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晓,嵇彩凤,徐海顺,黄焕春,俞 妍
(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南京 210037)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增强区域发展的协同性,加强区域内部分工协作,从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时至今日,中国经济一直在转型的道路上曲折前行,只有通过改变以往经济简单粗放的发展方式,来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益。对于当前中国来讲,最大的矛盾和特殊性在于自然资源的稀缺以及生态理念的落后给经济发展带来了发展的硬约束[1]。这就要求我们在探索城乡可持续发展问题时,需基于经济转型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内在联系,协调二者之间的发展关系,衡量经济转型和发展的效率性与合理性时考虑环境的硬性约束。201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报告中提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能源消耗、环境以及社会资源消耗的最小化,即发展绿色经济,这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符合,同时也是社会整体发展的必然要求及趋势。
1.概念分析。(1)绿色经济。“绿色经济”一词最开始是在1989年由皮尔斯提出,其主要目的是强调生态环境的保护。而到了后期,根据201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报告中将绿色经济定义为提高人口福利,加强社会公平正义,同时降低环境恶化和减少环境风险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2],这一阶段绿色经济不再仅仅是协调生态保护与增强经济效益方面,而是将其视为一种生态、经济以及社会三个系统相互协调的一种革命性经济模式。(2)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在1987年,《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将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为:“要在不损害下一代发展需求的情况下,满足这一代人的需求。”“发展、协调与持续”的发展理念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系统的本质,表明了“效率、数量与质量”的绿色运行。
2.发展绿色经济是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十八大党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重要的战略位置,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已成为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十九大报告强调,实践城乡可持续发展应推动生态文明体制的改革的步伐,建立健全绿色经济的发展体系,这一系列举措都表明发展绿色经济迫在眉睫。当前传统产业经济下的环境问题突出,促使经济增长模式未进行根本转变。此外,人口增长和城镇化压力日益增大,资源对外依赖度越来越高。由此可以看出,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发展绿色经济是其必然选择。绿色经济追求生态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传统的产业经济为基础,并且以经济和社会以及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是产业经济为适应人类新的需要而表现出来的一种形式。因此,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是推动经济转型、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重要步骤,也是推动环境资源节约以及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3]。
1.发展绿色经济的原则。(1)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统一的原则。绿色经济是以资源环境为发展要素并以市场为导向,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应以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容量为发展限度,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统一,是绿色发展的更高目标和重要原则。(2)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统一的原则。社会系统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社会的福利待遇,财产分配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绿色经济的发展质量,社会系统可以通过提高人口素质,加强社会福利来增加绿色就业、推动技术革新,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此缓解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2.发展绿色经济的要点。与最初绿色经济的发展理念强调经济与生态两者之间的互利共赢相比,当前绿色经济的发展更需考虑社会公平以及人类发展等因素。这一发展目标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所强调的生态、经济以及社会的协调发展理念相一致。绿色经济系统涉及了经济系统、生态系统以及社会系统三个子系统,其发展目标是三个复合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4]。在这样一个复合目标的导向下,经济系统影响着绿色经济的发展效率,生态系统则影响着绿色经济的发展规模与限度,而社会系统则强调绿色经济的发展质量。对于中国而言,绿色经济理论的启示是:中国的城乡可持续发展必须在经济—生态—社会三个复合系统协调发展这一目标下进行全面改革,三个系统并不截然对立,在实践措施上可以并行存在,相互补充。在实践城乡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需要我们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取舍,这也是发展绿色经济的要点与核心之处。
1.绿色经济发展理念认识不足。一方面,在生产方式上缺乏通过自身的实践把生态保护内化为自我约束意识,生产方式依旧简单粗放,例如当前大多数城市的单位GDP能耗以及单位工业增加值的污染排放量依然较大。另一方面,对绿色经济的理论认识仍然不够全面,认为绿色发展仅仅是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但是在这二者协调发展的过程中试图从规模上对污染排放进行总量控制的尝试,这就造成二者之间的矛盾演化,缺乏第三方的调控手段。殊不知社会系统的和谐也是遏制生态压力扩大,提升经济效率的关键,总的来说对人文社会的关注度不高。
2.环境补偿机制不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直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统一和协调发展仍然是一个长期的、曲折的和复杂的过程,其中在生态保护上,与生态保护相关的经济政策以及环境补偿机制依然不够完善。例如关于环保财政支出比例不高,对于高污染企业的惩罚力度不强硬,对涉及的生态利益分配不均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绿色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则需要健全环境补偿机制,重构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矛盾关系的协调和补偿机制。
3.经济新常态下的绿色挑战。总的来说,一方面,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绿色经济,政府、企业以及个人三者之间仍然没有形成良性的互动,以政府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的这样自上而下交互机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另一方面,基于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高污染与高能耗的产业依然占据重要比例,这种能耗型产业结构想要得到根本性的改变需要漫长的过程。虽然近年来在政策上中央和地方陆续采取了许多鼓励性和保障性的措施,但只是停留在处理资源损耗与环境污染等问题上,对于绿色产业的扶持以及绿色技术的创新能力依然投入不足。
1.树立全新的绿色经济发展理念。绿色经济的发展需要转变生产理念以及生活方式,以此在社会领域转变控制和减少碳排放。对于致力于保持经济高增长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建设绿色低碳的经济社会需要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绿色经济不仅仅涉及经济领域更涉及到社会领域,其发展需要全社会转变生活方式。因此,应基于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这样的战略高度,使得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成为社会公众的主流共识,一起致力于发展绿色经济。在乡村可以基于其生态优势,将其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发展绿色产业,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美丽特色村庄。在城市,可以通过鼓励发展公共交通、构建公共自行车的交通体系,形成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以此推动城乡的可持续发展。
2.发展绿色经济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公民广泛参与。要推动绿色发展,不仅仅取决于市场的资源配置,还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尤其是在创新绿色经济技术、完善制度以及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政府要起到引导与推动的作用,同时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参与。在其过程中政府要制定规则,加强倡导力度,鼓励公众参与,提绿色生活方式。此外,在经济发展中需要树立标兵企业,弘扬其行为,形成政府、企业以及个人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构建以政府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的自上而下的交互机制。
3.加强绿色能源技术创新,形成绿色经济技术体系。绿色经济从最初单纯聚焦在环境保护层面,到如今上升至追求整个社会和经济系统的协调平衡,对我国传统的高消耗、高污染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改造,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任务。当前我国的能源利用率依然较低,经济发展带来的资源环境损耗依然较大,科学技术是解决我国当前资源紧张、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关键。因此在绿色新能源技术方面,应重视对科学技术的扶持,构建科研与人才培养系统,加强经济发展的软实力,培育和鼓励多元化主体参与,支持绿色经济的快速与高质量发展。
4.完善绿色经济相关制度体系。鉴于当前我国的绿色经济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制度体系依然不够完善,建议健全和完善与绿色经济相关的理论、规划以及政策体系,形成公众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生产的运行机制。同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规,加大对企业生产的监督力度,对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以及破坏生态等行为依法惩处。此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使得生态损害者能够得到合理赔偿,保护者能够得到合理补偿,合理分配生态利益,以环境标准“倒逼”绿色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