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 东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长沙 410004)
我国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烟草专卖制度,然而一些商户无视行业制定的统一零售价,低价销售卷烟;一些商户从不当渠道进货,甚至销售假冒卷烟,这些行为扰乱了卷烟市场,使得合法销售的商户权益受到了侵害,同时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和国家利益。在2017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国家局局长凌成兴明确指出“要着力提升零售终端服务质量和水平,稳妥推进零售客户自律互助小组建设”,强调了建设自律互助小组的重要性。卷烟零售户成立自律互助小组,有利于团结和保护会员商户,增强商户的规范经营意识,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形象,确保商户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规范卷烟经营秩序,维持卷烟价格统一,从而维护消费者利益和保护国家收益。
自律互助小组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营销部门指导和帮助下,由卷烟零售户自发、自愿组建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诚信经营的组织管理模式。组建自律互助小组,要按照“便于相互监督、便于沟通交流、便于集中活动”的原则,由就近、相邻的零售户自发、自愿组建,其规模一般控制在每组15—20户零售户左右。小组需自主制定《卷烟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诚信经营公约》,公约内容主要包括遵纪守法、持证经营、明码实价、互助合作等。自律互助小组组长负责管理小组日常事务,走访了解组员卷烟经营情况,督促组员遵守公约,并及时向烟草部门反馈小组运行情况。小组成员自觉守法守约、明码实价、诚信经营,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及时向组长或烟草部门反馈相关情况。
自律互助小组是烟草行业巩固营销网络的重要举措,在全国推广实施后,不少省市覆盖率已经很高。实践证明,自律互助小组可以有效提高客户盈利和客户满意度,然而,其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1.重建设,轻运行。在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按照现代卷烟零售网络终端建设目标,各单位主体积极推进卷烟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的建设,主动制定了自律互助小组建设方案、目标甚至推进时间表,然而在落实环节却存在盲目追求小组数量而忽视质量、实际运行不规范及配套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思想上的“重建设、轻管理”给自律互助小组后续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难题。
2.自律互助小组活动形式及内容单一。自律互助小组是零售商进行服务客户、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小组成员通过平时的会议及活动开展品牌培育和接受培训。然而目前许多小组活动多是进行新品和营销手段宣传、对零售商进行法制教育等,没有达到实质的培训和交流的目的。活动形式和内容的单一,直接导致零售商积极性受损,也使得自律互助小组的职能无法完全发挥。
3.组内成员沟通不足。在现实的市场经营中,自律互助小组的会议基本上半年才召开一次,沟通频次严重不足。另外,小组成员面临种种问题时,可能会迫于舆论压力选择从众或对不同意见保持沉默。沟通的不足不仅不利于组内正确决策的做出,同时也会挫伤成员积极性,影响自律小组组织化程度,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4.缺乏信息共享与合作。卷烟行业的终端建设离不开“专销零”(烟草专卖人员、营销人员、卷烟零售客户)三方的紧密协同,然而由于日常“专销零”三方信息共享的不足,缺乏信息资源的共建和共用,专卖人员和营销部门无法及时获取零售商反馈的市场信息,加大了自律互助小组的工作难度,也使得营销工作的开展效果大打折扣。
5.难以转变部分零售商的思想。自律互助小组的建设依赖于零售客户的自发参与,相关部门能做的是宣传而非强制。然而许多零售商习惯了固有的经营模式和思想,有的习惯低价揽客,有的习惯将卷烟与其他商品捆绑促销,固有思想的难以转变加大了建设自律互助小组的难度,也易造成零售商户的不满。
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为解决自律互助小组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市州公司应牢记以下思路。
1.加快推广进度。各市州公司应全面深入开展客户宣传培训,让零售商户牢记建设自律互助小组的重要性;秉承成熟一组建设一组、成熟一片建设一片的精神,尽快形成建设规模,同时引导进度偏慢的单位积极学习先进单位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加快推广与建设进度。
