引入风投资金的前提是,高新技术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和人力来保障企业能规范化管理,但企业因资金限制而无法做到,这门槛使一些企业错失机会。一旦获得风投资金,双方风险共担,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特点,投入之后要有畅通的资金撤出渠道,这是风险投资实现高回报和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风险投资资本退出方式有三种:其中最理想途径是被投资企业上市后通过股票转让方式退出;公司出售;公司破产清理。最后一种情况下,风投资金原数收回也有困难。然而,我国股票市场针对的企业基本都是大型企业,为了解决其融资问题,而且上市条件与审批流程较苛刻,而规模小、发展时间短的中小企业达不到上市标准,所以风险投资资金通过企业上市股票转让方式退出无法实现。
风险投资的关键之处是应具备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专业人才,但我国这方面人才较为稀缺匮乏。风险投资需要多方位衡量,涉及的是科技领域与金融领域,需要具备金融知识、审计知识、管理知识等综合型的专业人才来主导实践。否则,不能有效判断该项目能否投资,抓不住机遇,创造不了利润。一些国内风险投资基金成立后,难以做成投资项目,一个关键因素是缺少专业性人才和团队。虽然存在大量投资顾问、律师、会计等专业人才,但因为行业限制,事实还是缺乏风险投资专业性人才。
我国目前没有完善的市场与法律环境,一些政策与风险投资相违背,规则的制定也是针对实际问题出现后才引起相关人员重视来完善法规的,所以法律法规相对较滞后。因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中介机构为了自身利益而以偏概全,这些现象会使风险投资者处于劣势地位。风险投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与过程都很严格,资本进入与退出市场等等均受法律约束。技术法规限制使技术型企业不愿意引入风投资金。风险投资累计投资额也有最高限制,不能超过法律规定。
3.1.1 加强引导,扩展资金来源渠道
政府要正确引导初创型中小企业,加强教育,改变人们对风险投资的误解,要尽可能得争取获得风险投资,企业规范化管理,为引入风险投资奠定良好的基础。此外,不能过度依赖某一类投资主体,而需要建立多方投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政府制定政策呼吁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引导资金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证券基金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它们不仅能满足资金规模大和长时期使用的需要,还能适应高风险。我国可以适当放宽对这些资金使用的限制,允许将其总资产的一定比例用于风险投资。此外对一部分到期的储蓄可以通过发行风险资本基金或股份的方式将部分储蓄存款转化为风险投资资本,前提是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强,能正确认识风险,避免现实因投资失败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多主体参与风险投资不仅可以分散风险,还能优化风险投资组合。
3.1.2 落实政策优惠
我国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本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具体如下:
第一,对民间风险投资机构,可考虑制定一个较长的免征期,然后按低档税率征收。第二,对高科技风险企业,不仅对资本所得部分免收税,还延长其所得税免税年限至3-5年;还要对它尽快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第三,对个人投资者,其获得的风险投资收益最高三分之一部分可以减免免税数额,降低交税基数。
3.2.1 制定规范化流程
风险投资企业应制定一套规范化流程,从筛选投资对象——确认目标——参与管理等过程应按照流程一步步实施,实际操作中也能有章可循、有理可依,切实保障风投者的权益,风投者参与到被投资企业管理经营中,能够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帮助,引导被投资企业做出合理正确的决策,双方为了收益目标共同努力。
3.2.2 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者在高额股权投资收益的刺激下,能承受相应高风险,风险投资的一大特点是流动性,需要有顺畅的退出通道。为此需要进一步健全我国的资本市场,以确保风险资本“进得来,出得去”,这才能鼓舞风投者的加入,还能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风险投资作为一种中长期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价值最大化的主要及最佳途径是被投资企业能顺利上市,这样通过流动的资本市场上股票转让方式获取大量的资本增值,科技型企业也有更多的渠道进行融资,所以应适当放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条件。完善退出机制,在高收益、退出自由的条件下,这能促进更多风投机构的设立。
投资者对技术市场前景和创业者素质的判断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风险投资和风险企业的成功与否。因此,人们应提高参与风险投资的积极性,增强风险投资业务能力,培养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培养风险投资人才的具体措施如下:
3.3.1 风险投资课程应设为重点为经管专业学生开放,其它专业感兴趣的同学也可以参加,为学生灌输风险投资及相关的理论专业知识。实践方面,采取校企合作模式,学生在学校获得理论知识后去风险投资机构实际操作下,这能联合培养具有理论和实践背景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
3.3.2 积极与国外先进的风险投资机构开展合作,学习借鉴他们先进的管理技术,不仅可以聘请国外知名专家开办讲座;还为我国学者走出去创造条件,为优秀人才去国外机构或高校进修学习提供机会,不断提高素质,增强业务能力。
3.3.3 建立有效的选拔和考核机制。为风险投资人才提供平等的机会,建立培养选拔体系,正规选择优秀人才,同时从中选择能力强的人员建立团队,通过长期风险投资工作实践把他们培养成专家。这能为之后的人才培养提供更大的帮助,提升学员的战略眼光,能选择具有发展前途的项目进行投资,高素质专业人才实际上降低了投资风险。风险投资专家还可以对风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专业化的指导,提供咨询服务。
风险投资的正常运作要求政府提供一种制度或支持体系来保障。建立完善风险投资领域的基本法律,为风险资本的筹集投放、管理运作到退出各阶段提供法律保障,能维护其切身利益,配套法律法规也应不断完善,适应实际情况,为合理解决问题提供依据。还应营造风险资本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约束中介机构行为,降低市场因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道德风险。
综上所述,我国风险投资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适当解决了中小企业筹资难的问题。虽然,风险投资在现阶段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未能保障风险投资者的利益,但是,在企业、社会机构、政府和人们的共同努力下,针对问题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措施,这能不断规范制约各方行为,我相信我国风险投资会不断发展壮大,能早日赶上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