2.注重连片推进。在前一年客户经理试点的基础上,实行“连片”推进方式,以片区或区域为单位整片推进,鼓励探索全城镇整体推进模式,避免区域之间的发展不平衡,造成小组和非小组成员之间不公平竞争,营造全区积极建设自律互助小组的氛围。
3.充分发挥小组长的引领作用。新建小组要选拔合适的成员担任小组长,已建小组中不合格的小组长要及时改选;加强对小组长培训,提升其组织和管理能力;充分调动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小组长在履行公约、开展活动、提升盈利上的引领作用,让小组长成为队伍的“领头羊”和工作的“驱动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小组长评选活动,营造建设氛围,激发小组长工作热情。
4.扎实开展小组活动。引导小组扎实开展明码标价、明码实价、守法经营、品牌培育、市场监督等规范自律活动;探索开展非烟团购、经营帮扶等互助活动,不断提升客户经营能力,增强小组凝聚力;积极邀请工业企业参与小组建设,工商零三方共同努力做好稳价工作。
5.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建设是一项进一步夯实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基础、维持卷烟销售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举措,各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强与工商、物价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小组建设顺利开展。
1.烟草部门为小组运行做好宏观指导。烟草部门要明确工作重点,落实人员责任,建立问题处理机制。如市管员主要负责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引导小组成员开展自律情况检查,通报小组成员违纪违法处理情况,协助客户经理做好价格标签维护等;客户经理主要负责发布卷烟经营相关信息,维护价格统一,加强对小组成员的经营指导服务,协助小组成员做好终端维护等;还要定期组织评选优秀小组、优秀小组长、优秀组员等活动,提高零售户的积极性。
2.搭建“专销零”信息共享平台。自律互助小组、烟草专卖人员和营销人员之间应搭建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相互之间传递市场信息。通过线上的微信群、线下的会议等方式,实现零售户反馈卷烟价格信息、收集消费者反馈;专卖和营销部门分类整理零售商反馈的问题或信息,及时做出调整及解决。通过三方的信息互通和共享,有效达到强化客户服务、深化客我关系、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并及时解决的目的。
3.控制小组规模,加强组织结构建设。一般情况下,单个自律互助小组的规模应控制在每组15户以内,最多不超过20户,而且成员业态应涵盖全面,每组包含杂食店、便利店和中小型超市,避免大型业态(如大型烟酒店)大量在一个小组扎堆,防止自律互助小组形成联盟和垄断,操纵市场价格。另外,在单个小组内形成稳定的结构和一致的行为规范,但是避免不同小组间的串联,防止小组影响和控制区域市场。
4.丰富小组主题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市管员、客户经理应主动引导自律互助小组组长开展主题活动,活动内容由小组长广泛征求小组成员的意见或建议后确定,活动形式应包括但不限于主题讨论、经验交流、文体娱乐、知识竞赛、扶贫帮困、主题评比等,并将活动内容及相关情况向市管员、客户经理汇报;每次活动后收集组员反馈,以此作为改进接下来的小组活动的依据。
5.解决无证户和大户问题。各市州公司要解决无证户和大户几个关键问题:一要进一步扩充网络,对符合条件的无证户,及时办理零售许可证,努力减少无证经营;二要加强日常走访,密切跟踪卷烟零售大户日常经营情况,实地核查其卷烟实际销量、价格和流向,掌握经营异动情况;三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将违规卖烟大户清出卷烟销售网络;四要建立自律小组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及时收集各小组反馈的违法、违规经营线索,重点打击“假私非”烟及乱价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6.注重防范法律风险。自律互助小组建设的主体是零售客户,不是烟草局(公司),相关资料的标题和落款不能有烟草局(公司)字样;不得以烟草局(公司)名义强制要求零售客户参与小组建设,不能以不参与小组建设或不维护公约为由减供、停供卷烟或吊销零售许可证;不得以卷烟零售协会的名义推进自律互助小组建设;公约的维护应以小组成员为主,如确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需要,烟草局(公司)只能以市场方式参与小组公约的维护,不得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限定交易对象或者交易条件,不得制定实行过高的零售价格。
加强卷烟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建设,对增强商户规范经营意识、提升守法经营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促进合作、互助、共赢,构建公平、诚信、守法的卷烟市场环境。各卷烟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自律互助小组的功能,提高卷烟零售户盈利水平。